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新聞

佣金2%徵稅卻要4% 北京拍賣公司需繳增值稅引爭議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8-14 11:27:57 | 文章來源: 東方網

“除了營業稅和按法律規定代扣代繳的稅目外,從7月1日開始,北京市的拍賣企業還需繳納增值稅”。近期,一則關於北京市的拍賣企業需繳納增值稅的消息引發了各方的關注。這讓北京的一些拍賣行直呼在增值稅的徵收上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有些不妥。

業務量或減少 增值稅重擊北京拍賣行業

“拍賣行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有其與眾不同的特性,就拍賣企業來講,有主攻藝術品拍賣的,有僅僅從事資産拍賣的。”一家北京的拍賣公司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資産拍賣的委託方,個人佔少數,基本都是單位、公司、機構或企業,因此,增收增值稅對於從事資産拍賣的公司來講,仍然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雖然這則消息近日才曝出,但事實上,早在1999年國家稅務總局就曾發文規定拍賣企業需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繳納增值稅。據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歐陽樹英日前透露的資訊,目前僅北京市提出要嚴格執行國稅發[1999]40號文件的規定,其他城市還未見這樣的意向,這勢必也會削弱北京地區拍賣公司的競爭力,業務量可能會明顯減少,這對整個北京地區拍賣業的發展都極為不利。

增值稅是佣金的兩倍 拍賣行或被迫關門

向拍賣企業徵收增值稅,這一被爭議了十多年的規定最近又浮出水面,徵收增值稅是否合理?上海拍賣行總經理,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的副會長和發起人之一的林一平在接受東方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實際上拍賣企業一直有按照自己所收入的拍賣佣金,向各省市地方稅務局繳納稅金。而商務部、工商總局、中國拍賣行業協會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拍賣企業的主管、監管部門,也一直將拍賣成交額按拍賣規模的名目納入統計口徑、將拍賣佣金收入按主營業務收入的名目予以統計核算。

如果徵收增值稅資産,這就意味著拍賣的買受方佣金一般僅2%左右,而應繳納的增值稅率卻是4%,拍賣公司很可能入不敷出。“我能理解這個規定是為了不讓應稅物品到拍賣環節斷鏈,但這樣的徵稅,對拍賣行來説可能是關門大吉。”林一平説。

有媒體算了筆帳,某公司委託拍賣一套房産,最終拍了50萬元,按2%收取買方佣金,那麼,向買方收取佣金1萬元,毛收入為51萬元,除以1.04後,計稅收入為49.03萬元,應交增值稅為1.96萬元,此項稅額佔該公司實際從買方取得收入的196%。“這項規定的實施可能讓拍賣行被迫提高佣金。”林一平表示,在強制拍賣中法院規定的佣金僅2%,如果徵收增值稅,如果法院不修改佣金額度,等待拍賣行的只有停業。

建議:拍賣成交額與佣金同開一張票

對此林一平建議,關於個人委託拍賣標的,按現行規定和做法繼續嚴格執行,其應繳稅收由拍賣企業代扣代繳。關於執法單位委託的罰沒標的,應免於徵稅。關於法院委託強制拍賣的標的,由相關部門與最高院商量一個合理、可操作的辦法後實施。由於這類標的的複雜性,如遇須繳稅標的,宜由拍賣企業代扣代繳。同時,建議研製一張符合拍賣操作需求的拍賣行業的合法發票一張拍賣結算憑證,給買賣雙方作為入賬憑證。

東方網記者了解到,在此方面,上海市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的有關做法或許值得借鑒。在上海,有關部門根據上級機關的統一要求,嚴格審核審驗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的電腦開票軟體系統,通過一整套週密的備案、審核、檢查機制,讓符合要求的拍賣企業在文物藝術品拍賣活動中,將拍賣標的名稱、規格、數量、拍賣時間、成交金額、佣金金額全部載明列印在一張發票中,拍賣企業按照佣金部分繳納營業稅,買受人據此入賬。

林一平表示,拍賣行業都沒有國家認可的發票,而拍賣成交金額與佣金金額同開一張票,不僅解決了《拍賣成交確認書》無法入賬的窘境,又是買受人再次出讓標的物時依法繳稅的合法憑證,還能提高稅務部門管控效率、促進行業發展。由此,此種稅收舉措值得在行業內試水推廣。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