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經紀商都是藝術愛好者,也是藝術品的聚集人。高古軒注意到了這種關聯,並將它應用到了自己的展覽模式中。用他的話説:“經營藝術和收藏藝術之間有著自然的聯繫”。經紀商們自己藏有藝術品早就不是什麼秘密,雖然嚴謹的藏家們都知道這一點,但大多不太在意。
拉裏·高古軒
幾個月前,拉裏·高古軒曾經一大批價值連城的藝術品運到了阿聯酋。後來,政府又贊助了一個名為“RSTW”的展覽(勞森伯格Rauschenberg,塞拉Serra,托姆佈雷Twombly,沃霍爾Warhol),參展的作品名單可謂大手筆:21件沃霍爾的,13件托姆佈雷的,還有19件勞森伯格的。這場展覽與其他高古軒的展覽最大的不同是作品都來自拉裏·高古軒的私人收藏。
這種自我行銷的大膽嘗試不禁令人追問:經紀商囤積了大量藝術品,藏家會怎麼想?經紀商跟他們的客戶和他們自己的業務搶飯碗?這裡面會牽涉怎樣的道德問題?最後,經紀商的收藏達到博物館水準的可能性有多大?
經紀商和藏家身份傻傻分不清楚
在紐約這個地方,經紀商與藏家的身份界限並不十分清晰:1967年,紐約現代藝術館曾從經紀商西德尼·詹金斯的收藏中獲益。而大都會博物館也曾在1991年到1996年間,從經紀商克勞斯·波爾斯那裏收到了不少現代非洲藝術品;2年前,英國經紀商Anthony d’Offay將725件作品分別交給泰特美術館和蘇格蘭國家美術館。
過去,博物館會主動規避展覽經紀商自己的藏品,避免抬高價格。但是,最近藏家和經紀商之間的界限開始變得模糊不清:很多藏家在買賣藝術品的時候,所顯現出來的投機特質與經紀商及其相似。高古軒絕對不是第一個炫耀自己私人收藏的畫廊主。今年年初,專攻大師作品的經紀商人Richard Feigen將50件藝術品借貸給了耶魯大學美術館;芝加哥經紀商Richard Gray曾將德加、康定斯基和魯賓斯的近100件作品借展給芝加哥藝術學院。但藏家和經紀商之間還是有一條沒有交叉的界線:大部分經紀商並不供職于博物館的董事會(雖然美國博物館協會和美術館館長協會均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限制,但完全依靠每一個機構自己的道德準則來權衡)。
經紀商搶佔先機、低價交易、囤積居奇,藏家有苦難言
紐約藏家Randy Slifka説道:“對經紀商而言,在某一個項目中擁有藝術家的作品,並表現出來對他們的支援是非常重要的。”
但這種趨勢始終潛藏著危機。對大多數買家來説,最大的抱怨莫過於經紀商自己優先挑選藝術品,並以批發價獲得品質上佳的東西。巴黎藏家Steve Rosenblum在某種程度上並不介意與搞收藏的經紀商合作,他表示:“其實,我不介意跟他們打交道。但當他們搶在客戶之前將好東西挑走的時候,我覺得有點過分。所以,真正的問題是在於,他們是否應該搶先於客戶,或者這其中有沒有一種平衡的解決辦法?”
紐約一位要求匿名的買家已經有30年的收藏史了,回憶起從前曾經拜訪一位經紀商工作室的經歷:畫廊主當時就在念叨要搶在客戶之前,將藝術品收下。
此外,還存在著很多其他的問題。一位藏家吐槽道:“當看到藝博會上很多經紀商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交易藝術品的時候,我的確有些不滿。尤其是當我千里迢迢的飛到國外去參加藝博會,但是發現相中的東西已經賣掉了的時候,我會更加氣憤和沮喪,因為不是賣給了博物館,而是賣給了內部人。”
本質上説,這種事情歸根結底是與經紀商的道德有關。經紀商囤積其代理的熱門藝術家的作品,然後在短時間內就投放到二級市場。這對藝術家和藏家來説,都是極其不公平的。
那麼,經紀商該怎麼做呢?或許洛杉磯MOCA館長Jeffrey Deitch已經有了一個最完美策略。根據《紐約客》的報告顯示,Deitch家的墻面是空著的。不管他收藏了什麼,都是給自己留著。藏家們普遍認為,這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一位藏家坦言:“經紀商們如果確實信任他們所代理的藝術家,收藏他們的作品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你不能夠再去推銷給藏家了,那樣就太卑鄙了。”
(張天宇/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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