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藝術市場的不斷進化,“藝術市場”的含義也逐漸擺脫原來單純的“賣作品賺差價”,而是向著“産業”進化,最重要的體現就是藝術與網際網路和金融的結合,衍生出藝術電商、藝術基金等新形態。藝術品基金是最早將藝術與金融結合的嘗試。受貨幣增發和房地産市場的刺激,中國藝術品基金在2010年前後出現小高潮,短時間內有30多支藝術品投資基金一起發起。
然而,這次藝術基金小躍進之後,我們發現藝術品基金實際上並不像理論設想的那麼美好。儘管,無論根據西方藝術基金的歷史經驗還是中國藝術市場的直觀經驗,我們都認可藝術品具有非常可觀的回報率——通常認為在20%以上——但理論上的高回報率要實現,還需要很多具體條件,在早期的藝術品基金中存在著很多“硬傷”;更何況中國的藝術品基金大多在藝術市場非理性火熱的時候開工;卻要在市場最低谷的時候退出,真正能掙錢或者持平的估計也就兩三成。
因此客觀來説,目前中國的藝術品基金尚處在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與之對應的是,自十八大以來文化産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政策優勢,同時由於人民幣繼續增發和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資本亟需尋找新的渠道。理論上看,目前是藝術品投資基金的黃金時期,資本充足、藝術品市場可抄底、政策優勢明顯。在這種態勢下,解決早期藝術品基金中的一些根本性問題,既是時代訴求,又是一個好時機。
那麼具體而言,早期藝術品基金中有哪些的“硬傷”呢?
首先,中國的藝術品投資基金週期普遍較短,不符合“藝術品增值需要時間”的客觀規律。藝術品固然有很高的增值屬性,但前提是給於足夠的時間,這也是一切文化資産的特殊規律。
海外藝術品基金封閉期一般是8—10年,有些老牌藝術品基金比如英國鐵路養老金、奧賽美術基金的週期甚至達到二三十年。但是,目前中國藝術品基金通常只有3—5年的封閉期,甚至只有2—3年封閉期的基金越來越多。由於缺乏長線資金,短線操作的思維導致“幹炒”盛行,藝術品還沒來得及真正增值、市場還沒真正建立起來就已經進入兌付變現期——簡言之,“掙快錢”的投機思維對藝術品而言是不適合的。
其次,中國的藝術品基金在投資藝術品時沒有解決“定價”問題。基金投資的藝術品,要求性質上屬於“資産”,而資産定價則是最基礎的首要問題。中國的藝術品基金對藝術品的定價方式有兩種:一是拍賣定價,二是專家估價。這兩種定價方式既缺少公信力又缺少足夠的公開數據支援,尤其是專家估值,往往使用最粗糙的平行比較法,跟大師名家進行橫向比較得出價值結論,這種方法已經很落後,而得出的定價也並不能代表真正的市場流通價格。藝術品基金要升級,首先要建立資産估值和定價模式,以交易市場數據、一級市場真實流通價格、網際網路詢價和第三方機構的資産評估(具備負責機制)等方式複合、動態定價。
第三,藝術品的“産權”問題沒有有效處理方法。資産的重要屬性之一是産權問題,這也是交易、流通的基礎。我們購買房産車子,需要辦理“過戶”——過戶就是確立資産的合法所有權。藝術品基金在購置動輒百萬千萬的藝術品時,往往缺少“過戶”文件。尤其是一些已故藝術家的作品,基金和投資者購買後發生其子女糾纏産權版權的問題經常見諸於媒體,如果沒有完整的合法産權文件,會加大不確定風險,影響藝術品基金的退出。
第四,而藝術品“産權”衍伸出來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真偽”。之前藝術品的真偽問題主要依賴“專家鑒定”,既缺乏公信力,又權責不清,專家作為個體,並沒有足夠的信用能力為藝術品基金的資産負責。所以,在藝術品行業一旦遇到真偽問題,基本上就陷入了曠日持久的扯皮,由於違約成本低,甚至經常出現故意造假,對基金投資的藝術品“狸貓換太子”。值得注意的是,近來很多基金和投資者都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在基金買入流程裏完成由具有司法採信資格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在法律層面上完成“此物即此物”的認定。
第五,藝術品“增值”不確定性極強。之前藝術品基金購置藝術品之後,單純在封閉期內等待藝術品增值,缺少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和運營計劃,也沒有相應的擔保,劣後機制,這也是不符合藝術品增值規律的。藝術品的增值由很多條件促成,與藝術家的成長息息相關。如果僅靠囤貨等待,期間沒有人和資金為藝術家進行宣傳包裝,那麼所謂的增值只能停留于理論層面。之前很多藝術品基金虧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封閉期內,實際上並沒有人和錢來幫助藝術家提升價值,實際上藝術家並沒有增值。
第六,流通渠道狹窄,退出難。藝術品基金退出難已經是眾所週知的大問題,原因是單純靠拍賣和零售——這本身就不合理。其他行業的基金退出渠道是金融渠道,是上市、信託、抵押、小貸等,作為一級市場的“拍賣”怎麼可能有能力全額承擔起金融資産的交易和流通呢?更何況在今天拍賣市場行情普遍低潮的狀態下,通過拍賣來讓基金退出,難上加難。健康的藝術品基金的退出渠道有三個方向:一是資産包轉讓,二是通過交易所等交易市場“上市”,三是網際網路進行版權物權的複合銷售。
藝術品市場有自身的邏輯和規律:資産化——金融化——證券化。當藝術品不具備資産屬性的時候,藝術金融化與藝術品證券化不可能實現。作為藝術金融化最具代表性的藝術品基金,其所有問題的本質就是在於沒有完成資産化而直接金融化。定價、權屬、真偽、增值、流通這些“資産”的普遍屬性都沒有具備的時候,中國的金融體系比如保險、擔保、抵質押實際上並沒有認可“藝術品”,這就直接導致了藝術品基金最終要靠圈子市場流通退出的荒謬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