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地鐵站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場所,很多人驚奇地發現“租租藝術”“半兮藝術”等藝術品租賃機構的廣告大幅增多。事實上,我們眼中的新鮮玩意——藝術品租賃,早在1972年的加拿大就已經出現。不過,即便是在歐美這樣市場制度規範,公眾藝術欣賞、消費需求較高的地區,藝術品租賃的立身之路仍然走得漫長而艱辛。而在我國,藝術品租賃雖然在2006年就已面世,卻仍然是一個正蹣跚學步的“幼兒”。
“租租藝術”等商業機構的廣告已隨處可見
有歐美學者認為純商業化的藝術品租賃服務只在很有限的範圍記憶體在,出租的大都是較為便宜的藝術品。在歐洲,藝術品租賃項目大多接受政府補貼,且租金低於應有的市場價格。我國台灣地區繼南韓之後開設了亞洲地區第二家由政府主導的藝術品銀行,不少機場、醫院和企業開始向藝術品銀行租賃作品。
雖然海外以及我國台灣地區已經有了現成的發展經驗,但大陸地區藝術品租賃業務的開拓仍然顯得難上加難。號稱“最平民化”的租賃機構“畫易租”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店中一幅市值萬元的油畫,月租價也不過幾十元,比看一場電影還要便宜,但租的也不多,“這就是文化消費觀念”。
UBS 瑞銀集團是現在全球經營藝術銀行業務最出色的商業集團,但這樣的案例並不多見
江蘇愛濤拍賣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帆乾脆認為藝術品租賃不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模式。他認為,花得起鉅額租賃費的機構“不差錢”,他們買得起藝術品,更願意做藝術投資。雖然很多酒店、會所青睞裝飾畫,但如果想挂真跡,他們都會選擇與畫家直接合作、定制。小公司也有可能需要藝術品裝點門面,但價格低廉的複製品足矣。“租賃容易産生糾紛和扯皮的現象,比如真偽如何鑒定?租賃費標準誰來界定?安保問題誰來保證?這些都是問題。”楊帆如是説。
誠然,租金、保管、修復、保險等細節問題解決不到位,藝術品租賃就難以做起來,而能讓這一市場成熟起來的更重要的先決條件,是公眾的文化消費習慣和水準。
“藝術品租賃業務舉步維艱,説到底,還是藝術普及的程度不夠。買藝術品,那是將藝術品作為一個商品,而租借藝術品,很大程度上是將藝術品作為一件欣賞之物。人們寧可買不起,也不願租賃,這恰恰説明藝術品對於他們來説,並不那麼需要。”評論人金哲談道。
“半兮藝術”的負責人談道,尚不成熟的市場中,租賃方、承租方相互間的不信任感仍然很大。他告訴記者,自己曾經看到過一家北京藝術品租賃公司向客戶收50%的押金,年租金36%,這樣的條件對於正規商業機構而言簡直不可思議,“收了押金和租金,相當於客戶已經付了這個作品價格的86%。以前租畫,出租方怕承租方跑了,而現在是承租人怕出租人跑了。”
據記者了解,境內外藝術品租賃行業主要依靠成熟的藝術品銀行體系,並有以下特點:第一,藝術品銀行既有政府主導,也有民間商業機構運作。政府主導的藝術品銀行的宗旨是扶持本土有潛質的年輕藝術家,推動本土原創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倡導美學教育,讓藝術品走進日常生活。第二,藝術品銀行的運營需要很強的市場行銷和創造收益能力,其人員少而精,大多是藝術、市場和技術方面的專業人才,運營專業高效。第三,藝術品銀行多樣化經營。藝術品銀行開發藝術品授權、藝術品衍生品等業務,利用科技手段將現實與虛擬結合,打造多業態的藝術品體驗場景。
可見,在成熟的市場體制下,藝術租賃並不是一樁難做的買賣,但在談不上營利,甚至收支都難以平衡的國內藝術品租賃産業,腳踏實地,才是唯一選擇。
中國人大藝術品金融研究所教授黃雋談道,國內藝術品租賃的前景依舊很好,因為藝術品消費這片藍海尚未被完整開發,“但首先,要著手培育和創造市場需求。政府需要持之以恒地加強藝術品啟蒙和教育。短期來説,藝術品銀行也要不斷挖掘、引導和激發客戶的潛在需求。第二,簡化租賃手續。在歐美市場上,與藝術品租賃相配套的藝術品保險、評估和轉售等機制較為完善。對於經濟實力較為雄厚和信譽良好的個人和機構來説,藝術品租賃可以免押金,通過協議來約束損壞或丟失賠償責任即可。第三,政府也應該給予這些企業相應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