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故宮鄭欣淼院長:兩岸故宮何時徹底融冰(圖)

時間:2010-04-06 17:42:35 |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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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在,智慧在,路就在

兩岸故宮“破冰”以來,“司法免扣押”這個詞頻頻見諸媒體,“大陸沒有完成司法免扣押條款”是台北故宮高層所認為的影響文物來大陸展出的主要原因。那麼到底什麼是“司法免扣押”?

記者目前通過北京故宮得到了一份來自台北故宮的書面答覆。該答覆引用了台灣方面《新聞辭典》的定義:“‘司法免扣押’條款主要規範擁有爭議文物的國家,在相關文物赴外展出,不會受到司法追訴或扣押,以確保外借文物‘有借有還’。”該答覆指出,國際上許多國家也制訂了“司法免扣押”條款:美國從“聯邦公報”中找到相關法條,法國、德國、奧地利、英國也相繼為台北故宮量身制訂免扣押條款……

從該份書面答覆中可以看出,“司法免扣押”把文物出借方定位為國家,而在“一個中國”框架下,大陸和台灣之間的文物交流顯然不屬於國與國的議題。

當然,我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並不意味著放棄文物交流“有借有還”原則,這是兩碼事。鄭欣淼告訴記者,事實上,包括盧浮宮珍貴文物在內的境外展品來中國大陸展出時,也從沒有簽署過“司法免扣押”,而只需要按國際慣例簽署一份合作協議,以此保證文物的“有借有還”。該協議詳細列明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包括何時何地把文物以何種方式搬運、交收、儲存、展示、保護,以及何時何地如何歸還,借出方還可以要求派員24小時保護文物和買最貴重的保險。如果臺方同意,這種合作協議隨時都可以簽,兩岸就可以展開歷史性的文物交流。

國家文物局和北京故宮方面為了促成大陸和台灣互辦展覽,也曾屢次發表聲明:回大陸展覽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權和保管地點的問題。

儘管如此,台北方面依舊擔心展品到大陸缺乏法律保障。這也導致了目前的交流展覽呈現“跛足”狀態,即北京故宮的展品去了台灣,台北故宮的卻無法來到大陸。北京故宮博物院今年9月將舉辦一個紀念建院85週年的展覽——明代永樂宣德文物大展,本來想向台北故宮借七、八件文物,但也是碰到“司法免扣押”問題,提出了也過不來,最後就作罷了。

鄭欣淼認為,文物作為文化符號,只在特定的情況下才會刻上政治烙印,比如被八國聯軍掠走的文物和被非法走私的文物,這些文物或被我國列為追討的對象。但在台北故宮的文物卻不屬於此類情況,作為一個中國,那裏的文物和因為歷史原因而留在大陸各地的故宮文物是同樣性質,比如溫家寶總理提到的《富春山居圖》如今就是浙江博物館的鎮館之寶,所有權屬於浙江博物館,不會受到他館的追討或扣押。總之,兩岸故宮文物不應該背負、也本來就不存在政治包袱。

為了消除台灣方面的顧慮,鄭欣淼在2003年還曾公開表態:你拿若干件文物到我這裡展出,我押若干件價值相當的文物在你那裏,甚至我們可以多出一些,你該放心了吧。或者,雙方也可考慮在第三地合作辦展。比如,清宮“三希堂”的三件珍品,北京故宮有兩件——王珣的《伯遠帖》和王獻之的《中秋帖》,台北故宮有一件——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大家是不是都拿出來,在第三地合辦“三希法帖展”?

鄭欣淼介紹,台灣1992年主要針對歐美等博物館的借展需求制定了“司法免扣押”,規定只將文物借給和臺方簽署此條款的國家和地區,以此確保出借文物萬無一失。鄭欣淼説:“應該講,他們當初並沒有預見到兩岸故宮今天的交流局面。”如今,兩岸交流是大勢所趨,兩岸故宮互辦展覽也隨之成為新的時代課題,求解這一新課題需要新思路。

“憑著合作的誠意和努力,憑著中華民族兒女的智慧,台北故宮的文物遲早會來北京聚首,最終實現互來互往。”鄭欣淼説,“讓我們拭目以待!”

有原則讓步贏來一片叫好

自1987年台灣方面允許臺胞到大陸探親以來,民間關於兩岸故宮聯辦展覽的呼聲很高,2005年故宮博物院成立80週年之際,這一設想更是被兩岸故宮高層同時提起。

但是,設想的付諸實施卻一直遭遇阻力,直到去年上半年,雙方才贏來了機遇——

起因是台北故宮在籌辦“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時,由於缺少雍正朝服等重要文物,便向擁有這些文物的北京故宮博物院提出借展的請求。這很快得到了北京故宮的回應和支援。

面對雙方交流合作的誠意,台北故宮提議,能否把原本的借展辦成雙方聯展?這個多年來曾屢屢止于口頭的提議,又在那一瞬間激活了雙方心底的渴望。但與此同時,曾經的阻力又再次橫在雙方面前。首先是名稱載示問題。

説到名稱,有必要交待一下歷史。1925年10月10日,故宮博物院成立,30年代改為“北平故宮博物院”。1950年2月,北平市改為北京市,“北平故宮博物院”更名為“北京故宮博物院”,1951年6月又改稱“故宮博物院”至今。台北故宮則成立於1965年,被臺方冠名“故宮博物院”,藏品主體是1948年底至1949年初隨蔣介石從大陸撤退時被運往台灣的部分故宮文物,自此呈現“一座宮殿、兩個故宮博物院”的格局。

為促成雍正大展聯辦,兩岸在名稱載示上讓步,一方叫“北京故宮”;一方叫“台北故宮”。在對外場合,以“北京故宮”和“台北故宮”稱呼對方,同時以“兩岸故宮”的共同身份來面對公眾。

但在簽訂文物借展協議時,能否在甲乙雙方中使用“北京故宮”、“台北故宮”的名稱呢?台北故宮對此表示憂慮,他們認為,“台北故宮”這個稱謂不是法律意義上申請註冊的法人,一旦協議雙方出現問題,從法律上不好界定。最後,雙方一致同意通過不涉及敏感名稱的“第三方”來簽署協議,即北京故宮和台北故宮事先授權的台灣某基金會簽訂協議,把展品借給基金會,該基金會再和台北故宮簽約,把展品借給台北故宮。據説,海峽兩岸的不少文化交流也是通過第三方來推進,這再一次顯示了在文化交流大趨勢下兩岸人民的智慧。畢竟,交流是了解的前提,也是進一步認同的前提。

影響聯展的障礙一一被清除了。這時候,離2009年10月7日開幕不到一個月時間了。

突然又有新麻煩。北京故宮出借的文物或包裝文物的匣盒附件涉及珊瑚、象牙,鄭欣淼説,這類東西要過海關,需經瀕危動物保護辦公室批准,其中又涉及管理陸生和海生動物的兩個機構,手續較複雜,沒有一定時間辦不下來。但這對於“輕舟已過萬重山”的可喜形勢而言,只是個小插曲。國家有關部門特事特辦,紫禁城37件國寶便一路綠燈,順利踏上對台北故宮的“探親”之旅。

10月5日至10日,鄭欣淼率團以主辦方身份赴臺參與展覽相關活動。北京故宮鄭欣淼院長和台北故宮周功鑫院長以“兩岸故宮”名義,一起為展覽圖冊作序、開幕致詞、摁下揭幕啟動按鈕、接受媒體訪問……

來自北京故宮的雍正朝服、雍正“為君難”石印、“雍正行樂圖”和台北故宮的雍正朱批諭旨、松花石葫蘆硯等共同還原了一個真實的雍正,使“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成為名副其實的大展。據台北故宮提供的數據,共有70萬人次遊客參觀了這一為期3個月的展覽,創歷年同期之新高,其中大陸游客約佔30%。台北故宮還進行了“雍正大展觀眾滿意度調查”,遊客對展覽評價極高,展覽內容、展示方式滿意度分別高達98%和99.3%。與展覽相關的出版物銷售火爆,一版再版。

兩岸文物界也借聯展之機在臺舉辦了“兩岸故宮第一屆學術研討會”,與會學者約300人,其中13位是大陸專家,包括北京故宮的9位和分別來自南開大學、社會科學院、第一歷史檔案館和上海博物館的4位。兩岸專家就書畫、器物、檔案等各方面觀點和成果展開了充分交流。

無論對普通民眾,還是對專家學者,雍正文物大展的聯辦既是福音,也傳遞了一個向好信號——更多大陸公民是不是也可以像台灣同胞那麼幸運,很快就能在家門口看到台北故宮的珍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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