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農民,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告訴你這些事!

發佈時間: 2018-02-06 09:31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秦金月

1月4日,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出臺,這是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這份中國謀劃新時代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長達一萬六千多字,給農民兄弟們帶來了哪些福利?

亮點搶先看


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推進農業生産全程社會化服務,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效


發展多樣化的聯合與合作,提升小農戶組織化程度


開展農超對接、農社對接,幫助小農戶對接市場


扶持小農戶發展生態農業、設施農業、體驗農業、定制農業


改善小農戶生産設施條件,提升小農戶抗風險能力


研究制定扶持小農生産的政策意見


首次提出鄉村經濟要多元化發展

培育一批家庭工場、手工作坊、鄉村車間,鼓勵在鄉村地區興辦環境友好型企業,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提供更多就業崗位


農業的生態功能也得到拓展


加快發展森林草原旅遊、河湖濕地觀光、冰雪海上運動、野生動物馴養觀賞等産業


積極開發觀光農業、遊憩休閒、健康養生、生態教育等服務


創建一批特色生態旅遊示範村鎮和精品線路


打造綠色生態環保的鄉村生態旅遊産業鏈


鼓勵工商資本下鄉

加快制定鼓勵引導工商資本參與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落實和完善融資貸款、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稅費減免、用地等扶持政策


同時強調保護好農民利益

明確政策邊界,保護好農民利益


提出鼓勵社會各界投身鄉村建設

吸引支援企業家、黨政幹部、專家學者、醫生教師、規劃師、建築師、律師、技能人才等,通過下鄉擔任志願者、投資興業、包村包項目、行醫辦學、捐資捐物、法律服務等方式服務鄉村振興事業


對焦點的農地問題作出新改革舉措


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


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農民進城後,村裏的房和地還能留


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對基層幹部腐敗問題有嚴厲舉措


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


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産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要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堡壘


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


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


全面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薄弱村黨組織派出第一書記


亮點再解讀

關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表示,新形勢下,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就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主要是以下四個方面的改革任務。

第一,落實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政策。現在,中央已經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以後,再延長30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期15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期30年,再延長30年加起來就是75年,這個承包期已經是很長了。下一步要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的政策。真正給農民吃上“長效定心丸”。

第二,全面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這項工作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非常基礎性的一個工作,現在已經到了收尾階段。

第三,進一步來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要在堅持落實集體土地所有權、穩定農戶土地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

第四,系統總結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加快修改完善有關法律。

目前,社會上對宅基地制度改革關注度非常高,必須準確理解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改革是要鼓勵大膽探索,看不清的問題先探索。但是,必須守住底線,探索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不是讓城裏人“下鄉”去買房置地。文件明確提出,一個“不得”和“兩個嚴”,即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要嚴格實行土地的用途管制,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同時,在城鎮化進程當中,我們要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的收益分配權,不能強迫農民以放棄宅基地使用權為前提進城落戶。

關於資金籌措

韓俊表示,鄉村振興是一個大戰略,必須有真金白銀的硬投入。沒有投入作保障,喊是喊不出來的,幹也是幹不出名堂來的。文件提出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中央一號文件對於解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錢從哪來的問題”有全面的謀劃,明確提出要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不斷增加。重點是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明確要求確保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公共財政首先得給力,要加快建立涉農資金整合的長效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通過財政資金撬動更多金融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鄉村振興。這一方面需要説明的是,要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規違法變相舉債。

第二,農村金融要回歸本源。要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的正確方向,健全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村金融機構要為鄉村振興提供多元化、多樣化的金融服務,要把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根據部署,下一段還要出臺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起草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考核評估辦法。要通過這些政策性文件把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落到實處。

第三,拓寬資金籌措渠道。長期以來,土地出讓收益,可以説是“取之於鄉,用之於城”,直接用在農村建設的比重是比較低的。要創新政策機制,把土地增值收益這塊“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塊用於支援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文件提出,要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集中力量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建立高標準農田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全部用於支援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這是一個很大的政策,用好了這項政策,可以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援。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還提出,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可以跨省調劑。這也是一個很大的政策。實際上,現在在省內扶貧縣搞易地搬遷,節余的指標在省內可以跨縣域調節。


關於人才問題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宏耀表示,鄉村振興不但需要錢,實際推動過程中還缺“人”。要完成鄉村振興這個宏大戰略,就要匯聚全社會的力量,強化鄉村振興的人才支撐,把人力資源開發放在首位。要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要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和鄉土人才;另一方面,要以更加開放的胸襟引來人才,用更加優惠的政策留住人才,用共建共用的機制用好人才,掀起新時代“上山下鄉”的新熱潮。

中央一號文件在五個方面作出具體政策部署:一是要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要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二是要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要扶持培養一批農業職業經理人、經紀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遺傳承人等。三是要發揮科技人才支撐作用。要探索新機制,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鄉村和企業挂職、兼職和離崗創新創業制度,發揮好各類農業科技人員的作用。四是要鼓勵社會各界投身鄉村建設。鄉村振興要有全社會各類人才的參與,要建立有效激勵機制,吸引支援企業家、黨政幹部、專家學者、技能人才等通過下鄉擔任志願者、投資興業、包村包項目、捐資捐物等方式,參與到鄉村振興的偉大事業中來。五是創新鄉村人才培育引進使用機制,主要是“三大機制”:一是多方式並舉的人力資源開發機制;二是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合作與交流機制;三是城市醫生教師、科技文化人員定期服務鄉村機制。

資料來源:中國網、新華視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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