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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師白遺産案宣判:畫作未涉及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4-28 13:11:37 | 文章來源: 新京報

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齊白石先生的關門弟子、著名畫家婁師白遺産案,在經過近一年的審理後,終於有了一審判決結果。

昨天上午,朝陽法院以法定繼承,對一套房産的拆遷款進行了分割,婁老的長子獲得136萬元。而對婁老的眾多畫作及百餘枚印章,法院以“無法查證”,而未作處理。

遺孀訴求處分房産畫作

2010年12月13日,婁師白離世。

一年半以後,因遺産爭議,婁師白的遺孀王立坤與親生子婁述澤,將婁師白與前妻楊淑鏡所生之子婁述德訴至法院。

王立坤與婁述澤稱,婁師白名下三套房産,原被告雙方曾商定,北苑5號院的房産歸王立坤的前提下,將另兩套房屋過戶至被告婁述德名下。但此後,婁述德不但要北苑5號院房屋的所有權,還三次將房屋內的齊白石畫作23幅、徐悲鴻畫作1幅、婁師白畫作300余幅、印章127枚全部拿走,並拒絕返還9萬元撫恤金。

王立坤與婁述澤要求法院,對三套房産、書畫作品和印章、藏書和傢具、撫恤金等進行處理。

長子次子互指“有字畫”

據了解,被告婁述德現任北京師白藝術研究會會長、法定代表人。

婁述德表示,父親名下共五套房産,生前已對房産進行了處理,兩個兒子各兩套。而北苑5號院房産是婁師白藝術館所在地,係北京師白藝術研究會出資,因無法辦商用産權證,才登記在父親名下,但並非父親遺産。

婁述德説,5號院房屋現已拆遷,王立坤未通知他,就簽訂拆遷協議取得800余萬元拆遷款,強佔屋內財産。

至於原告所述的大量書畫作品、印章一事,婁述德否認,並表示,撫恤金已全部用於婁師白後事處理。

庭審時,原被告雙方互指對方佔有了大量書畫作品,並各自提交證人證言。

涉案畫作可另行主張

朝陽法院認為,因婁師白無遺囑,該案應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關於房産等,法院判定,北苑5號院房屋及婁師白的4.6萬餘元存款,為婁師白、王立坤夫妻共同財産。其中2/3份額歸王立坤,婁述德、婁述澤各享有1/6份額。經計算後,王立坤需給付婁述德房屋拆遷款136萬餘元及銀行存款7785元。原告爭議的另兩套房屋,因已公證並過戶,如果雙方有爭議,可另行訴訟解決,本案未予處理。

關於涉案畫作等,法院認為,因無法查知下落,無法查證處理。如當事人查知下落後,可另行主張。

同時,法院判決被告婁述德將2/3撫恤金扣除喪葬費,返還原告王立坤、婁述澤。

該案宣判後,原被告雙方均表示會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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