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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買賣行為藝術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8-15 15:17:55 | 文章來源: FT中文網

“進來,進來,不要客氣!來來來,我這裡有顆桃子,有誰要?有誰願意和我換?”這可不是夜市叫賣,這是斯洛伐克藝術家翁達克(Roman Ondàk, 1966)在瑞士巴塞爾藝術博覽會的行為藝術項目《14間》(14 Rooms)中的作品 。我立刻從皮包裏掏出一包剛從台灣帶過來,在歐洲十分珍貴的米果,自告奮勇地跟他換桃子。這時候,兩位來自國內的男子剛好進來,表演者用英文問他們:“我們在交換東西,你們有沒有東西可以交換。”他們兩人愣了一下,表演者以為他們沒聽懂,又問了一次:“絲襪鋪 (SWAP),交換。”好事的我急忙用中文解釋給這兩位男士聽,其中一人忽然用流利的法文問表演者:“趴喝烈無縫斜?”(parlez vous francais?你會説法語嗎?) 我立刻住嘴,覺得可能冒犯他們了。他們從包裏找出一小包樣品乳液換了“我的”米果後就離開了。我耐心地等,看看下一個人會拿什麼來換。不到幾秒鐘,一個義大利男子説:“我在蘇黎世時,在樹下撿到一粒種子,可以換嗎?”於是從一顆桃子變回一粒種子,真的只有在藝術圈才會發生這種逆時生態迴圈。

 《14間》是巴塞爾藝術博覽會的一個獨立項目,策展人歐布瑞斯特(Hans Ulrich Obrist, 1968)和比森巴赫(Klaus Bisenbach, 1966)邀請了包含小野洋子、徐震、赫斯特(Damien Hirst, 1965)等14位藝術家在藝博會期間提供行為作品。藝博會上有超過200家畫廊,即使每家畫廊只停留3分鐘,逛完全部仍需要10多個鐘頭!不過由於有了真人展出的《14間》,讓人戰勝了逛藝術的疲勞,可以慢下來,一間一間逛。除了14間行為表演之外,這個展覽還特辟了美國藝術家沃弗森(Jordan Wolfson, 1981)的“結尾”(epilogue)以及巴爾德撒瑞(John Baldessari, 1931)一件未被實踐的作品的通訊記錄。“14間”其實總共是“16間”。

不僅僅是巴塞爾,近幾年來,從沙迦到香港,從紐約到雪梨,處處可見行為藝術。藝術家將自己的身體作為創作材料,有時候以個人形態,有時候多人連袂,在不同環境中做行為表演。最著名的例子是阿布拉莫維奇(Marina Abramovic, 1946)2010年在紐約MoMA的回顧展;上百人連夜排隊,就為了要坐在方桌與藝術家相互凝視。

走出美術館展覽,行為藝術在兩年前第一次進入了以商業為主的藝術博覽會。在2012年的巴塞爾藝術博覽會上,Sean Kelly畫廊讓一男一女以全裸方式,面對面站在展位的入口處,所有進出的人都必須和他們擦身而過。而在2013年紐約的Frieze 藝術博覽會中,Marian Goodman 畫廊的展廳內有一位11歲的小女孩,她會問你“你寧可覺得太忙還是不夠忙?”如果你不太忙,有時間和畫廊打聽這個作品,他們會告訴你它的價格大約在十萬歐元左右!十萬歐元買一個小女孩?不是的,十萬歐元買這件作品的擁有權。

《14間》有瑞銀和十多位重要私人收藏家贊助。雖然這麼盛行,但市場對買賣“行為”仍有不同的看法。收藏並擁有“行為”的意義到底何在?

對美術館而言,收藏“行為”是他們的任務,是讓作品不被遺忘的唯一方式。但是要如何收藏和買賣?而且,保險公司又要如何保險呢?

行為藝術和裝置藝術的收藏其實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不過行為藝術買賣的是一個可以執行行為表演的“版權”。有了這個“版權”,美術館和收藏家可以在任何地點執行行為表演。版權通常和一般證書沒兩樣,證明你是行為作品的合法擁有人。如果有一天你希望出售這件作品,你可以經由合法的程式將版權讓渡給下一個人。

但並不是所有藝術家都以這種方式進行買賣。如之前提到的那件要11歲小女生在展廳內問問題的作品,其創作者賽格爾 (Tino Sehgal, 1976)就堅持作品必須用口述記憶方式來執行買賣,完全不允許其他如筆記、錄音、拍照、攝影的記錄方式。這位同時有政治經濟、概念藝術及舞蹈學位的藝術家,將自己的作品稱為“鋪設的局面”(constructed situations)。其作品價格依收藏人的身份而定,越多人看,價格越高,所以美術館收購的價格遠高於私人收藏。私人可以花3萬歐元買到最便宜的賽格爾,美術館必須花至少5萬歐元,但事實是他大部分作品的價格都在十萬歐元上下,也確實比較適合美術館收藏。

MoMA買他的作品時,一共動用了12個人,包含藝術家本人、藝術家的畫廊、公證人、律師、藝術維修專家和3位MoMA的策展人。這些人花了4個鐘頭的時間來背誦呈現作品的5個規則。但是美術館方承認,如果在一兩年內不重新溫習的話,作品極可能從此消失。至於保險公司如何保“記憶”,可能還要醫學及心理學專家提供意見。

“行為”雖然已經進入藝博會正式成為“待售藝術”,但它的市場其實小之又小。除了美術館,少有私人收藏。根據以行為藝術為主的Performa 雙年展創始人戈德伯格(RoseLee Goldberg)估計,收藏行為藝術的私人收藏家可能不到10位。拿賽格爾的作品為例,買的人不但花錢還要花時間、精力、腦力來背誦規則。也就是如此,多數人只買“行為”的記錄、錄影、相片和裝置。阿布拉莫維奇就只出售相片或錄影記錄,價格在數萬到數十萬美元之間。至於行為表演權則歸她擁有。

賽格爾和阿布拉莫維奇都是在這方面比較成功的藝術家。一般而言,行為藝術家需要美術館的贊助;行為藝術展就好比戲劇表演,如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的歌劇製作成本是100萬美元,行為藝術即使規模再小,製作費還是常常高於一般美術館的經費。在巴塞爾座談會上,就有人建議美術館採取目前音樂、戲劇表演和體育競賽的現場轉播live stream模式,藉此補貼費用。但這也是個問題,如果這個建議通過的話,那麼唯一有生命脈搏的藝術就被電腦熒幕取代。最諷刺的是,從市場來看,真人的行為藝術,價值遠遠比不過繪畫、雕塑,如《14間》展覽的“尾聲”就是個實例。沃弗森在好萊塢特效專家的協助下創作了一個能説話跳舞的機械人偶,共有3個版號,每個版號價格大約在750,000美元左右,遠遠超過任何行為藝術作品的價格,且已全都出售。

尾聲

逛完《14間》展覽隔天,我又在藝博會入口處遇到來自國內的那兩位大兄,我問他們昨天那包米果還在嗎?他們説:“扔了!”

原想跟他們説昨天那件換東西的行為作品價格是25,000 歐元,有5個版號,已售出一個了,但在聽到這答覆後,這衝動瞬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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