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術學院是我國中部地區唯一一所專門高等美術學府,是舉辦本科和研究生學歷教育的公辦高等美術院校。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工作規定,規範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全稱為湖北美術學院,學校部頒代碼為10523。學校地址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藏龍島校區),武漢市武昌區中山路374號(曇華林校區)。
第三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學校隸屬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種類為: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對港澳地區及台灣省藝術類招生按“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培養目標:致力於培養崇德、篤學、敏行、致美,富有創新能力和創業精神服務社會的高素質藝術專門人才。
招生對象及報名
第六條 報名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
4、報考我校服裝表演類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於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於1.65米(含平面模特)。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①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②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③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④往年在全國八所專門美術學院及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任何一個專業考試考點被認定舞弊的考生;
⑤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學資格者。
第七條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報名網站:湖北美術學院官方網站招生就業專欄(http://zjc.hifa.edu.cn/)
報名開始時間:2013年1月7日每天6:00—23:00
省外考點截止時間:2013年2月5日18:00
武漢考點截止時間:2013年2月5日18:00
提示:網報人數達到考場容量上限時,學校將提前關閉網報窗口,請考生儘早上網登錄,避免高峰時段網路堵塞,逾期不再補報,繳費成功後無任何理由退費。
2、報名要求與繳費:
①考生本人網上填寫的報名資訊,要求填寫完整,資訊真實,內容準確。請考生認真核對報考資訊,考生網上報名資訊填寫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己承擔。(考生省份必須準確填寫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填寫省份錯誤造成不能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②網上繳納報名考務費180元/每個專業方向(無錫考點報名考務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現場領取《專業考試准考證》。美術學(史論)、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報名費100元/每個專業方向。
3、現場確認程式:
①符合報考條件者,網上報名、繳費成功後,直接到網報時對應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就地考試{不收報考作品〔美術學(史論)、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專業方向除外〕}。
②報考本人交驗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準持臨時身份證或戶籍證明進行現場確認)報考人到現場拍照,不接受代替報名,並確認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③湖北籍考生不進行現場確認,于2013年2月20日—3月1日期間均可在湖北美術學院官方網站招生就業專欄(http://zjc.hifa.edu.cn/)自行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按照《專業考試准考證》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④美術學(史論)、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考生於2013年2月20日—3月1日期間自行列印《專業報考確認表》,不進行現場確認和專業基礎測試。
4、美術學(史論)、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專業方向:通過網上報名、繳費,繳費成功後,以EMS郵寄的方式,提交本人美術作品賞析文章一篇(字數不少於1500字)、繪畫或書法作品的8寸照片兩張,于3月15日前(以郵戳收件日期為準)寄送至我校。于4月20日後登錄湖北美術學院官方網站招生就業專欄(http://zjc.hifa.edu.cn/)查詢審定結果,合格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郵寄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湖北美術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報考理論專業作品審核組收),郵編:430205,聯繫電話:027-81317222。
第八條往年在我校招生專業考試中舞弊的考生,2013年報考我校本科招生專業考試的專業成績無效。
入學考試
第九條 報考我校考生均須參加由我校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我校的四個專業考試類型:繪畫設計類、書法類、服裝表演類、美術理論類,以下簡稱“校考”)和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全國高考)。考生是否需要通過生源地所在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按該省文件要求決定。我校專業考試科目、時間、地點及安排詳見《2013年專業考試考點設置及報名、考試時間安排表》。
評分辦法、錄取規則
第十條 我校專業考試各科滿分100分。由我校專業教師組成閱卷組,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封閉式閱卷。
第十一條 我校專業考試按照招生計劃數的3—5倍劃定專業合格分數線。查詢專業考試成績,請於2013年4月20日後登錄湖北美術學院官方網站招生就業專欄(http://zjc.hifa.edu.cn/),學校不另寄發專業合格證。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實行電腦遠端網上錄取。
第十三條 根據我校教學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時外語考試語種僅限英語,成績不低於60分;語文成績不低於80分(其中美術學(史論)、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英語成績不低於65分;語文成績不低於85分),數學成績計入總分(服裝表演專業不作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四條 考生在參加全國高考時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與在我校校考合格的專業考試類型一致(我校的四個專業考試類型:繪畫設計類、書法類、服裝表演類、美術理論類)。
第十五條 繪畫設計類:1、只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時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折算分排序,以繪畫設計類計劃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額滿為止。錄取時以專業最高成績折算。
2、被我校擬錄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報的專業志願根據折算分排序依次確定錄取專業方向,在第1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按照第2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最後不能確定其專業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志願的意願,安排至名額未滿的專業方向內。
第十六條 書法類:只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時根據第1專業志願按照折算分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服裝表演類:只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時根據第1專業志願按照校考服裝表演類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美術理論類:只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時根據第1專業志願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按照英語和語文成績相加後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2013年我校繼續實施“致美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試驗計劃”,該計劃作為“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試驗計劃”項目之一,根據《2013年湖北美術學院致美拔尖人才選拔實施辦法》,在2013年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中選拔30名,經嚴格測試後,擬定為計劃對象。(詳細規定與介紹請查詢湖北美術學院官方網站—專題專欄—致美拔尖人才計劃)。
第二十條 動畫(中外聯合辦學)錄取原則:
1、按照繪畫設計類錄取原則執行,不設英語、語文單科成績限制,不單獨設立該專業優錄名額;
2、專業志願為平行志願,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高考專業志願“服從志願調劑”但未填報該專業考生不能參加錄取;
3、根據計劃數單獨劃定該專業折算分錄取控制分數線(該專業具體介紹見湖北美術學院官方網站—組織機構—外事辦公室,網址:http://wsb.hifa.edu.cn)。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對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條比例折算辦法執行,根據政審體檢情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類型的校考專業成績與高考文化成績比例折算辦法如下:
1.繪畫設計類:高考文化成績佔40%,專業成績佔60%。
2.書法類:高考文化成績佔60%,專業成績佔40%。
3.服裝表演類:只考表演基礎,不進行繪畫基礎測試。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投檔分數線,按表演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4、美術理論類:專業作品審核合格後,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按照英語和語文成績相加後依次錄取。
5、以上專業錄取填報批次為:藝術本科提前(一)批。無往屆生與應屆生限制,無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三條 根據考生在我校校考中填報的專業方向按院係分配專業優錄名額,中國畫係、油畫係、版畫係、壁畫與綜合材料繪畫係、水彩畫係、雕塑係專業總分排序前6名;環境藝術設計係、服裝藝術設計係、工業設計係專業總分排序前9名;動畫學院、視覺傳達係專業總分排序前10名;美術學系非理論類專業總分排序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高考投檔資格線並符合錄取的相關條件,可不受我校總分折算方式和英語、語文單科成績要求的限定,優先錄取,(書法學、服裝表演與設計、美術學(史論)、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專業方向除外。)我校附屬中專部應屆畢業生中品學兼優者,可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對於各種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依照國家優錄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新生入學後,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錄取的各類考生,經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以後,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將視各省考生的成績情況,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新生入學及收費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並組織專業測試,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有嚴重違紀行為者,報生源地省考試院、省招生辦備案,以後均不得報考我校任何學歷層次的招生考試。
第二十九條在校生可參加湖北省武漢市南湖片區10校聯合辦學跨校輔修雙學位,選修第二學位課程規定學分,獲得相關院校的第二學位。南湖片區10校聯合辦學高校有:湖北美術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湖北工業大學、武漢工程大學、武漢紡織大學、湖北經濟學院、湖北警官學院、武漢體育學院、湖北第二師範學院。
第三十條我校錄取新生的學雜費及在校期間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新生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金、“曇華林之路”獎學金、“北村”獎學金、“馬利”藝術獎、“鳳凰”藝術獎等多項獎助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招生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處對本校的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通信地址: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藏龍島校區)
湖北美術學院紀檢監察處
郵 編:430205
紀檢監察電話:027-81317062(辦公室)
湖北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藏龍島校區)
學校網址:http://www.hifa.edu.cn/
郵 編:430205
諮詢電話:027-81317222
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查分網址:請於4月20日後登錄湖北美術學院官方網站招生就業專欄(http://zjc.hifa.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三條 各係具體簡介請在學校網站上查詢。
高鐵導航:武漢火車站乘坐643直達“光谷廣場”,下車行至光谷廣場民族大道路口乘758路公汽,終點即為湖北美術學院藏龍島校區。
機場導航:乘坐機場大巴到傅家坡車站(約10站),乘坐913到“光谷廣場”。下車行至光谷廣場民族大道路口乘758路公汽,終點即為湖北美術學院藏龍島校區。
乘車導航:湖北美術學院藏龍島校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從武昌火車站西出站口出站,右行至公交車站乘坐518路公汽至珞喻路魯巷站,下車行至光谷廣場民族大道路口乘758路公汽,終點即為湖北美術學院。從漢口火車站乘10路公汽到武昌火車站轉乘518路(詳情請見湖北美術學院藏龍島校區交通圖)。
地鐵導航:漢口火車站乘坐武漢地鐵2號線(U2)至光谷廣場站,下車行至光谷廣場民族大道路口乘758路公汽,終點即為湖北美術學院藏龍島校區。
湖北美術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考點設置及報名考試時間安排
考生注意事項:
1.湖北籍考生必須在武漢考點參加我校本科招生專業考試,不得在省外考點考試。根據湖南省及江蘇省規定,凡報考我校的湖南籍考生只可在我校長沙考點報名確認並考試,江蘇籍考生只可在我校無錫考點報名確認並考試,請考生嚴格遵守此項規定,否則考試成績均不予認可。(服裝表演專業除外)
2.2013年報考我校服裝表演類考生需按規定時間在武漢點、青島點現場確認,參加服裝表演科目(表演基礎)考試。
3.武漢考點考試時間:繪畫設計類(中國畫、繪畫、公共藝術、動畫、數字媒體藝術、雕塑、工藝美術、視覺傳達設計、攝影、影視攝影與製作、環境藝術、風景園林、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工業設計、産品設計、藝術教育專業及美術教育專業方向)為2月25日至2月27日;書法類及服裝表演類為3月1日。
武漢考點考試地址:湖北美術學院藏龍島校區。
4.考試文具、畫具自備,考生食宿、旅費一律自理。
5.考生必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專業准考證原件參加專業考試。
6.請考生在報名時注意我校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場具體安排(考試前一天務必查看考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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