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市場的私下交易長期以來一直都是藝術品銷售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這些交易也許也是最不透明的。在買家與賣家商議的時候,一筆交易的術語該有多隱晦?一家畫廊非公開的交易有多少?客戶有權知道嗎?極力討價還價到哪個點上會開始涉及到違法呢?
以上這些都是目前正在和百萬經銷商拉裏·高古軒即其同名畫廊打官司的93歲收藏家讓·考勒斯心中的問題。現在這些問題又有了更大程度的重要性,因為高古軒令人期待已久的證詞已經對外公佈了。這些交易紛爭已經將非常私人的高古軒畫廊,以及目前它的極端私人所有者一同放到了顯微鏡下。
在關於這項起訴的一篇三月份的文章中,紐約時報公開了一封由高古軒洛杉磯分畫廊總監德博拉·麥克勞德撰寫的電郵,那封信從那以後就在藝術圈“聲明遠播”。“現在賣家處境困難,急需現金”,麥克勞德為了促成一筆交易,在寫給一位潛在買家的信中寫道,“有興趣給個殘忍、無理的出價嗎?來吧,想試試嗎?”
在今年的10月4日,高古軒給出了一份長達7個半小時的證詞,其內容籠統地觸及了“殘忍、無理的出價”的各個方面,以及該經銷商的經營業務。對比麥克勞德和高古軒前任總監約翰·古德的證詞,仔細比對該經銷商的證詞,證實了許多人已經對藝術圈最著名的畫廊知曉的事情:敏感資訊都是高度保密的;利潤大,銷售壓力更大。關於麥克勞德那幅醜陋粗魯的電郵,拉裏·高古軒評價道,“真的很粗魯!這是在聯繫藝術品交易當中,使用的很奇怪的説話方式。”(後來,他又補充説道,“我認為那是一種有趣的溝通方式……也許她是試圖在激起他的動物本能。”)
最初是在今年一月份提起的該項訴訟,是圍繞由洛伊·利希滕斯坦1964年的金屬上琺瑯作品《鏡中女孩兒》(10個版本之一)提出的。在法庭文件中,考勒斯聲稱,她的兒子查爾斯(《藝術論壇》雜誌前任藝術經銷商和出品人)在她不知情或未給予許可的情況下,于2008年將《鏡中女孩兒》交付給了高古軒畫廊。(同時,查爾斯還向高古軒提供了麥克·坦西的作品《無害的眼睛測試》,而事實上,考勒斯已經承諾將該作品作為禮物贈予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一項圍繞坦西作品被賣的訴訟最終以440萬美元的賠償金解決,而那幅畫也已經被歸還大都會博物館。)
在未能成功售出《鏡中女孩兒》一年後,高古軒畫廊最終達成了交易。該畫廊將這件作品賣給了倫敦收藏家與金融家湯姆普森·迪恩,這位買家承諾分期付款,共計將支付200萬美元。問題出在哪呢?根據最初的委託協議,高古軒已經承諾就該作品向查爾斯支付250萬美元。但查爾斯僅僅收到了100萬美元,而高古軒卻拿走了高達100萬美元的佣金。
查爾斯的律師駁斥了高古軒的銷售伎倆——據訴訟材料所説,其中包括有:對作品的形勢撒謊,謊報作品的需求程度;而且偏袒買家,提供的資訊有失偏頗;等同於對受託人義務的改變、收回、欺騙和違背,是不正當的斂財。他們就該件藝術品向高古軒提出了450多萬美元的賠償和10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據悉,高古軒畫廊在2008年的一張海關發票上給這件藝術品的定價是450萬美元;出自同系列的另一版作品于2007年在蘇富比拍出了400多萬美元的價格;另一版本在2010年佳士得秋拍中以490萬美元成交。)
在高古軒的證詞中,他堅稱自己就是一個簡單勇敢的商人,盡其所能在深度不景氣的情況下賣出了一件破損的藝術品。“鋻於市場大環境,我感覺我是在冒險,因為如果迪恩不買的話,基於我試圖賣掉這件作品的經歷,它對大多數人來説根本不值錢”,他説道,“人們根本不會想要一個破成那樣的畫,哪怕是一百萬或750美元也不會有人要的。”
截至目前,考勒斯的人佔了上風。今年9月,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查爾斯·E·拉馬斯拒絕了高古軒駁回訴訟的提議,判定高古軒畫廊的行為“充分陳述了欺騙行為的原因”,而且提出了一個實際問題:是否它對考勒斯“恰當地盡到了託付義務”。高古軒的律師已經指出,他們將提出上訴,而且同時,還希望儘量減少他們必須披露的敏感金融資訊的數量。
與此同時,該訴訟案中心最有趣的問題仍舊未得到解答:一個經銷商對其客戶的義務確切來説是什麼?在其證詞中,高古軒説道,“在業務當中,藝術品經銷商經常代表了買家和賣家。”他的畫廊已經常常這麼做了,他承認,而且是在未公開他與雙方關係的情況下做的。“那就是經銷商工作的方式”,他説道。但是,考勒斯的律師辯駁稱,這樣的操作方式是違法的。“禁止保密雙方代理人是基於常識準則的,‘當一個代理人為了相反的利益行事時,他必然會對一方或另一方不忠誠,因為他背負的義務和他自己的原則是相衝突的’”,在提起以往的兩個訴訟案時,他們寫道。
辯護律師也許會辯駁稱,儘管高古軒和他的僱員在描述他們與買家的關係時,經常會使用“客戶”或“代理人”的術語,但他們的行為證實了,他們的根本意圖一直都是,獲取他們真正客戶的最好價格。而對於賣家,一樣地,為他們自己獲取最高的佣金。(這裡,有趣的是,不得不提到控告拉裏·高古軒的另一件懸而未決的訴訟案,它是由高古軒的多年好友羅納德·佩雷爾曼提出的,該訴訟聲稱,高古軒對原告負有“受託人義務”。同樣地,在本訴訟案中,考勒斯也聲稱高古軒對其和賣家都負有同樣的義務與責任。)
“證詞證言與文件資料都告訴了我們一個有大量不端行為的令人不安的故事,而且,實質的懲罰性損失賠償已經被證實”,讓·考勒斯的律師大衛·鮑姆告訴記者稱。對此,高古軒畫廊和它的律師都沒有立刻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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