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由北京畫院主辦,北京畫院美術館承辦的“光影巋然——沙飛的藝術・理念・行動”展在北京畫院美術館開幕。
沙飛,原名司徒傳,廣東開平人,1912年5月5日生於廣州。1936年考入上海美術專科學校西畫係。1936年10月拍攝發表魯迅最後的留影、魯迅遺容及其葬禮的攝影作品,引起廣泛震動。抗戰爆發後擔任全民通訊社攝影記者。1937年10月參加八路軍。先後擔任晉察冀軍區新聞攝影科科長、《晉察冀畫報》社主任、《華北畫報》社主任等職。1950年3月因患“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槍殺為其治病的日本醫生,被處以極刑,終年38歲。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沙飛的家屬對該案多次提出申訴,北京軍區軍事法院經數年調查,于1986年5月19日撤消原華北軍區政治部軍法處判決。
無論中共黨史還是抗戰史,都是在戰亂紛紜的年代中度過的。因此關於這段歷史留下的圖像資料並不多。沙飛卻獨具慧眼也獨具匠心,將鏡頭聚焦于抗日戰爭,為那段艱苦歲月的磨礪與熱血留下了珍貴記憶。一幅幅形象的畫面,穿越了時間的阻隔,為我們呈現了那個時代的畫面。
作為我國20世紀傑出的天才藝術家,沙飛的一生為我們留下了許多不朽的經典光影。而他的作品能被歷史選擇,不單是因為他定格了那些不平凡的瞬間,更是因為他在記錄歷史的同時,融入了自己的人生體驗與感悟。評論家洪雪村説,“沙飛先生已經把強烈的生命素灌注到攝影藝術中去”。
在用相機捕捉和記錄的同時,沙飛為了更廣泛地傳播攝影藝術的理念,成立組織和團體,創辦《晉察冀畫報》。他為這批圖像資料的完好保存,為新中國歷史文獻的記載,為20世紀中國攝影藝術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他曾經説,“我要像一粒小小的沙子,在祖國的天空中自由飛舞”。他的堅持與信念、美好與純凈,應該被世人銘記,被歷史銘記。
此次展出的百餘幅作品全部由沙飛之女王雁女士提供,將持續至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