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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濤:拍賣行搶不了畫廊飯碗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4-28 10:30:46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

近期,許多人都在討論畫廊為什麼不景氣,有人歸結為拍賣行搶了畫廊的生意。

2012年底前,我在主持一個年終論壇時曾提問作為畫廊經營者的幾位臺上嘉賓類似的問題。在交流中,他們認為不景氣在於目前多數畫廊不知道如何包裝推廣藝術家,因此造成畫廊一級市場的推廣效果不好;另外海關增稅對於經營進口作品的當代藝術畫廊和外資畫廊影響很大。

畫廊不景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是拍賣行搶了畫廊飯碗。

從歷史上來看,上世紀90年代藝術品拍賣行漸成市場規模時,畫廊等藝術品門店還沒有形成氣候。拍賣場就如同是一個大超市或電器大賣場,畫廊相當於直銷店、門市部。這有點像當今中國的連鎖超市和國美、大中電器近乎壟斷某些商品市場的狀況,畫廊的小規模、小資本的投入,比起一場成百上千件拍品的拍賣會來説,是很難拿到話語權的。

其次,當今市場上拍賣的主流繪畫藝術品基本上都是近現代及之前的文物藝術品。那時畫家的作品大多沒有經歷過畫廊包裝,即便有,由於社會制度的變遷,也都沒有連續經營下來。各個朝代及近現代的名人字畫散佈于收藏家和百姓手裏,這些畫家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知名度,持有者就會把這些沒有畫廊推廣包裝經歷的作品直接送拍賣行變現。人們需要買畫時也養成了直接去拍賣行競拍的習慣。由於歷史斷檔的原因,畫廊無法控制這些早年的藝術品,也無法更改大家直接送拍的習慣。那些僅僅代理市場價位不高的當代在世藝術家的畫廊自然會被市場邊緣化。

此外,拍賣行公開舉辦的特點更能引起媒體的關注和報道,其事先不知成交結果的神秘感能夠吸引大眾和新聞媒體的眼球。而畫廊身單力薄,影響力不夠,因此拍賣市場推廣效果要遠遠好于畫廊。

畫廊沒做好的主要內因在於,這些年來畫廊與藝術家之間的合同遵守情況一直不很好,畫廊無法控制藝術家在合同外賣畫,藝術家也無法了解畫廊銷售的真實情況。因此,互相之間缺乏信任度,合作容易夭折;而拍賣行與藝術家之間則屬於短期合作,合同一簽,底價一定,一事一結,簡單方便。

另外,買家在畫廊買畫時要討價還價,不懂行是很難侃出合適價位的。而買家在拍賣行競買則是從起拍價往上爭,事先能判斷出賣家的底牌,買家不懂也可以參與,同時自己也能夠了解到現場其他人對拍賣品的需求狀況。

拍賣行強勢的原因也許還在於:目前國內依舊處於藝術品收藏的初級階段,很多收藏者、投資者對於藝術品的水準與風格知之不多。而拍賣場上公示出的價格卻容易被大家理解和關注到。因此,拍賣場上的買家們不是用藝術水準的高低來衡量藝術家及其作品,而是很容易地用畫價的多少來縱向或橫向地進行比較和衡量。因此,按平方尺計價,按量論價成為評價藝術作品的主要方式。不懂繪畫作品的人也會把藝術家的知名度、官職、師從等作為衡量藝術品好壞的主要依據。

畫廊經營不善有其社會的背景原因,正如北京市畫廊協會主席程昕東所説的:“我們中國面臨的問題是什麼呢?因為相關教育的缺失,文化藝術沒有應有的地位,國家在很多的文化政策上會有問題。關鍵是如何培養社會建構一個合理的消費系統,國家如何培育一個成熟的藝術品市場。”

拍賣行經常會和畫廊合作,尤其是對油畫作品,畫廊經常主動送拍。但拍賣行常常覺得畫廊的作品不對路,也許畫廊追求的東西與拍賣市場的喜好不吻合。這不能怪拍賣行,拍賣行只是一場一場分期運作,他們沒有培育某個畫家市場的義務,這個工作是需要畫廊來完成的。另外,畫廊送拍價格有時過高是拍賣行無法承受的,如此畫廊就失去了競爭力。誰有好作品,誰的價格低,拍賣行就上拍誰的作品。

最近常有人提起“私人洽購”的概念,“私人洽購”是國際大拍賣行常採用的拍賣之外的補充經營方式。中國的《拍賣法》目前對國內拍賣企業私下交易有著一些限制。拍賣行做“私人洽購”本身就不擅長。有人認為蘇富比、佳士得漲佣金都是為了鼓勵“私人洽購”業務的開展,這種觀點被蘇富比亞洲總裁程壽康予以否定。“私人洽購”永遠不會成為拍賣行的主流業務,拍賣比一對一的私下交易有著許多先天優勢。畫廊如此不好做,拍賣行怎麼會捨近求遠地去步畫廊的後塵?以為拍賣行要搶畫廊飯吃的人未免武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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