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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子盜頤和園北側古墓 6件青花瓷被低價賣掉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11-17 10:19:03 | 文章來源: 京華時報

11月16日,河南男子杜某等4人因盜取頤和園北側荒地兩座古墓中的文物並低價轉賣,而以涉嫌盜掘古墓罪在海淀法院受審。

由於從小生活在古都洛陽,古墓文物眾多,他們耳濡目染地了解一些文物知識,因此來到北京後,只要有空4個人就會湊到一起,研究古墓葬並四處打探古墓葬的消息。4人在舊貨市場購買了專業考古使用的洛陽鏟、探針、強光手電等工具備用。檢方指控,去年12月的一天淩晨,杜某等4人在海澱區安河橋北一塊菜地內盜掘古墓葬,並將盜得文物低價轉賣。

杜某説,案發前的一天夜裏,他開車拉活到安河橋北附近時,發現一塊空地上有燈光,湊近細看,發現墻內有兩座古墓,有人正在現場挖掘。此後,杜某帶著朱某一起來到這片荒菜地,利用探針、洛陽鏟等去實地探測了幾次,最後確定了古墓位置。他隨後聯絡袁某、胡某準備動手。

去年12月,4人帶上工具來到荒菜地,經過兩小時的挖掘,挖開其中的一個墓穴,將其中5個小青花瓷罐和1個大青花瓷罐運走,當天以6000元的低價賣掉。被告人朱某説,開始他聽別人説盜墓很刺激,出於好奇就去挖挖試試,剛開始是覺得很刺激,但是挖到骨頭時,有點害怕了,挖了一米半深左右,就發現了青花瓷罐。

第一次得手後,4人覺得錢來得容易,再次去荒菜地挖墓時,被巡邏民警逮了個正著。事後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人員現場勘探、鑒定,確定被盜挖的古墓至少在清代以前,不排除是遼、金時期的可能。由於4人的盜挖行為,古墓葬已經被造成了很大的毀壞,破壞了它的科研價值和藝術價值。此案未當庭宣判。

-檢察官説案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説,根據刑法規定,4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盜掘古墓罪,按照法律規定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檢察官同時提醒盜墓者,在文物倒賣中,其實盜掘古墓者獲利很少,都是文物商獲利較多,為了獲取這麼一點點利潤而付出自己的自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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