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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徵集報告之四:究竟什麼樣的藝術品能上拍?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2-22 08:37:25 | 文章來源: 雅昌藝術網

I. 國家法律限制

我們國家《文物法》對於文物拍賣企業允許上拍哪些藝術品做了比較嚴格的規定:其中出土文物、出水文物一律歸國家所有,不能參與拍賣。只有能證明持有文物屬於海外回流或1949年前就出土/出水方可進行拍賣交易。不可移動類文物如大型石雕、建築構件等也不在拍賣範圍之列。雖説法律有明文規定,但記者也曾聽某拍賣行掌門人抱怨:“中國人普遍還是缺乏法律常識,公司的徵集郵箱裏常年能看到不間斷發來的青銅器、高古陶瓷的圖片,均要求上拍,卻又提供不出有力的回流或是49年之前擁有的證明或記錄。”

近幾年,國家加強了野生稀有動物的保護。去年秋,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以及《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國發1993第39號)》的文件要求,中國嘉德、北京匡時、歌德、西泠印社等各拍賣公司都陸續撤下相關拍品。未來,含犀牛角、象牙、虎骨等材料製作成的藝術品也將禁止上拍。

II. 拍賣行的經營範圍

除了我國法律明確禁止拍賣的物品,各拍賣企業根據自身的優勢、劣勢所設定的經營範圍各有不同。國內幾家規模較大的拍賣公司如嘉德、保利,其業務範圍基本上覆蓋了當下大多數可拍賣品類。許多中小型拍賣公司的經營範圍相對要窄一些。同時,我國對文物拍賣企業進行了分級,非一級文物企業則不能經營古代藝術品。因而拍賣公司在徵集拍品時,會依據自己的經營許可或者更側重於自己的優勢強項。如果藏家一定要求一家不經營郵票拍賣的公司接受自己手中的郵品委託,那豈不是強人所難了!

III 拍賣行是順應市場需求還是引導市場?

有了買賣雙方才有市場。藝術品市場最早起源於西方,當第一批藝術家們終於可以擺脫教堂的束縛,可以順應市場的需求來而隨心所欲地創作了。隨之便産生了這樣一個議題:藝術導向了市場,還是市場決定了藝術?今天,我們的拍賣行業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

具體到一件藏品,拍賣行從藏家手中徵集過來,就是為了轉賣到另一個藏家手裏。如果徵集到的作品賣不出去,那對拍賣公司來説自然是沒有意義的。因此拍賣行的徵集從來都不是盲目的,他們往往帶有自己很強的目的性。

拍賣行在拍賣市場中到底擔任什麼角色?説得直白點就是“中間商”——連接買賣雙方的紐帶。這樣一個中間人的角色如何做拍賣,這是每個拍賣行掌門人思考的問題。在説到拍賣專場設置及今後的方向時,榮寶總經理劉尚勇先生很坦率的回答記者:“拍賣行是中間商,我們要做的就是回饋市場需求。”劉先生不贊成拍賣行去做市場導向,他認為那不是拍賣行應該做的事,拍賣行應該做的就是市場要什麼,拍賣行給什麼。劉先生舉了“圖書文獻”這個專場設置的例子,某藏家花了重金購買了一幅畫,為了更好地研究、欣賞這幅畫,他就需要以前這幅畫的所有相關著錄,貴一點也要買。這就形成了古美術文獻這類東西的市場需求。榮寶於是很敏銳的捕捉到了這點,就此大量徵集美術文獻類拍品並開設了這個專場。事實上,今天大部分的拍賣行做的都是在“反饋”市場需求。歌德名酒部主管任世玉也曾描述了歌德名酒部建立的一段趣事:“我們有一位古籍善本的委託人的家裏存了一些陳年的茅臺酒,他問能不能拍一下? 我們覺得這個事情挺新鮮的,嘗試了一下也無妨。結果發現市場反應很好。從此便開始大量徵集白酒,並成立了一個專門的部門。”

當然也有拍賣行不完全是在看市場需求,他們有自己的理念。西泠印社總經理陸鏡清先生就説過,目前我們國家的藏家、買家都很不成熟,拍賣行在這個時候需要給予一定的引導。因此西泠印社一直在強調文人價值觀,並且每年在自發的開掘一些新專場。據此,西泠在徵集上自然也是往他們想要宣傳的價值理念上靠。

儘管每個拍賣行看法上會有不同,但終歸是要把盈利放在重要位置的。一次在與一位拍賣行的業務員閒聊時,他真真切切地説:“什麼能賣錢就徵什麼。”

IV. 永恒的價值觀

拍賣行在徵集藝術品會考慮藝術品幾個標準幾乎是被公認的。在一個比較輕鬆的談話場合,記者向一位上海拍賣公司的總經理提問:“您覺得您在徵集中掌握的一般標準是什麼呢?”他停頓稍許,回答了三個字:“真”“精”“稀”。話音未落,便引來了周圍的一片笑聲,旁邊的一位朋友説:“這還用你説麼!”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麼新意,但沒有哪家公司不恪守這個看似“廢話”的準則。但如果讓你具體去解釋,什麼是“真”“精”“稀”,想解釋好,還真不是件容易事。

“真”

所謂“真”是個硬性的前提,真正的藏家、古董商人不會允許“不真”的東西,現代的倣品再漂亮,永遠是倣的;模倣吳冠中的東西再逼真也是複製而缺少原創激情的東西。藏家劉先生説:“沒點年頭的東西,不好玩的。”

拍賣行往往都是自己出去主動地找東西,因為主動找到府的東西,在他們的經驗裏,一般都是不靠譜的(不真的)!如此一來,造成一了一種思維模式:一些圈內沒有什麼名氣的藏家和古董商,他們寧願自己開店賣東西,也不輕易主動送東西給拍賣行,因為主動送到府的東西沒人重視,有時還讓自己惹來一肚子火。

“精”

説到“精”,什麼是精? 中國收藏傢俱樂部負責人孔先生對這個問題是這麼解釋的:“齊白石一生畫了太多的畫,有的只有幾萬,有的就能到達四個億,價位如此參差不齊,為什麼呢?就在於其精不精。”對於藝術品而言,其題材、尺寸大小、創作成本,都是其考量因素。但儘管如此,“精”與否都是一個主觀的概念,很難有人去明確定義。

記者最近在和一位藏家閒聊時得知,某拍賣行從他那選走了一批東西,令這位藏家頗為不滿的是,拍賣行太挑,選走的都是他的“好”東西。在東西都真的前提下,拍賣行自然更願意要精品,因為精品能拍出好價錢。在拍品比較充裕的情況下,拍賣行自然會放棄一些普品。

“稀”

至於“稀”,拍賣行上拍的都是收藏品,符合收藏屬性的一個很重要的特徵,就是不可再生性,必須是有限資源。但是有的有限資源儘管有限,實在是太多,在這個前提下,越稀有自然是越好。所謂“物以稀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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