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正視和保護藝術品的智慧財産權?

時間:2017-08-15 19:25:28 | 來源:藝術市場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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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四,亞洲藝術品金融商學院邀請了中國外交部南南合作促進會上海辦事處主任,中國發明協會理事,上海浦江企業智慧財産權合作交流促進中心秘書長洪涌清先生與大家一起探討了對準中西文化—外交官洪涌清談戰略新興産業:智慧財産權“向外走”,今天《藝術市場通訊》將圍繞這個主題展開,和大家來聊一聊藝術界的版權問題。

丨藝術家侵權問題比比皆是丨

藝術版權是近年來越來越多遭到爭議的話題。所謂藝術版權是指藝術和版權。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産權、人身權),是智慧財産權的一種類型。藝術的詞義很廣,是形象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包括文學、書法、繪畫、攝影、雕塑、建築、音樂、舞蹈、戲劇、電影、曲藝、電子遊戲(第九藝術)等。藝術版權是指文化産業下大藝術環境中的版權保護,是從法律層面談藝術的智慧財産權保護。

今年電器商LG剽竊藝術家作品事件引起不小熱議。LG公司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了過世巴西藝術家LygiaPape的作品,用於手機的推廣與包裝。結果被Lygia Pape的女兒Paula Pape告上了法庭。Paula Pape説自己的母親為了追求社會理念而放棄了商業上的利益。這也是她的藝術成為巴西殘酷的軍管政府攻擊對象、將其關押並進行折磨的原因。訴狀説,正因為此,所有未經授權的商業濫用不僅僅是在侵犯她作為藝術家的原則,更是在損害她的名譽以及作品的市場。Paula Pape要求LG對侵權進行補償,並請求法庭裁決立即停止銷售涉嫌侵權的手機,停止未經授權的藝術家作品傳播,並銷毀所有的相關産品。

  Lygia Pape的作品《Ttetia 1, C》(2003,左)與LG的K20V手機墻紙圖案

  Lygia Pape的《Ttetia 1, C》(2003)

無獨有偶,既然有商家抄襲藝術家作品的事件,也存在著藝術家“挪用”商業形象的事件。2014年六月底,藝術家傑夫·昆斯在美國惠特尼藝術博物館的首個最全面的藝術作品展肯定是藝術圈值得期待的大展,關於此次展覽展方都做出了史無前例的嘗試——以單個藝術家作品展滿近整個場地的首次嘗試。就在等待這個大展開幕的前期,一個關於傑夫·昆斯所創作的《大力水手》雕塑作品“剽竊”的消息也在沸沸颺颺的討論著。據悉傑夫·昆斯所創作的《大力水手》雕塑作品,早在2002年的時候,黑馬(Dark Horse)的漫畫公司就推出過《大力水手》的小型雕塑,而傑夫·昆斯的雕塑“水手”和黑馬的“水手”外貌及其相似,只是尺寸更大些,體型更硬朗了些。同時傑夫·昆斯在2008年創作的一幅名為《大力水手三人行》(TriplePopeye)中也發現了“剽竊”的特徵。Cartoon Brew動漫公司指出:縱使“大力水手”這一卡通人物如今已屬於“公共財産”(版權保護期已過),但就單件作品而言,黑馬漫畫所創作的《大力水手》享有原著權的事實無可厚非。

  傑夫·昆斯《大力水手》雕像

近些年來,剽竊風波接連不斷,很多知名藝術家也紛紛陷入其中。類似這樣的剽竊事比比皆是。如蔡國強的奧運“大腳印”被西安藝術家劉牧告上法庭,稱蔡國強該作品剽竊了自己的創意;還有一些是商品的侵權行為,如霍夫曼的“大黃鴨”來到中國之後的“遭遇”。一時之間,長鬍子的,戴胸罩的,直接變成毛絨玩具的“大黃鴨”隨處可見,黃色成災。這樣變相“侵權”的行為也對藝術家的創作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但讓你更意想不到的是,除了這些在世的藝術家版權糾紛之外,那些過世的藝術大師一樣存在著版權糾紛的問題。

丨藝術大師死後的版權歸屬問題丨

針對於過世藝術家的作品版權問題,美國對創作于1923年至1977年的作品有超長保護期95之久。其他時間段的作品與大部分歐盟成員,巴西,以色列,尼日利亞,俄羅斯,土耳其等國家對過世後的藝術家保護期一樣為70年,而在加拿大,紐西蘭,亞洲和非洲大部分國家藝術家過世後作品的保護期為50年。這系列的規定表明在藝術家過世後的作品處於保護其中,如果需要使用該藝術家的作品需要和藝術家的家人或者委託的基金會、美術館取得聯繫,才能使用其該作品。不然,就是侵權行為。

2012年3D版《泰坦尼克號》亮相國內院線,該片導演詹姆斯·卡梅隆用高科技手段重新製作了1997年頗受讚譽的影片《泰坦尼克號》,如果細心觀察,會發現3D版影片中,某場景裏出現的名畫已經由畢加索的《亞維農的少女》變成了德加的作品。這其中的原因,便是藝術品版權問題。

  電影中Rose的藏品

早在1997年的《泰坦尼克號》中,畢加索的名作《亞維農的少女》出現在鏡頭裏。這幅作品現存于美國現代藝術博物館(MoMA)中,據了解,MoMA拒絕了卡梅隆希望使用該作品的請求,而在《泰坦尼克號》上映之後,可以看到,卡梅隆還是將《亞維農的少女》的圖像稍加修改,放在了自己的電影中。卡梅隆的舉動引發了美國藝術家版權協會(以下簡稱版權協會)的抗議。該協會目前為超過5萬名藝術家和他們的作品保護版權,畢加索的作品也在其中。在藝術家版權協會的強烈要求下,卡梅隆同意為使用《亞維農的少女》支付相應的版權費用。

  在MoMA中展示的畢加索經典名畫《亞威農少女》

  在MoMA中展示的畢加索經典名畫《亞威農少女》

15年後,《泰坦尼克號》3D版重返銀幕,由於3D版的《泰坦尼克號》是一部全新製作的影片,版權協會希望與卡梅隆重新簽署使用畢加索作品的協議。遺憾的是,協議最終未能達成。版權協會主席希歐德爾·費德爾説,當他去看3D版《泰坦尼克號》時,他注意到,1997年版《泰坦尼克號》中畢加索的《亞維農的少女》換成了德加的作品,而這幅作品目前版權屬於公開性的,可以在影視作品中使用。據目前美國現行的著作權相關法律規定,當一件藝術作品賣給私人收藏家或是博物館之後,創作該作品的藝術家本人仍然擁有該作品的一切版權,並將持續到藝術家去世後70年為止。

  德加油畫《舞臺上的舞女》

因此,以《泰坦尼克號》中使用的《亞維農的少女》為例,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即使MoMA擁有畢加索的經典作品《亞維農的少女》,其作品版權依然歸畢加索所有,畢加索于1973年去世,其家人繼續持有該作品的版權,直到2043年為止。如果有人想在網站、宣傳品、設計産品以及影視作品中使用有關這幅畫的圖像,必須徵得畢加索家人的同意,而不是只和收藏作品的博物館達成協定就可以的。

  亞維農的少女

除了畢加索的《亞維農的少女》,巴斯奎特也遇見了相通的遭遇。拍攝于1996年,描寫美國街頭藝術家讓-米歇爾·巴斯奎特的傳記影片《巴斯奎特》,該片導演朱利安·施納貝爾沒有向版權協會或是巴斯奎特的家人申請藝術品授權,而是倣照巴斯奎特的風格,將自己創作的“巴斯奎特式”作品放入電影中。這樣的舉動在美國同樣是違反《著作權法》的,在當時的文藝界造成了不小的爭議,最終,巴斯奎特的家人與施納貝爾達成和解,放棄了訴訟,才使施納貝爾免於受到法律制裁。

由於美國是一個私有制的國家,從小的生活環境就讓他們學會了保護自身權利,碰到這樣侵權的行為,堅決用法律捍衛自己權利。反觀中國,對於藝術品版權這一問題的認知並未成熟,無論是使用方,還是藝術家自身,都存在盲區。

丨中國藝術品市場的智慧財産權管控丨

在中國的藝術市場,無論是藝術家,還是機構,或者是一切和藝術相關的從業人員對於藝術智慧財産權的問題了解的均不多。上週四,亞洲藝術品金融商學院就邀請到中國外交部南南合作促進會上海辦事處主任、中國發明協會理事、上海浦江企業智慧財産權合作交流促進中心秘書長洪涌清先生與大家分享了有關於智慧財産權的幾個知識點。首先智慧財産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産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産權。並且和大家分享了智慧財産權最重要的五大特性:獨家性、無形性、公開性、地域性以及排他性。洪老師也表示版權是非常重要的智慧財産權,但目前大家對於智慧財産權了解並不多,一定要高度重視智慧財産權的相關問題。在藝術市場中,侵權的問題已持續在發生,尤其是維權意識薄弱的中國藝術市場。

  講座現場

  講座現場

在中國,人們對版權的認知和保護似乎還只停留于法律文書,並沒有在現實環境中給予過多關注。以致于近十幾年間,侵權事件不絕於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八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也就是説,藝術家賣出他所創作的作品後,雖然所有權發生轉變,但是作品的著作權(也就是版權)依然歸藝術家所有。在西方這一意識早已成為深入人心的觀念,因此發生了2011年風靡一時的“谷歌藝術計劃”。

放眼當今藝術市場,侵權的行為和事件依然比比皆是。2007年“齊白石後人狀告25家出版單位及商家侵權案”轟動一時。很多出版畫冊,事先未經版權擁有者同意或授權就將藝術家作品出版成冊,這種行為本身就已經形成侵權,再加上以假弄真,以假畫擾亂真畫市場,侵權行為就更加嚴重。《著作權法》同時規定“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截止于作者死亡後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也就是,藝術家逝世後的50年內,藝術家都擁有作品的著作權,生産、出版、出售藝術家作品都要經過藝術家授權或支付報酬。不過在當下藝術品市場,反其道而行之的行為何其多,不經藝術家授權而出版畫冊的行為已經成為司空見慣的常態。

  齊白石作品

  湖南美術出版社出版的齊白石書籍涉及侵權

藝術品版權保護首先需要通過法律、技術、經營管理和業內人士的共同努力。其中立法是根本,技術是手段,業內的參與是藝術品維權的基礎。中國的藝術品真偽認定一直停留在辨別上,更多的工作做在了辨偽而不是防偽。將工作重心轉移到防偽或許是可行的方法。北京某版權機構就曾推出《藝術品防偽與追溯數字管理平臺》,為版權保護提供新的解決方案。這一模式相當於為藝術品製作一張“身份證”。通過防偽專有技術,從當代藝術品源頭進行防偽認證。所有進行防偽處理的藝術品都可以進行查詢、核實,每件藝術品都有終生且唯一的數字追溯碼,通過交易過程中産生的價格在網際網路上進行記錄,形成可查詢、可追溯的數據庫。不過藝術品侵權行為在當今市場環境中生存空間巨大,版權保護和防偽並非朝夕之間即可見效,需要長期有效的堅持,這一路途註定遙遠和漫長。智慧財産權既強勢又很弱勢,強勢的是知識財富是人類邁向進步的驅動力,而弱勢的是知識財富是無形的,大多數人只願意為有形的物質買單。

丨保護藝術品智慧財産權的重要性丨

在當今這個知識經濟時代下,隨著社會文化的發展,藝術已經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藝術品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已經成為日益嚴峻的問題。在藝術品創造巨大商業價值的同時,藝術家在展覽、出版、收藏、流轉、使用等各個層面被侵權的事件卻無法及時解決,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文化産業的良性發展。在藝術品智慧財産權保護髮展的較為成熟的美國,在保護藝術品版權方面除了個人保護意識強之外,還有較為完善的機構,如藝術家版權協會等,較好地幫助藝術家維護自身著作權益,並對藝術品的授權使用加以監督,維護了文化産業的合法、合理髮展,通過影視作品中的藝術品版權問題及近期較為熱點的“谷歌藝術計劃”,足可以看出美國對藝術品智慧財産權的嚴格保護。

  谷歌藝術計劃

藝術品智慧財産權涉及人群廣泛,關聯的行業眾多。在中國所有從事藝術行業的人,無論是畫廊的經營者、藝術媒體人、藝術家、藏家,都需面對。每個人都要知道藝術品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重要性才可以推動藝術市場更好的發展。並且在當今的藝術市場中版權交易和保護向來是如影隨形的複合體。交易帶來商業利益,必然催生侵權現象的出現,尤其當今版權交易日漸興盛,侵權現象更加猖獗,藝術品版權保護因此顯得尤其重要。

2017年4月份,中國版權協會藝術品版權工作委員會在京召開高峰論壇,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閻曉宏表示:當前藝術品市場空前繁榮的背後,制假售假、未經授權使用、非法複製等現象層出不窮,嚴重侵害了藝術家的精神權利和財産權利,也嚴重擾亂了藝術品市場的正常秩序,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和嚴厲打擊。在談到推進和培育健康有序的藝術品市場時,閻曉宏強調,一是要轉變觀念,積極推動藝術界和社會公眾對藝術品的版權保護問題形成共識;二是要加強藝術品確權問題研究;三是要科學評估藝術品的價值,做到去偽存真,真中擇優。

  閻曉宏近照及出版書籍

除了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閻曉宏發言外,中國版權協會駐會副理事長王自強也在總結發言中表示,中國版權協會藝委會主要有4項職能:鼓勵創作,豐富藝術品市場;促進交易,做好藝術品評估,推動藝術品版權産業發展;支援權利人反盜維權,以藝術品真偽鑒定為抓手;加強藝術版權的理論研究。中國版權協會藝委會主任委員、雅昌文化集團董事長萬捷表示,藝委會自成立以來,陸續出臺規章制度,組織藝術家積極參與到對藝術品版權的保護中,促進藝術品為大眾服務。而身為藝術平臺雅昌文化的董事長萬捷針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表達了自己的關店,他説沒有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就沒有文化市場的繁榮,就不可能有文化市場的發展。

結語

文化産業的發展作為未來推動經濟發展的巨大動力,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藝術品和其他所有原創作品一樣,都是法律保護的對象,我們要尊重每一個藝術家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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