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在龐茂琨的近作中,經常會出現四個基本的元素,那就是舞臺、幕布、動物與人——但有少數作品偶爾會缺少一兩個元素。而且,在進行藝術表現時,他常常會把以上四個元素進行隨意性、誇張性的組合,這一方面很好地體現出了“人生如戲,戲如人生”的深刻道理,另一方面也為自己設立了一個全新的敘述框架,進而完成了對於日常的顛覆。因此,那些在生活中司空見慣的現象也隨之具有了陌生化的效果,而那些現象中的異化之處或不自然的地方,則會給我們留下極深刻的印象,促使我們去進行反思。
我的確是孤陋寡聞,在看到龐茂琨新近創作的《COSPLAY》系列之前,還沒見過類似現象,所以也不知道畫中的小女孩、小男孩究竟在幹什麼。經介紹才知道,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小女孩、小男孩常常會以某個網路、遊戲、漫畫中的虛擬形象為藍本,然後去扮演、且堂而皇之地進入現實之中。可能我們平時很多人看到這些現象後,會無所謂,認為只是小孩子們在獵奇、好玩、遊戲、出風頭罷了。但更深層原因是:由於深受西方網路文化、卡通文化、消費文化的影響,這些小女孩、小男孩的價值觀也好,生活方式也好,已經與傳統文化發生了根本性的斷裂,雖然他們整天都泡在糖水之中,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但先前已有的物質快感早已消失,加上他們有的人基本喪失了人生理想,進入了無聊的狀態,所以,轉而模倣國外青少年,希望通過扮演理想偶像的方式進入虛擬世界,以獲得一種超越的快感。這足以説明,我們的教育出大問題了,應該採取相應的措施才是。
再來看看他新近創作的《巧合》系列中關於博弈的作品吧,我認為這個系列應該從兩個方面來解讀:首先,激列的摔跤場面隱寓著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殘酷博弈。眾所週知,在功利滔滔的消費社會,為了利益的爭奪,人與人之間全然已經沒有了真情。一些朋友、親屬甚至連親情都會喪失乾淨,結果,他人成了自己監獄;(薩特語)再者,以羅蘭•巴特觀點看,在現場與電視中“傾全力演出的摔跤,其本質是一種縱欲的現象”,而這樣誇張的場面,與古代竟技場中的摔跤完全不同,已然變成了一種虛假的表演,是人們花錢、花時間尋求刺激、快感與娛樂的享受性的節目。(5)另一系列關於雜技的作品《蛻變》雖然同樣呈現的是與表演相關的現象,但那些小演員們的特技表演都是超越身體極限進行的。也就是説,這些小演員在為老闆掙得金錢的時候,付出了身體受到傷害的代價,他們的下半生將痛苦不堪。所以看起來非常扭曲與令人難受。當然,通過這樣的畫面我們還可以聯想到更多,即在生活中,不少人有時也像畫中的小演員一樣,為了獲得所需要的某些東西與利益會扭曲自己,竟至放棄了人生的價值追求。其實,龐茂琨還創作有其他系列的繪畫,限于文字,在此我就不一一解讀了,相信有著相同背景的觀眾自會有獨特的理解與感受。
綜上所述,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即在龐茂琨所設立的“舞臺”上,他試圖向我們解讀好幾類生活現象,而且完全是他對生活的切身感觸。作為藝術家,他已非常直覺的意識到了這些現象中的一些問題,並把其智慧地呈現了出來。不過,他並沒有提出十分具體的解決方案。我想這就足夠了,接下來應該是政治家,教育家與家長的事。據我所知,由於時間太緊,他的另外一些作品,如關於“消費”的系列與關於“旅遊”系列尚未完成,但從草圖中,我感到這兩個系列的作品對畸型消費與旅遊做了很好的刻畫,如能參加展出,展覽效果一定會更好。這是極為可惜的。最後,我想指出,龐茂琨出於個人的理解與學術背景,不僅堅守了繪畫性的特點,而且努力將觀念性和繪畫性結合得很好,既發揮了自己的所長,也顯示了他作為藝術家的一種歷史責任感。另外,他決不抱殘守缺,大膽尋求從以往的創作模式中超脫出來和行為也十分難得。衷心盼望藝術家在今後會向我們展現更新、更好、更多的作品,祝願藝術家不斷躍上藝術的新臺階。
2010年7月3日于深圳前海
注:
(1)見《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1123頁。
(2)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版。
(3)龐茂琨的新近創作,並不是直接以羅蘭•巴特的理論為指導而進行的,或許,他在創作前並沒有閱讀羅蘭•巴特這些相關的文論。我感到,他是從直覺上悟到了生活中的異化現象,於是,轉而採用了全新的藝術創作方法。
(4)見《假像的製造與問題》,呂澎,載于《藝術當代》2006年第3期。
(5)見《神話——大眾文化詮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版,3——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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