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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煉:“去觀念”與當代藝術的物理性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5-11 09:30:09 | 文章來源: 《榮寶齋》

3、聽覺感

參觀蒙特利爾當代美術館,給我印象較深的第二個展覽是阿爾巴尼亞年輕藝術家安瑞·薩拉(Anri Sala)的《回答我》。薩拉于1974年生於阿爾巴尼亞首都地拉那,作品為錄影裝置。

走進暗淡的展覽大廳,只見投影機以高速頻閃的方式向巨大的墻面發射強光,播放著音樂會的架子鼓演奏,但卻幾乎沒有音響,像是無聲電影。再看展廳,只見一排架子鼓呈S型擺放在中央,被一束束聚光燈照著,佈局、空間、光影的處理極好,但這些形式因素都是次要的。我注意到每一個鼓面上都放著兩根細長的鼓槌,就像中國式飯碗上放著兩根筷子,鼓槌以細窄的金屬鼓沿為支點,正玩著平衡術,像是懸在那裏,稍不小心就會失衡跌落。有意思的是,所有架子鼓的下面都連著一條細細的電線,線路傳來微弱的音響,輕輕震動鼓面,使鼓槌像蹺蹺板一樣輕微地上下顫動,有節奏地點擊鼓面。鼓槌的每次點擊,都使鼓面發出微響,而鼓面的微響又使鼓槌上下顫動。究竟是誰先動、誰啟動了誰?這問題就像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悖論,雖有電線,我還是疑心:究竟是鼓槌先敲響了鼓面,還是鼓面先震動了鼓槌。

這是對互動關係的演繹,是關於聽覺的,作品在述説聽覺和運動的關係。當然,也許藝術家本人並不這樣認為,薩拉在回答記者採訪時説,他的作品探討的是“在場”與“缺席”的關係[4]。顯然,這也是觀念藝術的一個哲學問題,但我的思路沒有朝藝術家本人指出的方向去考慮,而是考慮參觀者的感知和作品的聽覺特徵。如果一定要借用作者關於在場和缺席的説法來討論可聽性,我只能這樣説:對於發出音響而言,鼓和槌孰先孰後的問題,揭示了前者在場、後者缺席的事實。然而,若無鼓面的顫動,便不會有鼓槌的敲擊,而無鼓槌的敲擊,便無鼓面的顫動。因此,顫動和敲擊時鼓聲的起源,以及二者的關係,不僅是雞與蛋的先後問題,其迴圈論證的永無止境,更提示了永動機的可能性。

細看作品,並悉心探究,我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鼓面的震動會越來越弱,鼓槌的起伏會越來越小,最後的結局可能是:要麼二者的互動停止,音響中斷,要麼音響停止,二者的互動關係中斷。這又是一個孰先孰後的問題,其數學模式是“無限”,也即永遠沒有關於先後的終極判斷,而這便涉及了永動機的可能性。可是,關於孰先孰後之爭論的前提是鼓聲漸漸微弱,而架子鼓下面的電線則保證了動力能源,使作品的互動得以延續,使聲響得以蔓延。

這樣看來,設置電線的藝術家本人就是一台永動機,而作品的存在便是聲響的延續。在此,訴諸聽覺是我所説的藝術之物理性特徵的第二個方面。

4、觸覺感

除了以上兩個個展,在蒙特利爾當代美術館的藏品陳列聯展中,來自前南斯拉伕的著名女藝術家瑪麗娜·艾布拉莫維奇(Marina Abramovic)的作品也給人深刻印象,例如她的攝影《與骷髏一起的自拍像》。這件作品比較簡單,呈現的是女藝術家本人側仰著躺在地板上的照片。藝術家身上放著一具骷髏,二者動作相同,像是互為複製品。展覽的前言説,這類作品探討身體姿勢、動作控制、自我再現等問題[5]。

我看展覽不願人云亦云,面對這種以身體為媒介的作品,我承認身體所具有的可觸性,即本文所説的藝術之物理性特徵的第三個方面,觸覺感。我對這件攝影作品的闡釋是:艾布拉莫維奇對觸覺感的探討,走向了生命的起源,涉及骨與肉的關係。如果説人體的觸感來自肌膚,或肉感,那麼在人體內部作支撐的一定是骨骼。藝術家將肌肉剔凈,只留骨骼,使其與自己的血肉之軀並置,説明肌膚的肉感只是體內骨骼之表像的再現,而觸覺感的內在實質卻是骨骼的存在。當然,作者的修辭語言比較幽默,她耍了一個小小的花招,不是將作為表像的血肉之軀置於骨骼的表面,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將骨骼置於血肉之軀的表面。於是,骨與肉的互動關係又被演繹成了誰內誰外的永無止境的悖論式爭辯,而這爭辯的時間過程,則是觸覺感在行為和觀念兩方面的實現過程。

展覽會上的另一件作品也很讓人注目:一位藝術家用剃鬚刀片將自己的手臂割出一道道小口子,然後將樹的種子栽進去。我們國內也有一位前衛的觀念藝術家做過類似作品,只不過栽種的不是樹種而是野草。我未作調查,不知是誰模倣了誰,抑或誰也沒模倣誰,僅是偶然撞車而已。撞車的作品還有一件,是這位藝術家用刀片自殘,而國內好像也有一位女藝術家用刀片在自己的臉上割劃道子。

這裡的撞車或模倣與否並不重要,我看重的是藝術家通過對自身的切割傷殘來證實自己的物理存在,就像有人為了分辨是否從夢中甦醒而很揪自己一把那樣。其實,這樣做的淵源可以追溯到聖經時代:耶穌的門徒托馬斯不相信耶穌復活了,耶穌便拉著托馬斯的手,來摸自己肋骨處的傷口,通過觸摸來證實自己的真實存在。在17世紀的巴羅克時代,西班牙畫家委拉士貴支的繪畫以質感取勝,例如他24歲那年覲見國王時所呈之老人與水罐的繪畫作品。大致同時期的義大利畫家卡拉瓦喬畫過《耶穌與疑心的托馬斯》一畫,這不是要去再現或敘述一個聖經故事,而是要借聖經故事來展示自己對觸摸和質感的理解與把握。到了20世紀末的當代藝術時期,紐約著名觀念主義畫家馬克·坦西也畫了一幅同名同題材的作品,但畫中的托馬斯變成了畫家自己,他在公路上停下車來,俯身觸摸路上的裂縫(耶穌的傷口),仿佛是在探究道路和駕車的安全問題。在我看來,這也是通過觸覺感來證實一種物理存在,以及存在的確實性和安全性。

展覽會上的另一件影像作品也異曲同工:螢幕上是藝術家本人裸身躺在地上翻滾,其狀況像是前兩年美軍在伊拉克虐囚的情形。從螢幕上看,地面滿是糞便,骯髒不堪,但正是這骯髒不堪,才證實了人與環境的確實性:人存在於環境中,環境對人有施予和反作用的能力,二者互相證實。在這件作品中,人通過感觸骯髒的地面來證實自己的社會存在,而人以排泄物來弄臟環境,則使得環境可以通過被人污染來證實人的自然存在。觸摸與被觸摸、社會屬性與自然屬性,這二者及四者的互動,既是觸覺感的實現,也是藝術之物理性特徵的實證。

在此,訴諸觸覺是我所説的藝術之物理性特徵的第三個方面。

5、悖論

除了視覺、聽覺、觸覺三者外,藝術的物理性特徵還表現在更多方面,均與人的感知相關,例如動感與量感之類,而這一切都説明瞭藝術的表演性,即物理存在的時間和空間的交合。按照舊日的説法,藝術是再現的,但是現代主義卻説藝術是表現的,而當代藝術家們更強調藝術是觀念的。我不否認這些,但是我要説:藝術是演示的,在演示的時間與空間過程中,藝術家通過自己的知覺系統來感知自己所生存于其中的周圍世界,其手段便是賦予藝術以物理特徵,從而見證藝術和藝術家的實體存在。例如,施密特製作了一個路牌,看似應該安置在通往北極的公路上,但他竟然將這路牌留在了北極。藝術家説,這是一件關於環境問題和地球變暖的作品。但是我卻另有看法:藝術家將自己的作品作為存在的實體而留在北極冰凍保存,當將來的某一天北極冰蓋溶化後,這塊路牌也許會順著北冰洋的水流飄移,或許像漂流瓶一樣被別人拾得。這樣一來,這件作品便既是存在的見證,也是毀滅的見證。

如果説當代藝術家們以物理性去對抗藝術的觀念性,追求 “去遮罩”和“去觀念”,那麼這會不會也成為一種觀念?這就像文藝復興藝術以宗教題材去表述人文主義思想,而今天借“去遮罩”的觀念來達到“去觀念”的目的。藝術是人類思考和行動的産物,而思考的片面性和行動的矛盾性,會造就藝術的悖論。

最後,回應本文開頭的問題:這些作品所要陳述的,是其物理性特徵,雖然藝術家和策展人並未做出這一陳述。所以,當貢布裏希宣稱“世間並無絕對的藝術,而只有一個個藝術家”時,我才要接著説“世間並無真正的藝術家,而只有一件件藝術作品。”

2011年2月,蒙特利爾

[1] E.H. Gombrich. The Story of Art. London: Phaidon, 1971, p.5.

[2] http:///en/exposition/90.html (26/01/2011).

[3] John Pohl, “Playing with Sounds, Silence and the Senses.” Montreal: The Gazette, February 12, 2011, E10.

[4] Ibid.

[5] http:///en/exposition/90.html (26/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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