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滬上一家畫廊的女當家李亞俐的微網志,她説:我在蘇富比期間,90%的趙無極作品來自歐美,而且都是20年、30年、40年的歷史舊藏。台灣人對趙無極太熟悉,好作品在哪位藏家手上彼此都不是秘密。也愛尊嚴,因為出賣經典作品是非常失面子的事。所以願意賣出大作的人其實非常有限。否則現在市場這麼旺,為何大陸大拍賣行在台灣徵集不到趙無極作品呢?
這段話讓我很感慨。看看我們這裡,藏品能在家裏放個兩年、三年、四年,然後再拋到市場上兌現的,已經算是對藝術有感情的收藏家了。有的人恨不得與藝術品只是“一夜情”,第二天就“拋”之夭夭。更有甚者,連“一夜情”都懶得發生,從拍賣會上拍得藝術品,根本就不拿回家,“寄託”在拍賣行,等下一場拍賣,或者找到接盤者,直接給他發過去。
人們普遍認為中國藝術品市場容量巨大。我看不。因為中國的藝術品市場沒有“家”。沒有人願意給藝術品安個家。儘管他們已經非常有錢,但他們還要急於從藝術品上賺取更多的錢。
從美國回來的畫家石墨給我講了個故事:有個老華僑一輩子攢了錢就買房産,置業無數,而自己一直住在陋室裏。問他為何不搬到好一點的房子去住,他不捨得,不捨得租出去可以收到的房租。他死後給獨子留下了大量房産,兒子還埋怨道:辦遺産稅都辦不起!
我們這裡很多身家千萬、億萬的“收藏家”,很像這個可愛的老華僑。他已經忘了自己完全有能力可以供養藝術,享受藝術。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也沒有“子孫永寶”的藝術品。好的收藏家在他的晚年往往會給陪伴自己大半生的珍愛藏品找“下家”,譬如通過有信譽的拍賣行找到愛它們並有能力繼續照顧它們的人。也有人捐贈給社會,讓大眾分享藝術的美好。如今藝術品基金興起,但也不是藝術品的家,實質上是“買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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