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界有一種論調:“古玩是不打假的”。近日,媒體報道,儘管贗品氾濫,但仍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造假買假,無礙大局。還有一些人,竟公開表示反對打假。這不能不説是一種怪現象。藝術品收藏市場該不該打假?又該如何打?從藝術品鑒定亂象入手,或許可以窺見其背後的“秘密”。
古玩打假“知易行難”?
日前,央視曝光了虛假鑒定文物的利益鏈條,“文物鑒定黑幕”中“只認錢不辨假”、睜著眼睛説瞎話的鑒定專家,憑藉一紙鑒定,可以讓一個粗製濫造的200元小瓶,搖身變成“價值連城”的文物。一張鑒定書引來了市場上各種文物鑒定機構層出不窮,不少人盯準了古玩這塊大肥肉,伸出了貪婪的雙手。
一位藏家指出,一些“鑒定專家”為了達到金錢和聲譽上的個人目的,“實際上已經成為收藏界的攪屎棍。”他們之中,一些人雖然有一定的專業知識但是缺少必要的誠信道德。比如,客戶請他們鑒定,他們故意低估鑒定物,轉手又將客戶的鑒定物“騙取”到手;還有相當一部分所謂的鑒定家,只是略懂些皮毛,上了幾天培訓班,混了一張證書,便也開始自稱“鑒定家”。
國家文物出境鑒定河南站站長、研究員夏志峰一針見血地説,“在鑒定這個行當裏,經常有人把新倣的工藝品當寶物,説明一些文物鑒定者的操守出了問題。這是利益使然。另外,有些人和拍賣公司、古玩收藏商人勾連,形成利益聯盟。更有甚者,直接和盜掘古墓者串通一氣,在坑蒙拐騙消費者的同時,也給國家帶來了很大的危害。”
誰來鑒定“鑒定家”?
一些業內人士指出,其實,很多收藏愛好者打假熱情不高,一個重要原因是,藝術品鑒定沒有一定的標準,缺少必要的標準參考,所以真的打起假來才能知道其中的艱難。
夏志峰説,目前文物鑒定最大的問題是缺乏準入制度,目前我國的文物鑒定沒有標準可依,在行業資格的管理上也沒有明確規定,“開一家鑒定工作室和俱樂部從事文物鑒定,幾乎沒有門檻,既不需要到文物部門申報,也不需要任何手續,只要到工商部門登記或在民政部門註冊一個民間團體就可以了。”夏志峰認為,這是目前文物鑒定行業混亂、從業人員五花八門的根源所在,相關法律和政策上的空白亟待彌補。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所謂的收藏家協會、鑒賞家協會,以及各種紙質、視頻媒體,都在開展鑒寶業務,甚至有個別人,幾乎什麼都不懂,也能打起大招牌,自封為著名鑒定師、專家,在古玩城擺起了地攤為人鑒寶。有的團體拉大旗做虎皮,用別人的名字支撐門面,比如聘請兩位顧問、專家,每月支付300到500元的顧問費,這些團體看起來好像很正規,事實上騙人的事也不少。
北京華夏物證古陶瓷鑒定所所長毛曉滬説,由於缺乏相關的監督約束機制,民間文物鑒定行業亟待規範。民間文物鑒定的收費標準、定級標準、鑒定流程等差異懸殊且難以保障鑒定的品質,導致因鑒定而引起的民事糾紛頻頻發生。
當今文物市場打假已刻不容緩。可是擺在眼前的問題是,“沒有實行鑒定師資質考核,也沒有打假的人和機構,藝術品收藏市場就像一場足球賽,沒有裁判員如何能定輸贏?”毛曉滬有些無奈地説。
藝術品打假怎麼打?
採訪中,一些收藏家、鑒賞家告訴記者,在古玩市場的交易中,已形成了賣假不退、買假自認倒楣、古玩不打假等所謂的“行規”,衍化至今則成為“拍賣不保真”。
上海市收藏協會法律顧問李欣説,“改革開放後,我國古玩市場開禁,而相應的收藏法、鑒定法和行政法規缺失,雖有拍賣法,但法條粗糙,與現實不符甚至相悖。整個古玩界不知法、不講法、不守法,‘五毒’盛行,有失控的危險。”
北京邦道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武紹智分析,目前我國法律法規中,對民間收藏文物鑒定證書的法律責任沒有明確規定,給一些牟取不法利益的投機者以可乘之機。“現在缺乏相關的鑒定師資質考核機制,藝術品鑒定只代表專家個人意見,從藝術品本身的價值是否被故意高估這個角度,在法律意義上界定困難。”武紹智説,在很多國家,文物鑒定機構和鑒定師的入行門檻都很高,法律規定上對於保護消費者也有完善的規定。
對於古玩的鑒定,李欣建議,要制定專門的文物鑒定法,對鑒定部門、鑒定專家的資質、鑒定的程式、鑒定失誤的賠償等作出規定,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必須對鑒定部門和鑒定專家實行問責制度,鑒定部門或專家對其鑒定的結果,都應該有書面結論。如將贗品鑒為真品,或將真品特別是國寶級的文物鑒為贗品,致使文物流失海外,應該視情節分別作出行政處理、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只有立法建制,才能使古玩文物市場在規範中提高,在提高中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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