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歷史文化風光 資料圖片
記者25日從南京市政府獲悉,為更好保護歷史文化資源,這個市將設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負責規劃、協調、審議、指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大事項。
據了解,已獲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將於2010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條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將包括規劃、建設、房産等10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其中,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條例;建設、房産、國土、財政、文化、旅遊、城市管理、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具體工作。
此外,南京市還將設立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規劃、文物、文化、建築、園林、旅遊、宗教、歷史、民俗和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對保護規劃、保護名錄等事項進行論證和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