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藝術和做其他事情一樣,很多人是在“如何做”的問題上繞圈子,這些人技術高超,但是創造的價值極其有限。
另外一些人是在“為何做”的問題上思考並展開自己的工作,他們會去提出一個好問題,定義一個模糊的概念,實施一個有效的方案。
我們把這些人叫做“藝術家”,而那些在“如何做”問題上展開自己工作的人,叫做“畫家”,甚至更刻薄的稱呼:“畫匠”。
能知道“問題是什麼”的人很少。
能質疑已經存在的現實狀況的人更少,這些大膽質疑現實並通過視覺形式提出尖銳問題的人,就是---現代(當代)藝術家。
不管是畫家還是藝術家,他們都是了不起的。
因為他們從事的工作需要的是複雜的思維過程,需要綜合和權衡大量的資訊,這種能力就不是簡單楞著頭搞下去能練出來的了,很多時候需要抬起頭來看,只有心智比較高的人才能從事這樣複雜的思維工作。
以前人們很貶斥“眼高手低”,但是,當代社會,我覺得,“眼光”比什麼都重要.
做一個項目或者作品,首先想到的是用什麼語言,什麼框架,什麼資源,這需要眼光,沒啥牛B的語言特性,也沒有睿智的洞察,這藝術做的就忒沒成就感。
當然很多藝術家做作品的理由極其簡單—只要讓我自己感覺爽——只可惜讓自己感覺爽的做法對別人和社會並不一定有什麼用處,這樣的藝術家的社會價值基本就等於零了,藝術于他而言,自慰而已。
真正解決問題的做法,始終要弄清問題是什麼,在這樣的思考下,一些日常中往往沒有吸引力的話題和事物,通過藝術實踐就産生了極其重大的價值。
如果不知道要做什麼,套上十八層理論架構,用盡時尚大詞花言巧語也無濟於事,方法永遠不是因,而是果。能使因果同時,方法即是因又是果的那就是大師了----語言方法的開創是極大的成就,無論在藝術史還是文明史上來看,都是如此,但,這不是一般人能作到的事,能成為文豪的很多,能創造字典的很少。
總而言之,一件事情僅僅讓你感覺挺牛或者感覺爽,這不代表這件事情就是值得做的。
很早的時候,藝術家執迷“技法“,後來開始執迷”語言“,再後來開始執迷”材料“,再後來執迷”多媒體“,這都是執迷不悟。
為什麼這麼説呢?
舉個例子,你説那些喜歡數學的人 ,做這些題目到底有什麼實際用途呢?這就像是你總是在磨一把刀,磨得閃閃發光鋒利無比,你可以向別人炫耀自己的刀很牛B,但是刀是為了衝鋒陷陣血濺五步的,你也不想讓它折戟沉沙吧。
這是個速度很快的時代,這是個實用性的社會,哥們,你做的那些“藝術”到底有什麼用呢?你的浪漫,幻想,花招,精神,靈魂,智慧和我有什麼關係呢?如果你説那是用來自我療傷的,和別人無關,那我覺得有那時間和精神還不如多念幾句佛經。或者出去勞動,賺錢,這“自然療法”肯定比做作的藝術更有效。
所有的病都是和缺乏陽光與勞動有關。
對我們做藝術的來説,你把一門語言玩得很精通,不僅知曉它所有的語法細節,陷阱和缺陷,還了解它的底層實現模型是如何,你覺得很牛很有成就感
——的確,我們都會為一件自己做到了別人做不到的事情而感到自豪,然而反問一句,除了情緒和自己附加的價值之外,這樣的事情在本身的價值和社會的價值上有沒有你感覺到的那麼牛呢?
為什麼把藝術這個社會中很邊緣的東西鼓吹的好像人類必須要有的宗教信仰或者“精神食糧”一樣的呢?不要把你的信仰挂在墻上,也不要企圖用你的宗教來統領這個世界。自古以來,懂藝術的人少的可憐,但是人類不是也走的挺好的嗎?
承認你的卑微,渺小和平凡,這無論對藝術家還是對普通人來説,都是極有必要的,如果你只是在削鉛筆,那麼何必磨一把倚天屠龍劍來?嚇唬人嗎?
反之,如果你做的是一個本身功能很牛很創新很有價值的作品,那麼語言技術其實完全是次要的,並不是看上去越眩越好,關鍵是選擇各個方面綜合考慮起來最合適的工具即可,瑞士軍刀也許很醜很簡易,但對於叢林冒險很實用就行。
拿著一把屠龍寶刀去野外生存,同樣也不靠譜。
正如在電腦行業,編程語言是為了實現軟體的,軟體是為了服務於人的。在藝術這個行當裏面,不也是如此嗎?
誠然,了解一門語言的方方面面能夠使你更有效地使用它,然而另一方面,結果發現這門語言並不合適來解決你手頭的問題呢?
同理,由於你對一門工具投入了很多的精力,這門工具已經和你的情感挂上了鉤,於是如果讓你來決策用什麼工具來完成一個任務的時候,你幾乎會毫無疑問地想到使用你最熟悉而喜愛的那個,這就是“當你手頭拿的是一個錘子,任何東西看上去都像釘子”這句話的一個解釋。
用自己的“藝術觀念”來套這個世界,來扭曲這個世界,來曲解這個世界,來醜化這個世界,然後用亂七八糟的“學術”“大詞”來忽悠他人和社會,自欺欺人,甚至標榜自己在探索“靈魂”“生命”“真實”。。。這幾乎是西方現代藝術令人作嘔的集體墮落,到了“當代藝術”,這個局面終於開始有了趨勢上的扭轉。咱們中國“藝術工作者”,加把勁。
要“給力”啊,別一談藝術就是吃飯展覽吹牛扯淡外加泡妞和圈錢。
生命有限,只有那些社會上牛逼的人才有資格和條件如此揮霍生命,我等庸人還需苦修實幹。
做藝術説到底是個和自己的生命討價還價的事,人要活下去就要賣,就要和社會他人交換,但這有個度,不需要把自己弄的那麼賤,來換點買名牌的錢。
錢是給人掙面子的,藝術是用來和自己與他人交流對話的,世界上的東西本來很簡單。沒必要把事情搞的過分複雜。
藝術本來原先的問題是使用一門技術使得自己的生存産生最高“性價比”和投資價值的精神産品,然而到有些藝術家那裏問題就悄悄地變成了“使用一門技術讓我感覺最爽”,我玩的是“多媒體”是“實驗藝術”。我一張畫布上貼了宣紙,裏面用了鉛筆,毛筆,油畫筆,我這算不算“多種媒體“呢?那些畫國畫的,畫畫過程中充滿偶然性甚至不可預知性,結果他也不能確切知道,這算不算”實驗“呢?
不要為了工具而工具,而忘記了工具的目的是什麼。
在科學界,沒有效率的科學家中,有一小類就是所謂的崇拜研究儀器的狂人,他們對金屬的閃爍非常著迷,就像是夜鷹對它在鏡裏的反影著迷一樣。他們非常仔細照顧所崇拜的東西,把儀器拭擦得雪亮,可以當鏡子使用,而且把它擺飾在最崇高的地方,就好像在教堂裏面的聖壇…Marketing Sense 是很重要的。
當然,最後必須聲明的是,不要矯枉過正,誤會以上的觀點,以上觀點並不是説藝術要做的基本功是不需要的,一些非常基本的功夫(如藝術史體系結構、藝術風格結構和技法、主要流派的語言都使用了哪些主要的創造範式、對每個時期主流語言的優缺點和當時情境的了解等等)是有必要掌握牢靠的。但是真正重要的事情是你完成的作品,而不是使用的語言。
塞尚以為畫家不能像蠻人那樣繪畫,他要每一筆都不斷加入多層的東西。他關心的是世界,而不是技法語言,他使用技法語言是為了使他看到的世界呈現出來。
喬伊斯創作《尤利西斯》也如此。
每一章都要策劃而又策劃。不斷渲染,一層又一層。
最後可以經得起各種考驗,解讀乃至誤讀。
他不是在玩弄語言和讀者,他是想怎樣表達出他感受到那個複雜的層疊的同步發生的世界。
日本設計師原研哉説:我是一個設計師,可是設計師不代表是一個很會設計的人,而是一個抱持設計概念來過生活的人、活下去的人。就似是一個園子裏收拾整理的園丁一樣,我每天都在設計園子裏做設計的果實,所以不論是設計一件好的産品、或是整理設計的概念、思考設計的本質、抑或以寫作去傳播設計理論,都是一個設計師必須要做的工作。如果硬要説我的設計和別的設計師的作品有什麼不同,那麼,我會説我的不同之處是願意用更多的時間去了解我要做的事情。
藝術家的工作和這樣的設計師的工作有什麼區別嗎?
不要再自以為是,自作多情了,藝術,是一項實在的細緻的樸素的研究工作。
作品,呈現的就是你的研究結構和結果,當然這種研究更多的是依靠直覺和感性,而不是象科學研究一樣是依靠嚴格的理性推理。但是,有意思的是,雖然科學號稱理性,但是很多重大的科學發現都是在隨意放鬆中依靠靈光一閃的直覺而”頓悟”的,比如引力定律和浮力定律。
也只有跳出“如何做”的思維誤區,我們也許才能明白“為何做”。也只有提出“為何做”的問題,我們也許才能真正得到真正的 “如何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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