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國

審稿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8-27 09:25:31 | 出版社: 團結出版社

端人碗,受人管,受雇者須服從老闆的旨意。文藝也往往受雇而作,不免要由主人審稿。古今中外不乏審稿軼聞。米開朗基羅雕成大衛像,人人讚揚,審稿的主人最後來,他也順著大家讚美一番,便突出自己的高明:只是鼻子邊略高了一些。米開朗基羅表示同意,便拿起鑿子、錘子,並暗暗握了一把大理石粉,爬上梯子到雕像頭部,在鼻側叮咚敲了一陣鑿子,一面同時撒下手中的石粉。主人得意地説:行,這回盡善盡美了。

50年代後的中國文藝領導主要從政治角度審稿,審的結果經常是“內容”破壞形式,也就是摧毀了作者的苦心經營和作品的整體結構。有聰明的作者,在作品非要害處故意留些明顯的政治性缺陷,待被審時一目了然,準備接受修改,不致于影響作品生命的修改,想藉這點暴露的毛病保護軀體的完整。是一種詭計吧,為了藝術的完整,用心良苦。不少有才華且功力深厚的青年接受創作革命歷史畫的任務,是一種光榮,但歷史畫須經層層嚴格審稿。作者的年華在不斷被審稿中老去,都已鬂色斑斑了,有的作品尚未完全,因歷史本身的定論總在演變。董希文畫的《開國大典》因領導人物的變更曾幾次反覆修改。歷史不斷發展,他活不過歷史,早早去世,顧不上作品了。

又換人間,經濟騰飛,城市雕塑蓬勃興起,所謂一哄而上。但走遍大江南北,夠水準的作品確乎少之又少,大都庸俗惡劣,不入造型藝術之門。有沒有審稿?我想肯定是有的,審稿的因素大概不限于政治標準第一了,當包含不同的宣傳目的、經濟效益、人際關係……

我怕審稿,一向不敢接受任務,別人也瞧不上我這個“資産階級”畫家,不會委我以重任。70年代末,湖南省政府邀我去長沙作巨幅油畫《韶山》,為的是依畫湘繡,將陳列于北京人民大會堂湖南廳。因為是風景畫,我估計問題不嚴重,何況作完畫省裏將提供一輛專車讓我在全省任意跑半個月,到處寫生,這個報酬很吸引我。也就是那一次,我無意中發現了張家界,今日的國家森林公園,並已名聞遐邇了。作完油畫《韶山》,照例審稿,工作人員將主審者的交椅安置在畫面前正中央。畫幅寬約5公尺,高約3公尺多,交椅離畫面約3公尺。主審者被隨員前後簇擁著進來,坐入交椅後面對逼近的巨幅畫景,向左右看看,又抬頭看看,説上面有船帆吧,大概他看到的是雲朵,大家不便糾正,只默默聽著。這位領導還開明,大概自知對藝術不甚了了,便沒挑什麼毛病,就點點頭站起來走了。及出大廳時,回頭與我握手,這時,他遠遠看清了畫幅全貌,真的看明白了,欣賞了,興奮起來,連連稱讚:偉大!偉大!

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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