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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霽翔:故宮完整保護需法律防護網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3-14 15:13:55 | 文章來源: 新浪收藏

  單霽翔

“我不是故宮的掌門人,僅是個看門人。”

“故宮各項工作一直都在積極進行和準備,只是我恰好趕上了喊‘開始’。”

“我這個新官上任沒有三把火,因為故宮最怕火。”

1月10日剛剛接任故宮博物院院長的單霽翔委員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關於故宮,他有很多心裏話要説。

2011年,圍繞故宮發生的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接任故宮博物院院長的單霽翔來不及體會驕傲和神聖,就開始應對各種疑問。

“紅墻裏的辦公室”將在2016年搬出紫禁城、擴大故宮開放面積等,被許多媒體報道為故宮新“掌門人”的“新政”。

“對‘掌門人’和‘新政’的説法我不敢茍同。”單霽翔説,自己只是故宮的“看門人”,目前所有已經開始或即將開展的工作,全是原有工作的延續。

單霽翔表示,去年的確發生了一些令人遺憾的事情,使故宮博物院的聲譽受到了損害。功是功,過是過,好的傳統要繼承,教訓要汲取,以激勵故宮人在今後的工作中付出加倍努力。

“故宮人不但有堅韌不拔、鍥而不捨、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文化自覺,也有聞過則喜、善於納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文化自信。”單霽翔説,我們需要用實際行動來説話,用工作成效來證明,故宮人最愛故宮,故宮的聲譽是國家的聲譽,就像故宮人的生命一樣重要,故宮博物院一定會贏得良好的社會形象。我們也認識到,在博物館建設上,故宮與世界一流博物館之間還有很大差距,在一些方面甚至面臨嚴峻挑戰,在多方面都需要虛心學習,努力改進和提高。

單霽翔表示,故宮尊重社會公眾對故宮文化遺産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受益權,希望故宮可以最大範圍做到沒有秘密,在陽光下運作。

故宮博物院走過輝煌十年

據單霽翔介紹,過去10年裏,故宮博物院走過了歷史上最為輝煌的歷程,開展了很多史無前例的基礎性工作,對故宮博物院的可持續發展將産生深遠影響。

例如,持續7年的大規模藏品清理工作,使故宮的館藏文物數量從100萬件,增加到180余萬件。每一件實物和目錄準確對應,第一次向國家、向社會交上一份翔實、準確的文物賬目。再如,從2003年起,故宮博物院開始文物建築的全面修繕,從午門到神武門,包括太和殿在內。這是在堅持每天開放的情況下進行的大規模修繕。

還有,過去幾十年,故宮的用地、房屋不斷被外單位佔用,但是近年來,不但外單位逐漸撤出,而且開始收復歷史上被長期佔用的古建築群。再有,過去故宮在世界上知名度很大,但是故宮博物院的知名度並不很大。從2005年起,故宮博物院開始與多家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館建立起長期戰略合作關係,在眾多領域開展合作。

單霽翔説,世界上恐怕沒有一座大型博物館全年365天開放,而故宮博物院的職工為了來自世界各地的觀眾不留下遺憾,一年到頭不休息,“所有這些史無前例的事,多麼了不起!”

制定專門條例更利於保護

單霽翔此次帶來的18份提案6項與故宮有關。其中一件就是建議制定故宮保護條例。

他説,每年到故宮參觀的遊客已達1400萬人次以上,這使故宮在文物保護、古建維護、觀眾安全等方面面臨空前巨大的壓力,有必要通過專項立法進行合理調控,對故宮及其環境的整體保護,也更加需要加強法律法規層面的支撐力度。

“專項立法應著眼于協調故宮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堅持整體保護、原狀保護、科學規劃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保護主體和責任主體,構築對於故宮進行分層次、分區域科學管理的法律防護網,以利於對故宮的完整保護。”單霽翔説。

故宮保護制定專項法規後,單霽翔認為作用會很顯著,能夠從法律層面完善故宮法人治理結構,使故宮的整體保護走上一條法制化、規範化的道路。同時,近年來故宮的有形資産和無形資産受到了持續的、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侵害,客觀上需要在法規層面尋求救濟途徑。

故宮專家不鑒定社會文物

關於網上流傳的“故宮專家可以到府鑒定古董、古玩、藝術品”的資訊,單霽翔今天給予了回應:故宮博物院有規章制度規定,院內專家不得以故宮博物院的公務身份在社會上從事非公務文物鑒定活動,以及與文物拍賣、文物市場等有關的藏品鑒定活動。

他説,故宮博物院按照職責負責故宮文物藏品的鑒定,同時按照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提供公務性文物鑒定,例如故宮博物院的一些專家同時是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的委員。除此之外,不承擔對社會文物提供鑒定服務。

“我們不主張專家介入自己所不擅長的市場行為,更不主張在職專家以故宮博物院的名義或利用故宮博物院的公職身份參與非公務文物鑒定活動。”單霽翔表示,鼓勵專家多做文物知識的普及,告訴更多的社會民眾關於文物的一般常識,避免盲目的收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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