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畫家沈女士,最近發現自己上當了:2011年春拍會上,她從南京十竹齋拍賣公司花了將近24萬元拍回的一件清代翡翠手鐲,戴了半年多,把玩很喜歡,經朋友提醒,拿去一家機構檢驗,原來這寶貝並不是古董,而是十足的假貨。
24萬元買回假古董
沈女士將24萬元拍來的“清·翠手鐲”送到珠寶鑒定中心,沒想到被鑒定為假古董。
鑒定證書顯示,這件所謂的古董A貨翡翠,不僅不是古董,還是處理品。“是行業上俗稱的‘B+C’貨,經過充膠和著色處理過的。” 江蘇省品質技術監督南京大學珠寶産品品質檢驗站專家張學雲説。
據業內人士分析,造假者選取普通的翡翠底料打磨成手鐲,經強酸浸泡一段時間,可以泡掉天然的雜質;然後在空隙中加入透明的“膠”,使其質地通透;再通過熱處理、人工上色,手鐲就有了黃、綠兩種顏色。如此這般,一個普通的灰白底色的手鐲,就變成了A貨手鐲。
拍賣公司或幕後操縱
十竹齋號稱有三四百年的歷史。據了解,2004年,經南京市文物公司授權,十竹齋拍賣有限公司成立。
在沈女士提供的十竹齋2011年春拍圖錄上,記者看到了這件拍號140的“清·翠手鐲”,拍賣底價為5萬至7萬元。
除了規定程式的分發圖錄、媒體宣傳之外,針對特定的拍品,拍賣公司會在前期找一些專家寫論文肯定其藝術地位,或請專家就某一拍品在網上展開激烈討論,或私下對意向購買者拍胸脯擔保,等等。
沈女士丈夫最終以21萬元的價格拍下,加上付給拍賣行的佣金,共計花費近24萬元,“當時發現‘清·翠手鐲’沒有證書,十竹齋的肖經理向我保證,來源很可靠。出於信任,就沒有放在心上。” 得知是贗品的沈女士大吃一驚,立即聯繫賣家要求退貨。然而拍賣行拒絕了她,理由是《拍賣規則》上寫明“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及其代理人應親自審看拍賣品原物,對自己競投某拍賣品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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