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8月30日作出的決定,文物保護法的表述則完全沒有。這也就意味著原本在決定草案中引起業內強烈關注的“在上海自貿區內,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拍賣企業在試驗區內從事文物拍賣業務”的政策最終止步。
允許外資參與文物拍賣的政策最終取消是出於哪些方面的考量?這樣的改革措施有何風險?對此,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了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研究員西沐。
文物藝術品市場政策法規體系和監管體系尚未建立
西沐認為,我國的文物藝術品市場尚處在一個自發的、不可控的狀態,整個市場的規範性和秩序性還沒有在制度層面上獲得支援,在這種情況下,開放境外資本進入國內藝術品拍賣市場,可能會會給原本就不規範的國內文物藝術品市場帶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後果,如可能拍出天價拍品、超高價格等,導致我國文物盜墓、走私問題進一步加劇。
超前的行業政策 會對國家的文化安全造成衝擊
文物藝術品市場所佔的市場份額並不是很大,但是鋻於這個行業對於文化的傳承、保護具有重要的作用,而文化資源本身具有稀缺性、不可再生、敏感性的特點,在我國文物藝術品市場主體認知不明,政策保護缺失的情況下,實行超前的政策,會對國家文化安全帶來很大衝擊。
文物藝術品市場是一種新的業態尚處在幼稚的初級階段
我國文物藝術品市場的交易體系以及市場主體,目前還處在幼稚的初級階段,若此時外資企業進入中國拍賣市場,國內企業的競爭力不足,銜接能力有限,在融合的過程中會産生扭曲。文物藝術品市場目前是一種新的業態,缺乏市場支撐體系,此項政策放緩,能為其贏得一個喘息的機會。
《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禁止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文物商店或者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這實際上也明確劃分了各自的商業競爭領域,即外資在中國境內無法涉足佔藝術品交易市場份額最大的古代書畫、近現代書畫與古董瓷雜這三大類別,可以參與經營當代藝術與奢侈品類別。
允許外資參與文物拍賣的政策最終止步是否意味著外資企業進入內地市場的可能性為零?是否意味著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的滯後?對此,西沐告訴中國經濟網記者,中國藝術品市場的國際化議程正在行進,佳士得和蘇富比這兩家外資拍賣企業也已經慢慢進入內地市場,市場的變化和政策的開放都在穩步進行,此時取消允許外資參與文物拍賣的政策,
與中國藝術品發展的國際化進程並不衝突,當國內形成規範化的市場運營體系,屆時外資企業有秩序的、規範的計入,定能夠推動中國藝術品拍賣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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