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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市場誕生新事物 "藝術家共同信託"面世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6-04-24 17:00:05 | 文章來源: 東方早報

作者:佚名  

    梵谷、畢加索等藝術大師的作品如今有著動輒千萬美元的身價,但他們中的很多人生前卻處於極度貧困之中。全球首家專門為藝術家創辦的投資信託公司“藝術家共同信託”(APT)將有望改變這一狀況,上海東方早報記者獲悉,“藝術家共同信託”大中華區明天起將在北京大山子798藝術區長征空間正式啟動。

    20年內以20件作品投資

    “藝術家共同信託”(APT)參考的是社會公共保險的傳統結構,在世界最中心的10個藝術之都建立本地區的“藝術家共同信託”,由本國家、地區最優秀的藝術家參與組成。目前已經建立的分部有紐約、洛杉磯、倫敦、柏林等,即將開業的大中華區以北京為中心,負責包括中國內地、台灣和香港地區及全球華人藝術家。

    “藝術家共同信託”可以説是一個特殊的投資項目,參與人是藝術家,投資的不是現金而是作品。在加入的20年中,藝術家交給APT20件藝術品,藝術家仍保留作品的所有權,只是把它的經營管理權委託給APT,以換取投資和回報權益。

    作品的銷售則將由國際專家隊伍負責,在某位藝術家的作品出現了明顯增值時,APT會決定合適的出售時機和價格。一般在10年後才開始出售,以保證價格最大化。當APT售出某一件作品時,利潤的20%將作為其投資和管理費用的回報,40%的銷售收入歸作者個人,另外的40%給集體公積金賬戶,信託中的每位藝術家都會從中獲得均等的一份。

    金融、藝術界專家“結盟”

    APT由總部設在紐約的“共同藝術”公司創辦,企業家莫迪·斯尼伯格是其開創者並擔任首席執行官,金融管理專家丹·格萊任金融業務執行總裁,曾任美國舊金山現代美術館、美國惠特尼美術館館長的大衛·A·羅斯為負責藝術業務的執行總裁。

    “共同藝術”有著包括諸多金融、藝術領域重量級人士的顧問委員會,著名藝術家約翰·巴迪薩利、哥倫比亞大學藝術研究院院長布魯斯·弗格森、花旗銀行集團全球投資銀行聯席總裁雷蒙德·麥格威爾、藝術史學家厄爾文·桑德勒等都是其成員,知名藝術家蔡國強是顧問委員會中唯一的華人。

    每個區都將邀請200多位藝術家,藝術家的挑選由評選委員會負責,國際知名的美術館長、藝術基金會負責人、策展人、批評家、畫廊經營者將組成專業評委會陣營,如國際著名的策展人丹·卡麥倫是紐約APT的評選委員,第二屆廣州三年展的國際策展人“小漢斯”加入了倫敦APT的評選委員會。北京APT的執行長為二萬五千里文化傳播中心(簡稱“長征”)主任盧傑,其他委員包括策展人馮博一、侯翰如、皮力和香格納畫廊負責人何浦林,以及大衛·A·羅斯。

    記者日前了解到,經過兩三個月的提名、評選和邀請工作,北京APT首批名單已經出爐。包括隋建國、展望、邱志傑、王功新、汪建偉、葉永青、馬六明等約20位國內知名當代藝術家,上海藝術家徐震也在其中,“這就是藝術家的‘養老保險’,是個很聰明的辦法。”徐震説。

    北京APT執行長盧傑專訪

    作品升值與藝術家相關

    東方早報:APT主要面對的是年輕藝術家嗎?像徐冰這樣的國際知名藝術家如果參與這項投資是不是會“虧”?

    盧傑:不是説現在市場價位很高的藝術家就不適合參與這活動,每個藝術家不同的市場價值會直接表現在個人賬戶收益的差異上,因為他作品售出的40%將直接分配到個人賬戶。“大牌”藝術家是否加入,關鍵看他們對這個計劃的認同和理解。

    東方早報:藝術家通過APT可以獲得哪些好處?

    盧傑:我們會為藝術家作品提供管理、保管和展覽等服務,並進行學術梳理。現在很多藝術家的作品經營比較鬆散,且沒有計劃,可以説是短線的操作方式。APT的學術資源和專業的投資服務可以説是全球獨有的。

    東方早報:這會不會成為藝術品銷售的主要方式?

    盧傑:信託的方式和畫廊以及藝術品拍賣是沒有矛盾的,藝術家依然是自由的,仍保留常規的市場狀態。藝術家的成就被認可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很多人早年將作品低價出售,終日過著困頓的生活,可能到最後手邊一件作品也沒留下,升值成了跟他無關的事情。APT是為藝術家自己保留20件作品的機會,對現有藝術經濟市場和運作方式是提升和補充。

    東方早報:現在很多藝術家的作品已經很搶手了,如何保證他們在20年內一定交出20件作品?所提供的也不一定是精品吧?

    盧傑:平均一年拿出一件應該不困難,是不是拿出來和拿什麼樣的出來還是看藝術家對APT的認識程度,作品投資不是給別人的,而是投給自己的。我們既會長期保存作品,又能給出科學的行銷計劃,還有專業的學術資源,越是優秀作品就越能達到最合理的價位,藝術家獲利也就越多。

    東方早報:從交出第一件作品,到最後一件作品被銷售有著幾十年的時間跨度,有可能到時候藝術家已經不在世了,誰會受益呢?

    盧傑:受益者是藝術家指定的人,這一點會在簽訂協議時設置。藝術家可以將這筆投資回報留給自己的後代,捐給藝術機構或者基金會等。藝術市場的反應永遠是滯後的,所有的前期投資都由“共同藝術”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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