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書畫作品的定價標準

時間:2017-11-06 10:25:08 | 來源:美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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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寅 桐蔭清夢圖 62×30.9cm 絹本 故宮博物院藏

明代嘉隆萬時期,達到了封建經濟的頂點。書畫交易也迅速繁榮起來。了解明代的書畫定價標準是研究當時書畫交易首先要面對的問題。

書法作品的定價標準

唐代張懷瓘《書估》曾提到過書法作品的定價標準,他説:

“如大王(王羲之)草書字值,一百五字乃敵一行行書,三行行書敵一行真書,偏帖則爾。至如《樂毅》《黃庭》《太師篇》《畫讚》《累表》《告誓》等,但得成篇,即為國寶,不可計以字數,或千或萬,惟鑒別之精粗也。他皆倣此。近日有鐘尚書紹京,亦為好事,不惜大費,破産求書。計用數百萬貫錢,惟市得潔庫行書五紙,不能致真書一字。”

就目前的資料看,這種標準在明代吳門及其周邊地區被基本沿襲。如:成書于1621年的《長物志》有《書畫價》一章,言及書法作品的定價:

“書價以正書為標準,如右軍草書一百字,乃抵一行行書,三行行書,敵一行正書;至於《樂毅》《黃庭》《畫讚》《告誓》,但得成篇,不可記以字數。”

又,張醜在《清河書畫舫》中也説:

“(王羲之)草十行敵行書一字,行十行敵真書一字耳。”

但根據這種標準定出的只是相對價值,當時王羲之書法作品的價格又該如何確定呢?在《戒庵老人漫筆》中有一條重要的記載:

“逸少《二謝帖》真跡凡七十六字。後有趙清獻公抃並蘇子容等跋。字畫亦無殘缺。但墨氣已盡。此余鄉顧山周氏先世物,子孫欲求售,特攜以問價于文衡山。曰:此稀世之寶也。每字當得黃金一兩,其後三十一跋每跋當得白銀一兩,更有肯出高價者吾不論也。”

《二謝帖》為行書。以此為參照,我們就可以算出王羲之草書和楷書的大致價格。其他書家的作品也多以字數多少來定價。如趙孟頫在世時,作品價格為一字白銀五分,到了明代也應該依此標準並有所提高。

繪畫作品的定價標準

關於繪畫作品的定價,唐志契在《繪事微言》中説:

“畫有價,時畫之或工或粗,時名之或大或小分焉,此相去不遠者也,亦在人重與不重耳。”

這句話包含了兩層意思:其一,當代人的繪畫作品是以繪製的工粗、畫家名聲的大小來定價的,即“時畫之或工或粗,時名之或大或小分焉”。如仇英的畫作就以工細著稱,他的畫作在當時價位最高。但他畫一幅畫所耗時日也極長。他的《子虛上林圖卷》繪製時間達6年之久。畫中有仇英題字:“嘉靖丁酉(1537年)孟夏六日始,壬寅(1542年)秋八月朔竟。”其二,繪畫作品定價的關鍵還在於買家的好惡,即“亦在人重與不重耳。”

唐志契又説:“至古人名畫,那有定價?”古畫真的無法定價嗎?其實不然。唐代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論名價品第》中就討論了古畫的定價標準。他説:

“書畫道殊,不可渾詰。書即約字以言價,畫則無涯以定名。況漢魏三國,名蹤已絕於代,今人貴耳賤目,罕能詳鑒,若傳授不昧,其物猶存,則為有國有家之重寶。晉之顧、宋之陸、梁之張,首尾完全,為希代之珍,皆不可論價。如其偶獲方寸,便可椷持。比之書價,則顧、陸可同鐘、張,僧繇可同逸少。書則逡巡可成,畫非歲月可就,所以書多於畫,自古而然。今分為三古,以定貴賤。以漢魏三國為上古……以晉宋為中古……以齊、梁、北齊、後魏、陳、後周為下古……隋及國初為近代之價……若銓量次第,有數百等……夫中品藝人有合作之時,可齊上品藝人;上品藝人當未遇之日,偶落中品。唯下品雖有合作,不得廁于上品。”

這句話包含了三層含義:其一,畫價高於書價,因為“書則逡巡可成,畫非歲月可就,所以書多於畫,自古而然。”其二,創作時間早晚(上古、中古、下古、近代)是古畫定價的標準之一。其三,藝術價值高低(品第)也是古畫定價的重要標準。

元人湯垕的《畫鑒》在論及古畫價值也説:

“得伯時(李公麟)畫三紙,可敵吳生(吳道子)畫一、二紙,得吳生畫二紙,可易顧陸(顧愷之、陸探微)一紙。其為輕重相懸類若此。”

這説明根據作品創作年代早晚、藝術價值高低來確定古畫價格的定價標準一直被後代沿用。

從項元汴的定價看明代書畫的定價特點

項元汴喜歡在書畫作品後面記上“其值××金”,被孫承澤取笑為“俗甚。”然而,正是這個“俗甚”的項元汴為我們研究當時的書畫定價標準留下了彌足珍貴的第一手材料。此外,需要糾正孫承澤的是:項元汴的記語“其值××金”,不是“所買價值”,而是他的定價。

筆者選取項元汴的標價來分析當時書畫定價的特點,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考慮:首先,同一個人的定價標準比較統一。其次,作為當時聲望最著的收藏家,項元汴對當時的書畫交易價格應該相當了解。從項元汴的定價來看,當時書畫定價有如下特點:

其一,尺幅大小並非主要定價標準。清代書畫家鄭燮定過一個潤例:“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斗方五錢。”基於此,許多人認為:尺幅的大小自古就是書畫的主要定價標準。但是從項元汴的定價來看,情況並非如此,至少在明代不是這樣的。以王羲之為例,項元汴為他的4件作品標過定價,這4件作品可以查到尺寸的有2件,都是行書,即《瞻近帖》和《平安、何如、奉橘三帖》。從字數上看,前者70字,後者53字,項元汴給前者的標價是2000兩銀子,給後者的標價僅200兩銀子。相差如此懸殊,顯然不是單純以字數為定價標準的。而從尺幅看,後者又大於前者。很明顯,在定價時,尺幅的大小並非主要考慮因素。

其二,山水畫定價高於花鳥畫定價。據《長物志》説:“畫,山水第一;竹、樹、蘭、石次之;人物、鳥獸、樓殿、屋木小者次之,大者又次之。”即山水畫是最被看重的。從項元汴的定價標準來看,同一作者的山水畫定價遠高於花鳥畫定價。以元代畫家錢選為例,項元汴為他的兩件作品標過定價,一幅山水,標價30兩銀子,一幅花鳥,標價10兩銀子。兩幅畫的尺寸大致相同。山水畫的價格卻是花鳥畫的3倍。

鑒藏家心目中的書畫價值尺規

李日華是明代後期著名的鑒賞家與收藏家,長期的書畫購藏經歷不僅煉就了他區分真贗、評判甲乙的如炬目光,也在他的心目中形成了一把價值尺規:

“余因戲為評古次第雲:晉唐墨跡第一,五代唐前宋圖畫第二,隋唐宋古帖第三,蘇黃米蔡手跡第四,元人畫第五,鮮于虞趙手跡第六,南宋馬夏繪事第七,國朝沈文諸妙繪第八,祝京兆行草書第九,他名公雜札第十。”

這把尺規包含如下內容:其一,大體沿用了根據創作年代早晚、藝術價值高低來確定書畫價格的定價標準。其二,同一時代的書畫作品,畫價高於書價。如“宋圖畫”位列第二,而“宋古帖”與“蘇黃米蔡手跡”則分別列于第三、第四。其三,南宋院畫家馬遠與夏圭的作品價位較低,這可能是受粗疏草率的浙派末流連累,因為浙派畫家主要師法馬夏。在為明代書畫家陳道復的一幅草書題跋時,李日華寫道:“今人重古蔑今,留五百年後酬善價。”“重古蔑今”是對明代書畫定價標準的概括。

弄清明代書畫的定價標準,再以之作參照,去分析紛繁複雜的書畫價格,我們就會無往而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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