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時間,150件關於文化遺産保護的提案,93.8%的落實率……全國文物保護經費逐年大幅度增長,文物保護法制建設進程進一步加快,文物保護制度日趨完備等,這些都是各項提案得到重視並很好落實結下的碩果。
文物,曾經被當作只是擺在博物館裏和當代人生活不相關的老古董。很長時間裏,在不少地方,文化遺産甚至被當成現代化建設的包袱而任意破除。通過政協這個窗口,通過提案這種形式,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文化遺産保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促進作用,不再把文化遺産保護當成孤立的文化行為。
提案一定要建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過去一年,我幾乎考察調研了全國每個省的文化遺産保護狀況。四川災後的文化遺産保護,廣東、福建等地水下考古發掘和水下文化遺産工作,嘉峪關的長城保護維修,蜀道的保護與申遺……比如關於擴大文物保護及博物館財政資金投入範圍的提案、關於加強生態博物館、社區博物館、數字博物館建設的提案、關於推動漢長安遺址保護的提案等都有了回音,很多都已經啟動。這些都為今年的提案提供了詳實的資料。
文化遺産保護要融入經濟社會發展,要惠及人民群眾,要成為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積極力量,要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這一系列隨著時代進步而産生的新思路,正是我在寫提案的過程中不斷思考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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