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前身是創建於1956年的中央工藝美術學院,1999年併入清華大學。學院歷史悠久,學科結構完整,教學、科研、工藝實驗條件完備,在國內外享有很高的聲譽,已連續兩次被美國《商業週刊》評為全球60所最佳設計院校之一。學院現設有10個係和1個基礎教研室,涵蓋18個本科專業方向。具有藝術學門類中“設計學”、“美術學”和“藝術學理論”三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其中“設計學”兩度被評為本領域唯一的國家級重點學科,“藝術學”在全國高校學科評估中,兩度排名全國第一。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一批著名的藝術教育家、藝術家和學者,目前全職專業教師204人,其中教授66人(在職博士生導師34人),副教授98人。學院先後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芬蘭、南韓等30多所大學建立了校際友好交流關係,同時聘請了多名國際和國內著名學者和藝術家作為學院名譽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
從2002年起,學院開始實行本科優秀畢業生免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制度。為獎勵優秀學生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通過多種渠道籌集獎學金和助學金,設有“平山鬱夫獎學金”、“楓華獎學金”、“張仃勵學金”、“清華之友—喬丹獎學金”、“清華之友—柒牌獎學金”等獎勵基金,對激勵學生成才和學科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學院歷屆畢業生素質優良,受到了社會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他們分佈于國家機關、新聞出版、高等院校、文化藝術團體、研究院(所)和各種相關企業單位,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為祖國的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為繁榮和發展我國的藝術設計和美術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清華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戰略目標下,學院堅持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以培養具有全球視野,符合時代要求的複合型、創新型傑出藝術人才為目標,為建設成為世界著名美術學院而努力奮鬥。
2013年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歡迎廣大熱愛並有志於從事藝術設計、美術創作和藝術理論研究的考生報考!
一、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考
一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三 身體健康,符合《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且無色盲、色弱;
四 省級美術統考合格(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二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三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四 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伍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別提示: 2013年我院不通過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考試錄取港澳臺僑生。
二、報考規定
1.專業考試考點及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
北京: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瀋陽:魯迅美術學院附屬中學,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望花中路146號
天津:天津美術學院,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
鄭州:鄭州市第106中學,河南省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無錫:無錫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考點,江蘇省無錫市建業路17號無錫湖濱中學
長沙:湖南科技職業學院,湖南省長沙市井灣路784號
武漢:湖北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小區常青5路考試院考場
成都:成都市武侯高級中學,四川省成都市簇橋文盛路1號
網上報名日期:2013年1月2 日10:00-2月15日24:00
現場確認日期:2013年2月20日-21日
專業考試日期:2013年2月23日(所有考點)
注:
(1). 北京考點根據考場容量限定報名人數,額滿報名即止。
(2). 根據江蘇、河南、湖南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本省考生必須在省內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在其他省份考點參加考試,成績無效。
(3). 報考藝術設計學(史論)專業的考生統一在北京參加考試。
(4). 請考生自覺遵守以上規定,違者責任自負。
2.報名辦法: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現場確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現場交費。
(1)網上報名及網上交費 (2013年1月2日10:00-2月15日24:00)
第一步: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du.cn),點擊導航條上的“網上報名”,進入“本科招生報名系統”頁面, 進行註冊;
第二步:註冊成功後,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點擊美術學院“申請報名”,填寫個人基本資訊和申請資訊;
第三步:選擇考區;
第四步:網上交費,報考費金額100元。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完成交費(銀行卡種類請看交費資訊網頁提示);
第五步:列印《報名資訊登記表》。
注:
網上報名系統限制每個身份證號僅能註冊一次,請考生務必記住用戶名及密碼。如密碼遺失可點擊“忘記密碼”,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從註冊郵箱中取回用戶名和密碼。
考生未完成網上交費的不具有考試資格。網上交費成功後,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報考費不予退還。
(2)現場確認(2013年2月20日-21日)
完成網上報名及網上交費的考生方能參加現場確認,未參加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到網上報名選定的考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核,參加電子照相,領取《准考證》。要求考生必須本人到場,不允許代辦。身份證件要求統一使用二代身份證,未辦理二代身份證的考生需提前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
交驗的報名材料如下:
列印的《報名資訊登記表》(A4紙列印);
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粘貼在報名錶背面);
所在省高招辦發放的《2013年藝術類報考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粘貼在報名錶正面);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1張(粘貼在報名錶正面)。
注:考生提交的報名資訊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及考試科目
四、專業考試
1. 考試科目及安排
2. 考試要旨:
素 描: 旨在測試考生對造型的審美感受、觀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藝術表現能力。
色 彩: 旨在測試考生對色彩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覺的敏銳程度、色彩關係的把握和藝術表現能力。
速 寫: 旨在測試考生對所表現對象的觀察、概括和準確的表達能力。
文藝基礎: 旨在測試考生對中學階段所學文學、歷史及與藝術相關的基本知識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 考生憑《准考證》及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在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4. 我院分別按照設計學類、美術學類、藝術設計學(史論)三個招生專業統一評卷。對於報考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的考生,專業單科成績前3名,給予5分加分(可累計),並計入專業課總成績。
5.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個人專業成績。對於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我院將於4月15日前寄發《專業課考試合格證》。
五、 填報志願及文化課考試
1. 獲得我院《專業課考試合格證》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誌願,報考類別為藝術類,填報時請選擇清華大學藝術類提前批。
2. 考生報考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取得的《專業課考試合格證》中註明的招生專業一致。
3. 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4. 我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超過20分。
5. 報考藝術設計學(史論)專業的考生,文化課統考科目及滿分值須與本省文科類考生一致。其他招生專業不做特殊要求。
6. 文化考試外語語種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與體檢
按考生戶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門規定辦理。
七、錄取原則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符合標準、專業課校考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情況下,我院將按照考生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按下列辦法擇優錄取。
(1)設計學類:
專業課成績排名全國前35名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750分制,文理科統一劃線),即予錄取;其他考生,達到上述分數線後,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成績並列,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注:對於藝術類與普通文理類文化課滿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按照相應比例折算。
(2)美術學類:
文化課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750分制,文理科統一劃線),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課成績並列,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
注: 文化課相對成績為文化課成績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
(3)藝術設計學(史論)專業:
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線,再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2. 關於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單科成績規定:
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於9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於80分(150分制)、外語成績要求不低於70分(150分制)。特別的,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後再參與排序,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或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
3. 各省錄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錄取人數佔全國計劃招生人數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統一排序擇優錄取,但每個省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院計劃招生人數的15%。
4. 關於錄取到各專業方向的原?則:
對於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願,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願,如不能被第一志願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願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願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注:專業方向志願以考生參加我院專業考試時提交的《報名資訊登記表》中填寫資訊為準。
5. 關於“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的規定
對於高考第一志願報考我院,設計學類全國排名前10或美術學類全國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未達到我院當年錄取標準,我院對其“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即第二年報考我院時,免考專業課(仍需參加省級美術專業統考),文化課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該年規定的最低分數線,仍可被錄取。
注:當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手續。。
八、外籍考生報考
外籍考生報考我院,請於1月中旬登錄“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網(http://www.ad.tsinghua.edu.cn)查詢《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13年外國留學生招生簡章》。
九、學費
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人民幣 。
藝術設計學(史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000元人民幣。
十、入學事項
1. 新生持《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按照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到手續。
2.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無論何時,即取消其學籍。
十一、其他
1. 我院實行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生活困難的學生實行助學金、貸學金和勤工助學制度。
3. 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按規定交納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4.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習用具及材料費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公費醫療(外籍學生除外)。
6.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藝術類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十二、2012年錄取概況
注:2013年招生專業名稱“藝術設計”改為“設計學類”,“造型藝術”改為“美術學類”,“藝術史論”改為“藝術設計學(史論)”。
十三、相關聯繫方式
招辦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清華大學美術學院A336 郵編:100084
諮詢電話:010-62798170 傳真:010-62798175
電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乘車路線:乘公共汽車在清華園站下車;乘輕軌13號線在五道口站下車。
清華大學網址:http://www.join-tsinghua.edu.cn
美術學院網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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