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諾·弗雷指出,夏季音樂節的增多,在歐洲尤為明顯,可以被視為對生産力滯後的回應與抵消。BrunoSFrey,“TheEconomicsofMusicFestivals”,JournalofCulturalEconomics18,no1(1994年):第29頁—第39頁。他主張,與歌劇公司或交響樂團在其傳統演出地點製作的音樂相比,在各地夏季音樂節期間製作的音樂,如奧地利的薩爾茨堡、英國的格林德堡或愛爾蘭的威克斯福舉辦的音樂節,具有更多的成本優勢,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節日的勞動力成本通常不包括由藝術家持久僱主支付的經常開支項目,如退休金、醫療保險和帶薪假期。第二,它們不用像本地劇院那樣承受由工會以及/或者政府約束所帶來的生産負擔的阻礙。第一個優勢會使藝術節的成本水準降低,第二個優勢會使其成本的增長率降低。 需求因素對於音樂節的增長也作出了一定的貢獻。或許最重要的是,音樂節是假期的時間補償,而隨著收入的提高,休假時間迅速地增加。需求同樣得益於(用貨幣和時間共同衡量的)運輸成本的相對下降,它使音樂節的增長變得更加容易。然而,弗雷總結道,從長期來看,音樂節的巨大成功可能會破壞其成本優勢,所以它不能永久地抵消生産力滯後給傳統表演藝術生産帶來的不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