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時,一位年輕國畫家向筆者抱怨--如果不耗費大量的精力,把一幅作品畫得很“細”很“多”,就別想進入美展。他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説,假如齊白石活在今天而且還沒有出名的話,他的畫肯定也入圍不了全國美展。我説,你的看法有道理,美展的機制和導向值得質疑。但是,今天,真的有齊白石嗎?
畫家還有他的另一個困惑--為什麼放眼望去,看到的“藝術”無非兩種:一種以“勤勞”取悅人,一種靠“忽悠”唬人?我説,藝術搞得不好,總是陷於兩端,要麼瑣細,要麼草率,要麼匠氣,要麼江湖氣。從來就是如此,只不過現在更突出罷了。
接著,這位朋友提出了一個比較“學術”的問題--一件藝術品,究竟需要多少的“資訊量”,才是“足夠”的?
繁與簡,是藝術創作與賞鑒的一個重要“議題”,無論古今中外。
中國人似乎是以簡為貴的,講“空靈”,尚“蕭散”,“以少勝多”,“惜墨如金”,“絢爛之極,復歸平淡”。這背後有哲學的源頭,如老莊所言,“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夫虛靜恬淡,寂漠無為者,萬物之本也”。
“簡”是不容易的。對“簡”的追求,實為一個概括、昇華的過程。“簡”不是“少”,不是淺薄與空洞。“一木一石”,當有“千岩萬壑之趣”。“言簡”的另一面是“意賅”。否則,“居簡而行簡,無乃太簡乎?”。連今天的廣告詞,都懂得標榜“簡約而不簡單”。
那麼“繁”呢?真正審美意義上的“繁”,也不是堆砌和多餘。“繁”與“簡”乃一對相互參照、互為依託的辯證關係,而非雅俗之鴻溝。商周青銅器之繁複瑰奇,與宋代五大官窯之簡澹素樸,你能説何者為高,何者為下麼?
歷代畫論中談及繁簡的,不乏精闢之見。惲壽平的《南田畫跋》中提到:“文徵仲述古雲,看吳仲圭畫,當於密處求疏;看倪雲林畫,當於疏處求密。家香山翁每愛此語,嘗謂此古人眼光鑠破天下處。”近人吳湖帆摹古功力深厚,他在《醜簃談藝錄》中的一段話講得更為切實透徹,“學古人畫至不易。如倪雲林筆法最簡,寥寥數百筆可成一幀,但臨摹者雖一二千筆仍覺有未到處;黃鶴山樵筆法繁複,一畫之成假定有萬筆,學之者不到四千筆,已覺其多。”
繁由簡入,簡由繁出。不能簡者必不能繁,不能繁者必不能簡。“宋人千筆萬筆,無筆不簡;元人寥寥數筆,無筆不繁”。
學古人畫為何“至不易”?正因其無論繁簡,均以筆法之提煉與純粹為前提,如龔賢所言,“一筆是則千筆萬筆皆是”。合道者,簡繁同視;不合道者,繁簡皆非。
大凡大師傑作,必能在精微與渾茫之間調劑得宜。層巒疊嶂無非幾個大的開闔,難在脈絡清晰,節奏鮮明。而疏林淺水正需筆意週詳,層次豐富,所謂“元人幽秀之筆,如燕舞飛花,揣摸不得”。
從理路思辨而言,“繁”與“簡”相反相成,殊途同歸。從創作的角度來看,宜“繁”宜“簡”,其旨有二:一曰心性之傾向,一曰表現之需要。
金農的梅花繁枝密萼、瓊瑤滿紙,卻能雅逸沖和,不覺煩悶瑣碎。八大的鳥、魚,筆跡至簡可數,不惟精氣逼人,就連空白處都有一種“充滿感”。
古人造器之妙,凡突出色彩紋理者,則造型單純;注重造型表現者,則色彩單純。要在不令作品主題衝突,“資訊過量”。
文學上亦是如此。劉勰曰:“句有可削,足見其疏;字不得減,乃知其密。”繁簡只是風格的分野,“無可削”、“不得減”則是共同的標準。白居易《長恨歌》、《琵琶行》鋪陳排比、渲染備至仍不嫌其“多”,蘇軾《記承天寺夜遊》僅八十多字卻神味雋永,“盡得風流”。魯迅的文章以簡煉著稱,他曾經説:“寫完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 ”然而,他的散文名作《秋夜》的篇首是這樣的一句:“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墻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作者在此處不憚重復,易簡為繁,正是出於意境營造的需要。
設想一下,假如把這句話改為“在我的後園墻外有兩株棗樹”,則頓時變得平白乏味,思致全無,又談何“繁”與“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