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市場

天價是如何“上天”的?親歷者3步“推”出天價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3-19 10:19:06 | 文章來源: 四川日報

3月17日,原本決定參加“2010年四川藝術品春拍”的收藏家劉義(化名),最終決定放棄。他告訴記者,就在前不久的一次拍賣會上,他連續4次舉牌都沒拍下一幅張大千的山水畫,究其原因是遭遇了行業“推手”:競拍價是50萬元,追到90萬元也沒能拍下,拍賣公司雇用的職業“推手”頻頻舉牌,把價格推高了。

如此遭遇,劉義不止親歷而且曾經當過“推手”。他告訴記者,拍賣會上的“天價”拍品不少是他們與買家玩的“追逐遊戲”,導致價格步步走高。

[親歷者説]

三步“推”出天價藏品

曾經當過“推手”的劉義將拍賣會的“推價”過程總結為三步驟:低標價——虛叫價——拍回或賣出。

低標價:只為吸引人氣

“為了聚集人氣和獲取佣金,拍賣公司在拍賣會上往往會安排自己公司的人舉牌,保住委託人(賣主)真正的成交底價。”劉義告訴記者,拍賣會為了吸引買家,往往在圖錄上將拍品的競拍價標得很低,首先迷惑買家讓其搞不懂如何跟進價格。比如,一幅書畫名家的畫,圖錄上標的是50萬元,但實際拍賣公司與委託人簽定的價格是110萬元。

虛叫價:“推”出藏品天價

拍賣會上,為拍下一件藏品,常常要經過幾十個回合的價格拉鋸戰,這就是“推手”的虛叫價伎倆。劉義説,“推手”大多是拍賣公司找的職業託兒,有的甚至是委託人自己佯扮競買人參與競價。

一次拍賣會劉義連續拍下一位委託人的多件藏品,按照現場宣佈的數字統計,成交額達100多萬元。“實際是90%流拍,因為是被我悉數舉牌拍回的。”劉義透露,在拍賣會前,拍賣公司專門向他交代了“政策”:拍品低開價,然後“推手”舉牌“推”價,達到內定價格後“推手”不再參與競價。

拍回:沒高價就自己買下

“如果沒有出現高價競拍,就由我舉牌拍下這些藏品。”劉義説,拍賣公司與賣方的利益是一致的,東西賣的價錢愈高,拍賣行抽取的佣金也就愈多。

同時,有些名氣不大的藝術家發現拍賣會上的“炒作”是成名和獲利的“捷徑”,於是找“推手”在哄抬自己作品的價格。“前提是藝術家與拍賣公司達成協定,不收取佣金。”

[律師説法]

托拍犯法

針對藝術品拍賣市場的“推手”現象,記者採訪了幾位律師,他們紛紛表示,這種惡意串通競買、進行托標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拍賣法》。

3月17日,原本決定參加“2010年四川藝術品春拍”的收藏家劉義(化名),最終決定放棄。他告訴記者,就在前不久的一次拍賣會上,他連續4次舉牌都沒拍下一幅張大千的山水畫……

律師王亭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對拍賣人、委託人和競買人都有相關規定:對惡意串通、虛假托拍,如果證據確鑿,可以認定拍賣無效,處以相應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吊銷營業執照。”

“不過,由於取證非常難,很多競買人即便發現自己中了圈套,也很難成功維權。”王亭説,其實可以請相關機構對所拍藏品進行價格鑒定,尋找充分的證據為自己維權。

[業內觀點]

設立“門檻”,規範行業

業內人士認為,如今的藝術品拍賣場如同一個“小江湖”,不乏一些或受利益驅動、或受雇於人的“推手”,他們讓真正的買家看不懂拍賣價格,結果影響了拍賣的成交比例。

業內呼籲清正行業風氣,倡導建立拍賣企業誠信審查和考核制度。比如,對從業人員設立“門檻”,採取考試準入、年度信用考核等方式,以提升執業水準、強化法律意識。“最重要的是要形成責任追究機制,抵制不良行為。”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