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宏
鄭宏,男,1959年生。現任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建設文化藝術協會常務理事,中國建設文化藝術協會環境藝術委員會副會長;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北京城市規劃學會理事;2004年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北京城市藝術設計發展戰略課題組領銜專家。
1985年畢業于中央工藝美術學院,1985年至1999年任教于中央工藝美術學院,1999年任教于清華大學美術學院至今。2004年主持完成北京城市規劃委員會委託的“北京城市藝術藝術設計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結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修編課題研究,提出建立北京城市“廣場群”概念和“米”字型城市中軸線等創新概念。
鄭宏先生是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副教授,1985年畢業于中央工藝美術學院並後留校任教于室內設計係,1987年在清華大學建築系進修建築設計和城市設計課程,後逐漸將視野和學術興趣轉向城市環境藝術設計領域。從而創立了城市藝術設計學這一學科概念。
當下,鄭宏先生正積極傳播自己的理念和研究成果。而他最終的願望是以城市藝術設計學為核心,研究其與城市功能、歷史、文化、經濟的關係,以更全面理解和詮釋我們生活著的城市。
城市規劃需要藝術設計
“城市藝術設計學的概念是在有關景觀設計教學內容和方式的轉型、擴展中逐漸形成並被提出的。”中央工藝美術學院1988年將該係更名為環境藝術系,但是專業內核依然以室內設計為主,在1995年左右環境藝術系增加了景觀設計本科課程教學內容,“這和我與時任環境藝術系主任張倚曼先生的積極交流和建議有關,並由我率先擔任景觀設計課程教學工作。而環境藝術系最初希望增設室外設計的課程。”
“2008年,我提出了廣義景觀設計學和狹義景觀設計學概念,其目的在探討美術學院景觀設計的廣義範疇的定位,我希望借此與狹義的園林學院園林係的景觀設計內容形成區別,減少在不同學科背景下景觀設計概念和內容認識的分歧和誤讀,避免學生在學業深化階段和工作定位上形成不必要的困惑,並進一步解讀美術學院景觀設計應具有的專業特徵。”
此外,城市藝術設計學的正式提出也直接基於一種特殊環境與機遇。1999年,國際建協在北京舉辦了世界建築師大會,這次會議由吳良鏞先生主持,在該會議上形成了後來人們所熟知的《北京宣言》。當時任職《世界建築》主編的陳衍慶先生邀請了鄭宏先生參加其中清華大學分會場的學術活動。
“這次會議上的討論並不是學術界的分水嶺,當時的城市規劃並沒有形成學科融通、共用的繁榮景象,也鮮有美術學院的教師參與建築規劃的會議,但對我明確研究方向和興趣是決定性的。我為這個會議專門寫了一篇短文《藝術設計城市景觀》,並在2001年發表于《人民日報》海外版。”
當時鄭宏先生承擔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環境藝術系景觀設計課程教學工作已5年有餘。在那次有關城市規劃的會議上,多位規劃學界的專家暢談改革開放以來城市規劃的發展之餘也提出了困惑和顧慮,雖然城市規劃的規模龐大、成果斐然,但是城市卻在逐漸趨同。基於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的藝術設計優勢,他提出了城市規劃需要藝術設計的觀點,“城市藝術設計的設想並不僅是基於我個人對藝術的喜好,也是很現實地解決城市發展問題的方法,我以為,城市趨同依然是城市規劃學界的困惑。將藝術設計引入城市規劃是可以在城市建設中發揮它的作用的。”
2004年初應邀參加北京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座談會,最初的總體規劃修編修訂工作設置26個課題作為支援總體規劃修編的子課題目錄,而這26個課題組在鄭宏的研究視野中被認為創新度偏低。他在會議上呼籲在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中應列入城市藝術設計規劃這一概念。後來,這一建議被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採納,同時設置第27課題組並由鄭宏先生擔任課題組組長和領銜專家。於此,他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興趣也逐漸被他人所接納,其本人一直堅持專研至今。
用藝術的眼睛關注城市特色
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特點和歷史,城市規劃正是在基於不同特點中嘗試為城市找到發展的優勢性差異,但隨著城市發展的平面化擴張,城市卻趨於相似。常規的城市規劃學科是否在其學科分佈和架構本身即存在缺陷而對這一趨同現象造成潛在的誘導?堅稱解決現實問題的城市藝術設計在哪些層面有益於針對此的改變?“城市藝術設計學基於城市性質、功能和文化、經濟發展,會對城市形態調整提出藝術設計建議,主張圍繞城市性質、功能和發展目標進行規劃,而並非傳統意義上的雕塑、景觀類的局部規模介入和添加。城市藝術設計規劃是在城市規劃上游階段與其他規劃要素進行融合,而不是僅僅在中游和下游階段參與設計。”
鄭宏認為:“至今,在中國城市規劃與設計實踐中,總體城市規劃中的城市文化藝術規劃內容並不受重視,沒有被列入《城市規劃法》中作為法定規劃內容。大多數藝術設計師參與的是微觀和中觀層面的設計,因此僅不斷形成局部環境調整和局部的高強度的藝術規劃。”
在建築學界有一種觀點認為大多數建築都只承載背景作用,只有少數建築成為藝術代表,這也是大多數建築師的觀點。鄭宏針對這一傾向於建築倫理的認識指出了其局限性,普通民居住宅、公共建築的藝術性被忽略,而這些作為背景的建造也需要藝術。“任何建築、場所規劃所處的較弱勢地位並不意味著其沒有藝術特性和精神需求。所有物質在沒有藝術需求的前提下被生産出也會産生審美價值,也會存在藝術形態,藝術要求是所有具文化屬性的物質生産所派生出的特性。即具有更高審美附加值的建造,而不僅僅是居住的‘容器’的生産。”
他將城市中客觀存在的建造分為兩類,一類為在使用功能基礎上進行的藝術化設計,另一類則是作為完全藝術狀態被創作的藝術品。“在所謂‘藝術化設計’中,強調的是“化”的程度。漢語中有一個詞叫變化,變是質變,化是量變,化是變之漸,變是化之成。城市藝術的藝術化程度是設計者可以設定的,這意味著藝術化設計本身存在彈性和梯度空間要求。”
“在一定需求的條件下,建築或城市藝術設計者可以進行更高層次的藝術創作,而不是僅僅滿足解決使用功能等一般需求,城市需要具有影響力的、符號化的藝術品。例如國家大劇院,它是遵從現代主義理念以滿足功能需求為目的的觀演建築。其外部形態更多地體現為文化藝術符號作用和景觀藝術作用,是在使用功能基礎上增加的藝術性這一最重要元素。”當城市被作為藝術設計的對象時,鄭宏希望“用藝術的方式思考城市建設的預想能逐漸被理解和接受。因為人們不僅需要一個好用、能用、耐用的城市,也需要一個能看、好看和耐看的城市。”
城市面對著問題,而解決並非易事,例如對城市的過去與現在、過去與未來的關係的化解。一般而論的城市規劃普遍從科學角度詮釋城市的價值和生存方式,而從藝術的角度看待城市,其理論的適應性正面臨挑戰。“以蘇州為例,蘇州城市的美是與崑曲具同質異構性的歷史美、自然美、文化美。雖然有人提出‘蘇州不需要現代化’的極端建議,但在社會、人文環境變化中談論城市發展,蘇州現代化確實是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並沒有被解決。”按照鄭宏的觀點,既然蘇州美的內容不包括汽車、自行車等工業産品,它的歷史美學定位是基於傳統的定位,那麼其美學特徵也就無法適應于現代性。“任何城市有文化發展的高峰和低谷,反映著文化階段性積累的過程,一些歷史城市在高速發展中被幸運地保護下來,作為已建城市,它們並沒有必要迎合現代發展形態,也不必急速地適應時代,而可以選擇按照自身特點和環境緩慢延續。”
“文化是寬泛的,而藝術是將思想觀念形式化的過程。”基於這一美學視角,歷史城市景觀保護應被看做城市藝術設計中的一個方面。“城市藝術設計學是在整體上研究城市的藝術設計系統,包括對城市歷史保護和城市創新發展兩方面的研究。城市歷史保護是‘靜’的,城市創新發展是‘動’的。城市藝術設計規劃的原則包括五個方面,順應自然,尊重歷史,發展特色,整體設計、長期完善。城市藝術的核心是創造個性,新建物質與已建成的環境關係需要城市藝術規劃師有對藝術的整體把握,對物質形態的形成和生産、銜接對象之間的關係的理解的成熟定位,需要學者能夠認真發掘研究。”
藝術設計對城市規劃教學的啟發
“有關城市規劃和建築設計的教育一直存在藝術方面教育不足的問題,這直接造成了建築設計水準的先天不足,也間接造成了城市形態發展的面貌缺陷。為何中國建築項目屢屢被國外建築師競標獲得?為何城市風貌呈現趨同?這些都或直接或間接反映了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在藝術層面上的弱勢。”城市的風貌在鄭宏眼中呈現為不協調的景觀,而這種不協調也存在在其學術內容中。鄭宏反對他人的階段解決看法,一些人認為藝術並非必需品,而城市藝術範圍廣泛而涵義漸深,更需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的漸次投入,與這一發展時期的目的和要求難有匹配,而鄭宏認為,恰因為這些特點,一座已建成的城市將須投入更多成本完成藝術的轉換,為何不在過程中實現兼而有之。而教育正是他認為最需彌補的機會。
“城市規劃中完成城市藝術設計的條件是什麼?城市規劃師能不能處理城市藝術問題?這些問題的模糊回應表明瞭城市規劃師在其自身知識結構體系上沒有針對性地被培養藝術意識和藝術能力。城市規劃涉及多個學科,但惟獨缺少藝術教育的系統性設置和發展。而根本原因正在於,中國中學教育系統中過早的文理分科制度與大學教育系統中建築學科的理工趨向,形成了多代人人文修養和科學修養分化的“半邊”式發展。建築學科在本質上是需要藝術與技術均衡發展的學科,雖然建築師可以選擇成為工程師或藝術家,但是實際上,當今的建築師並沒有獲得這樣的選擇機會。”
城市藝術設計學是對多學科綜合、交叉的結果,城市藝術設計成果對社會發展起到積極而特殊作用,無論中外均有大量案例。鄭宏坦言,“我國城市藝術設計不應該受到目前學科研究中‘畫地為牢’、‘各自為戰’不良風氣的影響。更重要的問題在於,文化藝術是全民共用的資源,鼓勵藝術創造是社會文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我所看到的一些城市環境藝術設計的的確確藝術設計水準太差,説明瞭城市藝術設計介入城市規劃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中國城市建設需要體現城市‘精、氣、神’,城市藝術設計與創作是實現城市‘精、氣、神’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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