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中立《年終》,唐炬2009年4月于香港蘇富比競買
6月25日,唐炬在微網志上亮出了一張自己收藏的羅中立《年終》,由此一件舊案被重新翻起。
唐炬爆料始末
據@唐炬的收藏:“羅中立的‘叔叔’,此幅作品創作于那幅家喻戶曉的《父親》之後的數個月內,應該算是兄弟篇了叫叔叔沒錯的,他的大名為《年終》。這件作品也是旅歷豐富, 羅中立——三峽博物館代賣——法國遊客——香港蘇富比——香港高等法院——葉落歸根到了中國人唐炬的手上。”並在微網志中特別指出“其中法院一段很有意思”,要大家“慢慢分享”。
其後,在博友的一再追問下,唐炬更是連發13條來解釋羅中立《年終》背後的這場香港官司:
“羅中立《年終》還鄉1:08年初,應香港蘇富比邀約去國際俱樂部看精品預展,期間林佳如小姐拿一本列印的圖稿向我推薦這件作品,雖然他們並沒有帶來這件作品,看圖片感覺還是很適合我的收藏方向,就把這件作品記在了心上。”
“羅中立《年終》還鄉2: 臨拍賣前兩天的時候蘇富比的章銳小姐致電話問我是否前往。因通行證麻煩我心裏不爽,再加上香港也沒什麼吸引我的地方,我繼續不能前往。後在她的熱情指引下,辦理了電話委託競投手續,並在其後的拍場以680萬港幣落錘價成功競得此件作品。留個小伏筆:我們沒就品相問題加以溝通。”
“羅中立《年終》還鄉3: 拍後大概一月的時候,章銳小姐打來電話問付款之事。其時恰逢汶川地震災難降臨,電視中催淚彈一樣的畫面搞得我動不動就淚流滿面,震後第三天實在抗不住開上凱燕拉上一車八寶粥速食麵千里走單騎連夜到了重災區青川。我跟她商量過完這段非常時期我親赴香港驗畫付款,她也很能理解…”
“羅中立《年終》還鄉4: 從四川回京後參與寫實畫派創作義賣的巨制很受感動,同時還通過保利捐贈油畫一幅,從嘉德競購賑災義拍雕塑作品三件…然後如約到香港驗畫付款。到香港,看到這件作品,感覺尺幅巨大,蠻震撼的!但是細看之下發現畫面右側從上往下一排之字形的重復規則的折痕,其中還有些油彩脫落…”
“羅中立《年終》還鄉5: 就畫面狀況我跟蘇富比進行了溝通,要點為:如此貴重而年代久遠的作品應該把畫面品相在圖錄上公示吧?答,有品相報告,但不主動提供,要才給;明知我不能來看預展,而且是主動幫我電話競投,總應該提醒一下畫面狀況吧?答:我們一般沒此義務……”
“羅中立《年終》還鄉6:在進一步的溝通中我委婉地提出了我的要求:能否跟委託人商量,畫款上給一點點折讓,我都沒好意思具體提幾個點。答:賣方法國人還嫌賣便宜了,不幹!那你們可以佣金上給點優惠吧,畢竟你們收的佣金還是蠻高的?答:我們是美國上市公司,從來沒這樣的先例,財務不幹……”
“羅中立《年終》還鄉7:為了中國人的面子我自然選擇了暫時不付款,後來章銳小姐代表蘇富比給我電話,善意地告訴我,老外覺得賣便宜了,要撤拍。我答:要撤是他的自由,我還能強買不成?!再後來有一天,他們又突然變了臉,發律師函限我某日內必須付款,否則香港高等法院見……”
“羅中立《年終》還鄉8:我當時很不理解,明明告訴我賣便宜了,不賣了,怎麼又突然變成了這般……?我還是很風度的答覆:我願意配合走這個過程,既使付出代價我也心甘情願,至少能給行內的各方提個醒,再辦委託競投一定要注意品相問題,拍賣公司應該主動提醒,買方也應該儘量到預展現場查驗……”
“羅中立《年終》還鄉9:我覺得一件事情當利益雙方各執己見無法達成一致時,通過法院解決也不失為一種合理手段,儘管之前我還從未沾過法院的邊,我還是很有風度地接受了他們的律師函,並按程式及時進行應對和跟進。這期間發生的一件事情卻讓我甚感意外,並開始從內心鄙視他們……”
“羅中立《年終》還鄉10:一位台灣朋友告訴我,在香港明報上看到一篇文章《大陸藏家投羅中立名畫走數》文中對我指名道姓,雖説不上是惡毒攻擊,但至少是嚴重失實,有損我個人和整個大陸人民的形象!我只是跟他們有糾紛,解決中,怎麼能用‘走數’這樣的詞句?!我暗下決心,一定要為大陸人民爭回臉面……”
“羅中立《年終》還鄉11:我清楚那篇文章是蘇富比方面授意發表的,當他們再派兩位代表到北京跟我見面的時候,我己經下定了把法律程式走下去的決心,我坦誠地又把整件事情前後跟對方理了一遍,章小姐在其中也表現出她的職業精神以及正直的品格,之前整個溝通過程中,她夾在我和她的上司之間也沒少為難……”
“羅中立《年終》還鄉12:我平生第一次上了法庭,而且是做為被告孤身一人未聘律師上了香港高等法院。我把跟蘇富比最後一次回顧事情始末的溝通做了錄音並整理成了文字,面對法官和書記官還有原告方的兩位律師,開始了我的‘演講’,中間對方律師幾次示意法官打斷我,嫌我用時太長,法官還是用心聽完我講……”
“羅中立《年終》還鄉13:一番亢奮的講演過後,我明顯感覺到法官的天平在我這一端。在法官建議和主導下最後的結果是蘇富比撤銷告訴,當庭和解,我只按預估底價加傭結清畫款,省了兩百多萬港幣。其實我當初並沒有如此高的要求,我要的只是尊重和體面!互相尊重、以禮相待是很重要的,《年終》體面還鄉!!”
引發的爭議:
三次上拍真假之辯
參考雅昌拍賣數據,羅中立《年終》共上拍過三次:香港佳士得2001年10月拍過一次,香港蘇富比2008年4月、2009年4月各拍過一次。其中,唐炬2009年在蘇富比所購買的一件和佳士得2001年的一件資訊十分接近,均創作于1991年,尺寸分別為97.5×79cm和97.5×79cm。蘇富比2008年所拍的一件,則創作于1981年,尺寸為186×121cm。至於誰真誰假,唐炬在微網志中説,“聽林明哲先生講,當時這件原作完成後,被當地某博物館的商店拿去寄賣,結果很快被一法國遊客買走,遂找到羅先生,"説此畫銷路不錯,能否再畫兩張”,於是有了之二、之三,只不過尺寸略有變化,此説未經考證,權作一種猜想吧。坦白講我不是很理解油畫怎麼可以重復多張…”。如照此解釋,法國遊客所購買的當是最早的一幅,應為1981年的那一幅,而不是1991年的這張了,因此,唐炬説“我那幅為原創”便失去了依據。
蘇富比員工為大陸買家抱不平:
一疑為香港蘇富比員工的博友@無為影色,回復唐炬説:“非常客觀!當時公司還想讓我出庭作證,我以懷孕為由婉拒了。其實我也很不忿。同場拍賣有件大陸客人送的作品被某東南亞藏家拍走,之後反悔,無理由不付款,公司不了了之,讓我向藏家道歉,下次拍賣重拍。但是對大陸買家卻非常不寬容。港人雖然盯著大陸人的腰包,卻在骨子裏不把咱當回事。”
其後,這位博友發文説,“世界各地都是店大欺客,但是橫的怕不要命的。這是我從這件事中總結出來的。”
唐炬自己總結説,他“從蘇富比電話競得,但交割過程中他們的傲慢、出爾反爾、不講道理令我生豪俠之氣,獨自一人到香港高等法院去迎接他們的挑戰,全勝而歸!”
大陸買家爭奪話語權的導火線
香港蘇富比,一如西方的名車、名錶、名酒及各奢侈品牌,無不盯著中國買家的錢袋子,但是他們讓中國有錢人買單、大讚中國購買力、內心大賺竊喜的同時,很可能並沒有做到真正尊重內地買家。這其中可能有內地買家自身的問題、風俗及溝通的問題,但蘇富比的傲慢也是不少內地人的共同感受。這個事件之所以引起業內人士在微網志上的廣泛關注,也許只是實質問題的冰山一角,也是大陸買家在國際上爭取尊嚴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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