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吳冠中給上海美術館捐畫

時間:2009-02-25 09:59:00 | 來源:雅客藝術

  又有媒體接連報道,吳冠中主動給上海美術館捐贈了66幅其“最好的”作品。我也看到了關於此事的一些報道。不過我總認為,吳冠中的這個做法,並不是單純的“給自己的閨女找個好歸宿”這麼簡單。也不是上海美術館所稱的“弘揚民族藝術”。事實是,自從美術館向社會免費開放不久,藝術家垂涎美術館的客戶資源和永久的展示平臺。美術館在失去了門票這筆收入以後,要面對經濟上的巨大壓力,所以,想法設法引進資本是她生存的根本。這就是吳冠中和上海美術館之間的“默切”所在。其實雙方都心知肚明,只是逢場作戲罷了。我給你“三個多億”的資本,就是包養你,你得給我提供服務。實際上,上海美術館給吳冠中提供一個常設展廳,還有上海這個知名城市的客戶資源,就是對吳冠中莫大的回報。其實,仔細的算一下這筆帳,上海美術館得到這些畫,只能解決燃眉之急,而給吳冠中解決了“韆鞦偉業”。這正是吳冠中所要的。所以説,打著“藝術為人民”的口號,只是一個幌子而已。與其説。給自己的閨女找歸宿,還不如説,給自己的“閨女”磅“大款”。上海這個城市,只要懂得點藝術史的人都知道,他是中國最早、也是最開放的城市,和國際接軌比較緊密,洋人駱繹不絕。從清末開始,就是藝術家立足和揚名的好去處。這一點,上海美術館的人是比大家知道的多的,也是館方的籌碼所在。而且吳冠中本人也非常清楚,佔據了上海灘,洋人不看也得看。這就是他所説的,“洋人要看我的畫,必須來上海”。

  並不只是吳冠中有這個為國“貢獻”的覺悟。事實上,中國歷代的藝術家,都在想法設法攀爬體制下的藝術機構。從大漢經歷了盛唐,再到五代過渡到南宋的畫院正式形成氣候,直到清代的宮廷畫工,中國藝術家的劣根性是傳統而固有的,儘管對體制不滿,但攀爬與投機之勢未減。他們非常了解,投靠體制,是揚名立外的絕佳出路。只有將自己的作品挂上大雅之堂,似乎自己就歸於名正言順的“正宗”行列了。古有士大夫給殿堂廟宇潑墨著輝煌,以換取錦衣良田,今有文人墨客不務正業,一心鑽研體制,以換取一官半職,富裕終身。前段時間爆出醜聞,有一位歸國的華人藝術家,去了趟法國回來以後,大肆宣揚自己的作品被盧浮宮收藏了。正當自己把這一事情作為榮譽來大肆宣傳的時候,法國方面在媒體上公開表示,説該華人藝術家只是將自己的作品強塞給了他們館內的一個勤務人員。這就説明,中國的藝術家,總是將美術館的神聖,看為成就自己的唯一齣路。八九十年代,畫家想成名,必須在中國美術館搞展覽。今天這種勢頭依舊強勢。有人傾一生血本,花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在美術館辦個展覽,就展那麼幾天而已。也許,我們身邊都有這樣的藝術家。他們花錢都願意去展覽,何況是免費?如果説,美術館敢打一個免費展覽的廣告,別説是像上海美術館給吳冠中提供一個常設展位了,估計排隊報名的中國的藝術家會比國外的一個小國家的人口還多。對於畫家,自己的幾幅作品算什麼,放在自己的手頭,還不是廢紙一堆?送給美術館,展覽兩代人,按照現在的展位價格,吳冠中的三個億算什麼?這三個億可以抵消展覽費用,和保管費用。但永遠達不到上海美術館給他無償提供幾代人的客戶資源和聲譽,以及平臺。所以,吳冠中的捐畫,只能反映中國藝術家的劣根性,與愛國和弘揚藝術沒有絲毫瓜葛。吳冠中這次的 “六六大順”數字,正好是一個中型展覽的數量。從這個數字上能夠反映這次捐獻是經過商家悉心策劃的,也是商家慣用的數字。另一方面,吳冠中的這次捐獻,只是為了達到他的某種目的,圖個吉利和順暢。所以,他製造的這個數字,完全揭穿了他的內心世界。為什麼不捐獻十幅、二十幅、或者三十幅?唯一的正確解釋只能是吳冠中和上海美術館之間是一筆交易:吳冠中用作品抵消永久的專場展覽費用,上海美術館給吳冠中提供永久的個人展位服務。

  有點蹊蹺,水中天做了吳冠中的捐贈證人。或許,有人根本不知道,水中天是吳冠中的一個“打手”而已。水中天在《我看吳冠中》的文章中總是極力地推舉吳先生為當代唯一的“大師”。要我説,這次幸好李小山沒在,如果他在,或許這次活動會更加熱鬧點。想當初,吳冠中總是在闖禍了以後,水中天和李小山會第一時間站出來潑對方一頭污水。水中天説,吳冠中的捐畫事情他之前一概不知,或許是此的無銀三百兩。吳冠中的什麼事還有他不知道的呢?憑他以前對吳冠中的筆墨褒獎,看來兩人的關係絕對不一般。大家都知道,水中天是從事藝術理論的,確切地説應該是西畫理論地。從他的文章中就能看得出他幫吳冠中做的事情應該多點。要不,吳老先生怎麼會第一時間通知他一個文化人來作證呢?理由有兩件:一件是證人參與了策劃的角色,取得了畫家的信任與託付;另一件是兩個人的關係非同小可。不管是以上的兩者之中的任何一種關係,水中天在事先不可能不知道的。即便能作證人的好友,相比老大會提前透露此事的。可水中天説自己一概不知。只能説明,他是參與策劃者了。

  破釜沉舟:吳冠中螳螂捕蟬,上海美術館漁翁得利

  吳冠中為了一個“我的藝術屬於人民”,這次也算是拼了血本。殊不知,他對藝術與人民的關係理解得甚為粗淺。他固執地認為,只要自己把作品捐獻給了國家,自己的藝術就“屬於人民”了。這般理智有點死搬硬套,投機取巧。我在以前的文章中闡述過此事。藝術屬於人民,不是簡單的作品屬於人民,或者自己的作品帶動了區域生産力的發展,而是藝術家必須具備高度的民族精神與民族自尊,然後用其高超的藝術水準和藝術理念促進民族藝術健康發展,為藝術服務,為社會服務,為人民服務。諸如徐悲鴻,他的民族氣節和民族使命以及藝術責任永遠名垂青史。藝術家想讓自己的藝術屬於人民,必須事先有為人民服務的貢獻,單獨個人藝術水準的高低,不能徹底決定其藝術地位。人品第一,方才有畫品。所以,吳冠中極力地給自己封頂,其實是一個很愚昧地過程,有點冒失。儘管他最近幾年一直拼命給博物館、美術館捐畫,到頭來只是肥了別人,傷了自己。

  捉襟見肘:66件最好的已經出嫁,最差的還要給誰?

  吳冠中説,自己本次給上海美術館捐贈的66幅作品是他自己“最好”的佳作。那麼,我們回過頭仔細想一想,難道他在“撕畫三千”以後,僅僅只有這66幅作品是他滿意的?一位藝術家一生撕了這麼多畫,手頭僅有幾幅是他滿意的,只能説明一個問題,他的藝術水準很有限。對於一個藝術修養**的藝術家,即便是草草幾筆,也生意盎然。所以,畫家一味地拿撕畫三千來説事,是很愚昧地舉動。大家不要相信哪個藝術家説他的作品是自己最滿意的,要麼是老王買瓜,要麼是揭露粗淺。吳冠中把“最好的”作品用在了登陸“上海灘”上,那麼,他以前的“不好的”,以及以後的“不好的”,會給誰呢?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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