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能源絲綢之路”政策

時間:2010-03-25 13:59:54 | 來源:藝術中國

在這個“雅典—北京,從絲綢之路到能源之路”的創新旅程中,“綠色工程”展現出了不同文化間的合作在對抗氣候變化問題上的重要性。“綠色工程”所到之處的大多數國家已經相互展開了一系列關於限制排放溫室氣體的對話。亞塞拜然、喬治亞、烏茲別克、土庫曼以及中國早就從2005年2月開始強制執行了《京都協議》。所有參與國都在積極討論和準備即將於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召開的關於氣候變暖的國際會議。

“綠色工程在亞洲”的活動反映了歐盟與黑海、裏海以及中亞等國在經濟、商業、政治和文化關係發展上,在一定時期記憶體在的巨大壓力。歐盟尋求與那些遵守“睦鄰友好”原則的國家開拓一條當代“商務能源之路”。為了集中歐洲和亞洲的能源市場,1993年 的“新絲路”計劃(歐洲—高加索—亞洲的新“河西走廊”),1998年的“歐洲國際油氣運輸計劃”(石油和燃氣運往歐洲),2004年的“巴庫倡議”以及2006年的“阿斯塔納公路地圖計劃”,成功地促進鼓舞了歐盟和摩爾達維亞、烏克蘭、亞美尼亞、喬治亞、亞塞拜然、烏茲別克、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及塔吉克等國家的能源合作。

2009年5月,歐洲委員會與黑海和高加索地區的一些國家在布拉格簽署了《關於發展合作以及打造南部能源走廊的協議》。在《布拉格協議》中,所有參與國表示:“南部走廊就是新絲綢之路,這條通道將連接不同地區的國家和人民,並創造必要的條件以鼓勵商業、實際知識、科學技術和人類經驗的交流”。歐盟更具體地提出了“南部能源走廊”的發展方向:1)創造週邊電力能源市場;2)採用能源效應政策;3)保護環境;4)發展可再生能源。歐盟還號召民間組織和團體積極響應該協議,併為之努力。“綠色工程”以卓越的成果、獨家的創意和堅毅的精神交出了一份滿意的答卷。我衷心地祝賀他們,希望他們繼續不懈努力;他們是環境外交的一把利器,我感謝他們給我這樣一個寶貴的機會去提前領略佐特基斯博士的攝影展。

 

斯塔夫羅斯•迪馬斯

歐洲委員會成員

環境事務委員

 

綠色工程在亞洲:雅典——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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