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品表達音樂 將音樂融入作品
——訪作家劉索拉
“對音樂變態的迷戀讓我能夠不停地寫故事。”劉索拉説。
20世紀80年代,當時專業音樂界對現代音樂創作的壓力,成了劉索拉寫作的原因。劉索拉想,要是大家聽不懂,就用文字來解釋解釋?
沒想到,音樂大家還是不懂,倒把她自己給解釋成了一個作家,為什麼作音樂反而成了大家的疑問。她曾經用“對等”來形容文學和音樂在生命中的比重,並且形象地比喻:“我不過是一個裝著它們倆的容器。”
若你再追問劉索拉:它倆在容器裏打不打架?她會爽朗大笑:親密賽過一家。它們曾經大打出手,現在不打了。
《迷戀·咒》(作家出版社)是劉索拉繼2003年《女貞湯》後首部長篇小説。小説以美國曼哈頓為背景,採用“黑色幽默”的筆法,勾勒荒誕現實中的荒誕人物與荒誕事件。《迷戀·咒》中,劉索拉將愛情、婚姻、情慾、音樂、迷戀學説打碎,重新拼貼組合,只有她能將如此世俗的人類情感講述得如此瘋狂生動,自由而不拘一格,並富有哲學探索精神。
在《迷戀·咒》一書中,描寫了很多種的迷戀,對音樂的迷戀、愛情的迷戀、智慧的迷戀、自己的迷戀、身體的迷戀、異性之間的迷戀等。“Fascination(迷戀)其實是多意的,不僅僅是迷戀,還有意思是為之興奮、不可遏制的被吸引、表示對強大誘惑力的不可抗拒感等等。所以這個字沒有什麼特別不可思議的,只不過是我們不常用這種詞來表達自己的狀態。”劉索拉打了個形象的比喻:一個修表的工人,一天到晚琢磨表,掙不了多少錢,但是每次修好一塊別人的表都有一種滿足感,就是對表的結構本身有一種迷戀。多分析一下他的心理,就是他被表的結構魅力給征服了。是這種迷戀精神成全著一個修錶匠的技巧、一個畫家的造詣、一個音樂家的修養、一個先知的智慧等等。
在《迷戀·咒》中,劉索拉賦予一些音樂理念新的詮釋。她認為如果只允許某一種音樂存在,就等於把音樂的生命樹杈都砍了,讓它半殘廢地活著。“如果誰老是逼著你變得更‘正常’,那才是在殺你。川菜好吃就是因為全是不諧和的調料,偏激得有味道,但是哪天誰説因為川菜不健康,要把川菜館子都關了,全四川的人都吃白水煮菜不放鹽,那不等於要殺了全體四川人麼。”
劉索拉在作品中用女主人公音音和嬋不同風格的演奏展示著她對於兩種藝術觀的表達。音音的音樂中“殺人的能量”只供“自殺”;嬋的音樂卻能“殺死”他人。劉索拉認為,音音這個角色的創作狀態,更接近藝術“原創”狀態。既音樂與思想過程有緊密聯繫。如果用現代音樂或者爵士音樂為例,當某種不合常規的聲音出現在人們的耳朵裏,常常被保守人類稱為對音樂的威脅和挑戰。但其實這些聲音的産生,更是創作者本人對自己的挑戰,由於作曲家或演奏家出於對某種聲音的追求,不惜搭上一生性命來尋求某種對於他們來説的藝術完美性。這種例子可以在很多藝術歷史中看到。
畫家、作家的例子也很多。嬋這個角色,更是某種主流意識的體現。無論她怎麼表面看起來很有藝術風格,但內心是很主流的,藝術對於她來説是裝飾,是她給自己的身份定位,並不是她真正的靈魂。有人認為這個角色是消極的,但仔細讀,這個角色比誰都積極。她不僅用別人的音樂為自己找到定位,還知道用時尚來包裝形象,知道評論和傳記的重要,必要時刻還能把人置於死地。可悲的是,這類人在我們今天的時代比比皆是。她演唱什麼音樂其實不重要,因為仔細讀去,你會發現,首先那音樂不是她的,其次,她對死亡的眷戀也不是真的,否則她不會那麼真的熱愛她自己的傳記。
用作品表達音樂,或者將音樂融入作品,是劉索拉一貫的筆法。在劉索拉既有的作品中,小説中均有很多音樂的元素,而在《迷戀·咒》中,還有《生命樹》作為人體藝術的表現。對此,劉索拉當然也不無用意。因為生命樹的説法,在中國的道教、東方佛教以及古代埃及神話,基督教、猶太教等等都存在。簡單地用中國説法,就是人身體中間的中脈。中脈像是大樹榦,各種脈絡交接,就是樹杈。這棵大樹主宰著人的性命,甚至慾望。在小説裏,由於是音音與塞澳的作品,所以更加意味一種生命能量的結合。
有人稱劉索拉是一位天才作家,她的每一部作品都引領先鋒與時尚的作派。其實,無論在結構和語言上,她一直不停地嘗試,寫作時做種種的試驗。很慢地摸索寫作風格,看很多書,學習很多別人的經驗,給自己指定不同語言和風格目標。在《迷戀·咒》的寫作中,劉索拉覺得自己達到某種隨心所欲的狀態,她看到自己的小説人物們在眼前自然地走來走去,自己則跟著他們,看著他們,聽著他們,也聽著自己,然後紀錄下來。不但寫作過程輕鬆順利,寫完之後周圍的朋友看完都覺得輕鬆。好像劉索拉的語言和故事對於大家都沒有壓力了。
20世紀80年代,《你別無選擇》的發表使劉索拉進入寫作,並使她變成了一種當時的先鋒派符號化人物。如果説當年人們不能解釋某種事件的時候,只能用“先鋒”一詞還情有可原,那麼如果今天還用這個詞來套用藝術作品,就顯得套用者可憐了。一直生活在音樂和文學的兩棲思維狀態中的劉索拉,其實更多的時間是在音樂上,對於文學,是憑著對語言的直覺。
“因為文學可以想到就寫在紙上,更容易直接體現出來;而音樂更難體現,所以大家對我的文學就更容易接觸到。寫音符,要變成聲音出來,即便我可以即興演唱或演奏,不公開演出或者錄音別人也聽不到,這中間就多了很多的創作過程。這就是作音樂的難處也是魅力所在。”劉索拉説,一部大型樂隊作品就是一部小説,但是小説可以在家裏寫完發表,馬上被讀者看見,樂隊作品則要經過樂譜,樂隊排練,然後演出;演出完了,要錄音,或者不錄音。最終到了聽眾耳朵裏,聽者要自己會思索,因為音符不具體給人故事,不象看小説,作者把故事全講清楚了。所以音樂和習慣把話説清楚的思維方式是有距離的。對她來説,作音樂和同時寫文字,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功利性沒有什麼關係。比如,文學發佈會後她馬上進錄音棚,琢磨怎麼合成別人演奏的錄音,她可以來回聽著幾個音來拋光演奏者的音色,好比一個鐘錶匠,沒有什麼更深刻的意義,就是因為高音太亮了。
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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