還記得幾年前流行一時的“偷菜遊戲”嗎?你曾經廢寢忘食、半夜起來“偷過菜”嗎?
現在,遊戲雖然不流行了,可是“偷菜”這種行為卻沒有消失。最近,中國網政協頻道(《議庫》APP平臺)小編看到了這樣一條消息:湖南農業大學瀏陽教學科研綜合基地發生村民偷摘玉米事件,導致學校2015級農學專業一班作物學科研技能競賽無法繼續,該班秦同學因試驗材料損毀而無法完成畢業論文,農學院羅教授的此次科研試驗得不到結果。
簡而言之,學校用來做實驗的科研菜被當地村民偷了,直接影響了學生的畢業。或許有人説,不就是偷點菜麼,有什麼大不了的?這次的情況還真不一樣。
這次被偷的菜,可能價值數千萬
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這次的“科研菜被偷”事件。
7月7日16時許,湖南農業大學瀏陽教學科研綜合基地發生村民偷摘玉米事件,基地帶隊老師、學生及時阻止並報警。
據媒體報道,湖南農業大學瀏陽教學科研綜合基地承擔了一批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每年有6個專業300余名學生在基地進行綜合實習。
該校通報稱,玉米被偷事件導致學校2015級農學專業一班作物學科研技能競賽無法繼續,該班秦同學因試驗材料損毀而無法完成畢業論文,農學院羅教授的此次科研試驗得不到結果。
事發後,當地派出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沿溪鎮黨委、政府迅速組織當地村、組召開村民小組會議,組織歸還被盜物品。
7月9日下午,該校農學院領導及相關人員趕赴瀏陽,與當地政府積極溝通協商解決方案:做好學生思想穩定工作;調整秦同學畢業論文試驗方案;加大基地安保建設和科普宣傳力度;當地政府做好村民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治安巡防隊與基地師生一起加大巡邏力度,確保基地教學科研工作正常安全有序進行。
7月10日,湖南農業大學透露,經現場勘察,該校位於湖南瀏陽沿溪鎮的教學科研綜合基地的1725份玉米科研材料被損毀。
這件事情也迅速在網上發酵並引起熱議。
有學生在媒體採訪視頻中表示,他們班級正在參加科研競賽的實驗,玉米被偷相當於“整個班級的實驗就沒有了”,無法再做數據測量,“摘了更沒法用”。
該同學還透露,其指導老師曾説:“這個東西(玉米)是原種,如果真的拿到市場去賣,可能要上千萬。”
也有同學在相關消息下面留言,證實這一説法。
好在受到影響的學生被安排及時調整畢業論文試驗方案。不過這位同學的心理陰影面積,小編也能體會一二。
價值數千萬的“我”就要被煮了
村民偷玉米做什麼?學生們推測:“ 他們應該是拿回去吃了,但是對我們來説是非常有價值的。”
又氣又無奈的網友們在網上發帖表達不滿:
其實面臨同樣命運的,不單止這價值數千萬的玉米。中國網政協頻道(《議庫》APP平臺)小編查閱資料發現,近年來“科研菜”被偷事件屢屢被爆:
泰州農科所培育5年的香沙芋新品種一夜幾乎被偷光
2016年12月,江蘇泰州農科所20多畝即將收穫的科研芋頭被村民偷走。事件發生後,省農科院泰州農科所副所長張培通教授為他們的孕育5年的芋頭新品種被偷傷心不已。然而,令人尷尬的是,由於新品種芋頭的真正價值難以確認,警方儘管鎖定了部分偷芋頭的村民,卻無法對他們追責,只能批評教育。張培通還介紹,遭遇賊手遠不止香沙芋,2016年夏天他們精心培育的香絲瓜,同樣被偷了很多,很可能優良品種就在被村民偷走的那些香絲瓜裏面。而這些香絲瓜是在他們經歷了找到種子、自交、提純、分類篩選等一系列科研努力之後才長出來的。
湖南農大油菜花實驗田遭破壞
湖南農業大學的油菜花入選了“湖南十大校花”,該校的耘園油菜花田作為長沙網紅花田,吸引了不少遊客去拍照、賞花。除了觀賞作用外,油菜花還肩負了一個重要的任務——做科研。
而就在今年二月,官博@湖南農業大學 發表通告稱:耘園基地從3月3日起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車輛(含共用單車)不得擅自進入。
據紅網湖南頻道3月6日報道:封園前,遊客在科研田搞野炊。
更有甚者摘掉了油菜花保護套拍照,拽走了研究用的彩色花生。校方表示:“耘園”油菜花田是實驗教學基地,封園是為保證科研教學工作安全進行。
南京林業大學實驗樹苗被偷 博士生不得以改變論文方向
2016年3月22日,《金陵晚報》報道,南京林業大學的博士蔣同學讀植物學專業,他為寫畢業論文培育了4棵實驗樹苗,前後花費4年時間。樹苗本放在實驗室,因為實驗室生長環境不好猜移栽到學校的花圃,沒想到還是被人盯上了。好好的樹苗被人偷走了2棵。無奈之下,蔣同學在僅剩的2棵樹苗旁做了一塊告示牌,跪求“借苗者”告知樹苗的位置,哪怕讓他採個樣就好,因為“兩棵樣本太少,重新種植也需要時間。”
蔣同學挂出告示牌已半月有餘,但始終沒有人“歸還”小樹苗,如今他不僅要改變論文方向,還要想辦法保住剩下的兩棵小樹苗。但這勢必會影響畢業進度,該怎麼辦呢?導師表示,實在不行,就只能改變論文方向了。
博士苦種3年黑柿子 被路人採空
2015年十一假期裏,武漢市林業果樹科研所的宿福園博士在實驗田種植的10多棵黑色柿子被路人採摘一空,已進行了三年的實驗研究無功而返。
研究進行三年來,每逢黑色柿子成熟,即被人偷摘一空,有關品種分析、果實保存等研究結論,一直沒有進展。林果所辦公室負責人也表示,一開始大家以為是鳥幹的,便用網子將樹罩住,但仍然被偷,後來發現有腳印,疑似周圍居民和附近路人偷摘。宿博士表示,為了繼續研究,目前她已將黑色柿子樹移栽到江夏偏僻的試驗區。
3棵蘋果樹被偷摘 損失上億 科研成果一朝化為烏有
2014年10月,青島市農科院果茶研究所副所長韓明三欲哭無淚,頭天晚上,韓明三還在青島嶗山北宅畢家村果木培育基地查看用於科研的蘋果新品種,沒想到次日一早再來,發現3棵科研果樹果實全被偷光。而這已經進入了歷經6載的科研收尾階段,如果投入市場估計每畝將為果農節省經濟投入3000元—4000元。
偷菜算不算“偷”?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曾爭辯:“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那麼,小編試著揣摩一下這些偷科研菜的人的心理狀態,大概可能是這樣的:“偷菜不能算偷……偷菜!……反正都是要吃的,能算偷麼?”
對“偷科研菜”這一行為如何衡量,到現在也是各有看法:
在科研人員眼裏,被偷的並不是市價衡量的普通蔬菜,而是包含大量智力投入的智慧成果,盜竊者理應受到嚴懲。
不過盜竊者卻未必能意識到這些菜的重要價值。
比如,我們在上文提到的第一個例子:2016年,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泰州農科所種植的20畝科研芋頭被附近村民大量偷挖,農科院稱,芋頭“直接投入幾十萬,但真正損失或許成百乃至上千萬。”但警方卻稱,按芋頭的市值,案值太小,不能立案。“分到人頭才幾十塊錢,只能批評教育。”
刑法學專家周光權認為,關鍵並不在於涉案物品的作價鑒定問題。關鍵的問題在於行為人對於財産價值的特殊性是否能夠認識。在財物具有特殊性的場合,例如被盜財物是科研上的試驗品時,行為人如果對財物的特殊性無法認識,對財物的價值就無法認識,也就欠缺對行為對象的認識,最終缺乏盜竊罪的犯罪故意。
所以有媒體分析稱,在事件中,如果村民不清楚作物特殊性的情況下,偷科研菜和偷普通菜沒有區別,案值不大的情況下,只屬於一般違法行為,應接受治安處罰。另外,這些案例也不成立破壞生産經營罪,因為偷菜者主觀上不是破壞,而是非法佔有,客觀上手段也是秘密竊取,不是破壞。
看到這裡,是不是有些許的無奈?那麼,對於科研人員來説,如何保護這些被盯上的“科研菜”?
有媒體給出建議:科研團隊的安全意識有待提升,對科研活動宣傳要加強。同時,我們也要意識到,保護科研的立法相對缺位。偷盜科研成果的違法成本近乎為零,沒有任何防護網的科研農作物自然容易被人盯上。
中國網政協頻道(《議庫》APP平臺)小編也簡單搜尋了現有資料,還未發現有政協委員對這方面的問題提出系統建議。
我們呼籲,包括政協委員在內的社會各界關注屢次發生的“科研菜”被偷事件,提出寶貴建議,保護科研人員的合法權益,別再讓價值千萬的玉米麵臨被煮的命運。
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澎湃新聞、檢察日報、金陵晚報、騰訊網、梨視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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