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辦展,能否靠政府?
藝術家出國辦展,海外機構資金扶持式微,國內民間資本深受政策束縛,本屆兩會吳長江在政協提案中指出:“像中國美術作品競相登陸‘維也納金色大廳’、‘盧浮宮美術展’等現象背後,隱藏著租場、贈票、檔期等問題,既不能代表中國最高水準,也無法增進西方觀眾的了解。而且在赴外推廣中國美術作品時總是滿足於從前模式化的推廣方式,較少考慮西方社會和觀眾的慣例和習慣的接受方式,現如今這種填鴨式的硬性推廣策略已經很難産生效應。”國內的各類民間資本、藝術機構在推出海外展覽中基本是各自為戰,亂象叢生,此情此景成為近年來藝術界人士的一大話題。吳長江的建議是“政府應該出面了”,從當代藝術的層面看,政府能做什麼呢?
1989後蔚然成風的出國辦展
1989後,越來越多的前衛藝術家開始出國尋找更寬鬆的發展環境,進入90年代,折中的“政治波普”和“玩世現實主義”在國際藝術展上聲名鵲起,西方對中國本土前衛藝術突然的熱情可能來自兩個方面的原因,意識形態和商業上的:美蘇兩大陣營冷戰對峙結束後,中國的前衛藝術在國內還是處於被放逐的地位,而對國際藝術機構而言,中國急速進入全球經濟的事實又將中國藝術推進了國際藝術的大市場。
自1993年Achille Bonito Oliva邀請徐冰、王廣義、張培力、李山、馮夢波等13位藝術家參加第45屆威尼斯雙年展始,中國大陸藝術家出國辦展已有20年曆史。同年7月黃永砯、吳山專、徐冰、谷文達參加美國的“支離的記憶——放逐的中國前衛藝術”展,1994年,李山、王廣義、張曉剛、方力均等又受邀參加了第22屆“國際聖保羅雙年展”。這時的中國藝術家頻頻參加海外的各種展覽。西方媒體的強烈反應集中在中國社會的轉型,中國的現代性以及大陸、香港、台灣地區的藝術差異,政治和美學的誤讀等社會文化問題。
隨著第一批出國辦展藝術家作品身價的暴漲,出國辦展、參展已成為國內藝術家的必修課,海外兜兜圈,鍍鍍金,回國立馬高大上。這催生了一條出國辦展産業鏈,參展資格、作品包裝、運輸、保險、推廣、銷售等環節均有人來操作。
民間資本出國辦展現“瓶頸”
“現在很多國外藝術機構資金運轉有問題。已經很少能出錢邀請中國藝術家參展。反倒是現在國內有很多藝術家、藝術機構,有很多資金。他們到海外辦展,或者租空間,或者與當地的藝術機構聯合主辦,無非就是解決一個場地問題。”旅居海外多年的策展人徐栗栗講述,
在20年的出國辦展經驗中,隨著中國當代藝術的暴漲與海外金融危機的洗禮,現在主要剩下國內民間資本運作的模式,國外辦展、國內買單——儘管“墻外開花墻內香”的模式在一段時期內依然會奏效,潛藏的問題卻越來越明顯。
毫無疑問,對於藝術家、策展人來説,國外辦展有很多便利,諸如場館與布展的專業性,不需要耗費太多精力。但作品要出關,卻是個麻煩事兒。彭鋒介紹,“要出國做展覽,就要報關。報關中麻煩的是作品押金,國內一般都沒有這部分預算,假如是貴重的藝術作品,實在難以搞定;另外一件麻煩事是罰金,如果作品從海外回來的比預定的時間晚就要交不少罰金。”
故而,海外主辦方也有了對策,參展作品他們會分為臨時出口和永久出口,主辦方認為能銷售的就辦理永久出口,沒有關稅,但是如果銷售不了再運回來就要交高額的永久進口稅。如果一開始只辦理臨時出口,只借展不銷售,展覽結束後就必須送回來。假如出現了銷售,那也要運回來再申請永遠出關,否則辦理臨時出口時候繳納的押金就可能回不來了。
政府掉頭扶持為哪般
隨著中國當代藝術在海外的參展製造的影響力以及市場化帶來的巨大利益空間,國內政策也在漸趨推出扶持政策,儘管招致不少前衛藝術家的質疑。
所謂影響力主要是指中國藝術家在冷戰結束的背景下在國際舞臺受到空前的肯定,早在1996年的上海雙年展(Shanghai Biennial)就是由上海美術館策劃、上海市政府出資舉辦。進入2000年後,由政府控制的美術館開始集中關注國際背景下的中國當代藝術,2002年11月在廣東美術館舉行的首屆廣州藝術三年展則是繼“上海雙年展”後又一個由政府出資扶持的當代藝術活動。2003年北京首屆國際雙年展由北京市政府、中國美術家協會舉辦,號稱首次由政府部門參照國際藝術雙年展慣例舉辦的重大國際性美術展覽。此外,2001年的“聖保羅雙年展”、2003年“第50屆威尼斯雙年展”均由政府出資設立了“中國館”,起碼在表明中國官方開始接納中國當代藝術並參與國際藝術展的姿度。2004年海外成名藝術家蔡國強受上海市政府的邀請為2004年上海APEC負責總體美術視覺部分,並在2008北京奧運會擔任視覺特效總體設計。
最直接的兩個例證發生在2013年,先是8月份國家畫院設立當代藝術研究中心,方力鈞出任主任,二是12月30日中央財政撥款成立“國家藝術基金”,儘管後者扶持的範圍遠遠超出了當代藝術的範疇。
吳長江的建議是,“由政府出面,提供相應的政策保障和資金扶持,相關部門進行配合。主要通過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精心策劃,組織專家力量、遴選優秀作品,推動具有主流價值觀取向的中國當代美術作品赴外展出。”毫無疑問,既有官方政策與資金的扶持,又不失專業團隊運作是最理想的狀況,當然,這樣的訴求是否會演變為體制內的紅利,以及如何規避此類風險,仍然存在爭議;不變的訴求是,藝術家出國辦展,政府應該在制度上做點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