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術:規範的同時別傷了藝術自由

時間:2015-04-16 12:15:57 | 來源:中國藝術報

資訊>聲音>

街頭藝人怎麼管,是很多城市面臨的管理難題。從本月初開始,深圳中心書城廣場的街頭藝人正式抽籤派位到固定區域進行表演。深圳成為繼上海之後又一個嘗試對街頭藝人進行規範管理的大陸城市。

逛街走累了,駐足聽一會兒流浪歌手的歌,看一會兒小丑表演,心情變得愉悅,身體再次注入能量。每一個人都在努力讓世界看到自己,讓生命感受活著的激情,街頭藝人更是如此,有的借街頭表演鍛鍊臨場能力、磨煉技藝,並暗暗期待著巧遇伯樂;有的本身有穩定工作,只為那份熱愛,愉人更愉己;還有的只望用自己的手藝、努力換取酬勞,保證生活……他們有權利站在腳下的土地上,用自己的努力換取尊嚴和生活。

我國街頭藝人由來已久,戲曲、相聲等傳統藝術形式早年不都是站在街頭藝術的肩頭傳承下來的嗎?而街頭藝術由於其自由市場的競爭性也成為催生藝術表演、藝術創作的一塊肥沃土壤。看一看《出彩中國人》 《達人秀》等節目中有多少精彩是從街頭走上舞臺的,就知道了。

其實我國政策中從不反對街頭表演形式,畢竟法無禁止即自由,人們有權利在街頭展示自身才藝,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支援街頭藝術,藝人的發展也受到各種制約、挫折與歧視。比如在展示過程中,或許因場地選擇、音量等問題給附近居民、交通帶來困擾,城管此時就成了藝術的“敵人” 。同時,由於行業的無界限,也造成一定行業混亂,坐在板車上,唱著走調歌的“藝人們”拉低了街頭藝術的層次,讓街頭藝術瞬間與乞討劃了等號,這或許就是讓一些人反感街頭藝術的原因吧。因此,規範街頭藝術有其必要性,是還街頭藝術一片合理的發展綠地,是對街頭藝術的保護和支援,但是在給出界限的同時,也應注意尺度,保證人身自由權利的客觀性,莫傷了藝術的自由權。

劃定演出區域、抽籤決定演出場次、時間等,讓藝人們不用糾結選地了,但是街頭藝人大多崇尚自由,或因工作等原因無法決定演出時間、地點,如此硬性規定是否會讓藝人們無所適從,最終讓規定淪為一紙空文?同一個藝人、節目長期定點表演易造成視覺疲勞,定期更換演出時間地點是藝術需要。又或者,街頭藝人的審核、證件等是否收費?將街頭藝術納入管理決不能演變成變相收費的行政審批手段。現在我國僅有上海、深圳兩地試水,一旦廣泛推廣,那麼對於旅行藝人來説,證件是否全國通用?既然支援,是否建立給予硬體、軟體等具體支援,如鋪設電線等。問題還會有很多,但既然執行就應認真對待,想街頭藝人之所想,以街頭藝術需求為中心,以社會居民、觀眾需求為基準,不能發一證就了事,希望相關部門能拿出一個熱愛藝術的心,給街頭藝術搭建一個更為廣闊健康的舞臺。

街頭藝術同樣是一道城市風景線,合理的維護是對藝術的尊重,顯示了城市的寬容胸懷,更能體現引導城市的文化氛圍。因此,對於真正的街頭藝術,相關部門理應保護、鼓勵、引導他們的發展,激發藝術的活力,但對一些明為藝術,實為乞討,甚至強要的行為,應予以打擊取締,讓人們正確認識街頭藝術這門古老的藝術。

文王琦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相關文章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京公網安備110108006329號 京網文[2011]0252-085號
Copyright © Ch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 All

資訊|觀點|視頻|沙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