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與實踐中我們發現,如果中國藝術品市場不進行交易體系平臺化建設的努力,藝術金融市場的發展就如同走鋼絲,發展基礎不穩固,支撐體系不健全,風險控制形不成閉環,風險不可管理、不可結構化,大環境或市場一有風吹草動,藝術金融市場就會發生大的波動。
幾年前,筆者在主筆的《中國藝術品市場白皮書》中就曾提出,圍繞制約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五大瓶頸而展開的攻堅會進一步深化與發展。其中,以藝術品資産評估及資産化為核心的中國藝術品資本市場的發育與發展需要不斷有所突破;以徵信體系為核心的中國藝術品市場誠信體系的建設需要引起廣泛的重視與關注;以藝術品市場主體的發育與發展為核心的藝術品市場體系的建設與發展需要逐步納入各級政府的議事視野,其中,推動藝術品産業的發展是一個重要的突破口;以審美文化重建為核心的中國藝術品市場環境建設需要不斷引起學界、政府及藏界的熱議與關注,如何構建既充分體現本民族審美趣向,又與面向世界的審美文化體系同步,已成為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的熱點問題之一;以藝術品市場立法為先導的中國藝術品市場監管體系與體制需要新的態勢。但是,要真正落實圍繞五大瓶頸而展開的攻堅,關鍵是建設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體系的發展平臺。
為此,我們要正視藝術品商品化缺陷帶來的後遺症。眾所週知,藝術品市場化的形成主要經歷了藝術品的鑒賞階段、商品化階段、資産化階段與資産金融化階段等幾個發展階段。與其他商品市場的發展演進趨勢相倣,藝術品在商品化階段存在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體現在,商品經濟制度注重公平交易,其核心是買賣雙方的資訊對稱,以及交易標的物的貨真價實,這也是目前藝術品市場的缺失所在。藝術品市場資訊的不對稱,制假、販假等現象頻發也是市場制度不完善的直接後果。此外,作假現象成為藝術品市場最為嚴重的“公開破壞者”,也成為藝術品市場研究中需要重點關注的一個問題。
當然,要消除藝術品商品制度發育不完善而産生的後遺症,核心在交易環節,為此,要重點從藝術品交易體系入手。而要推動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體系的平臺化發展取向,首先就是要重視藝術品市場交易平臺功能的建設,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第一,以“三公”原則為基礎的平臺化建設是産生交易體系公信力的一個重要保障,更是藝術品市場交易體系誠信機制建設的載體;第二,專業化運營,職業化水準使平臺更有效率、更安全;第三,平臺化是對接金融與産業支撐交易體系的可靠路徑;第四,藝術品市場交易體系平臺化是中國藝術品市場誠信機制建設的孵化器;第五,以藝術品市場交易體系平臺化的點突破來示範帶動藝術品市場交易體系線與面的突破發展。在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頂層設計還不確定的情況下,平臺的實驗、標示及示範意義不可忽視。
在推動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平臺發展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目前建立不同類型的全國統一平臺的時機已來臨。中國藝術金融市場發展已經成為中國藝術品市場攻堅克難發展的關鍵,面對越來越活躍的藝術品投資市場,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平臺是實現藝術品資産化、藝術品資産金融化發展的有效形式與路徑。在大環境不成熟,市場體系、支撐與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我們不能“等”“靠”“要”,只能積極整合資源與力量,在點上率先實現藝術品交易平臺化,並在藝術品資産配置上突破,進而沿著這一主線進行延伸,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拓展。
筆者認為,平臺化建設主要依賴4個方面的突破與創新:一是要按照“三公”原則,構建與打造全國藝術品資産配置的統一平臺,按照科學、專業、職業化的要求構建核心競爭力,提升運營水準與能力;二是積極構建以藝術金融産品多樣化為紐帶的金融體系與全國藝術品資産配置統一平臺進行對接的機制;三是構建能夠與全國藝術品資産配置統一平臺對接,且權威有力的藝術品市場産業支撐體系;四是建立資産配置統一的、以“中心平臺—區域分中心—區域子平臺—投資客戶”為主線的運營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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