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鏈條缺失無處拉錢
在中國,一些策展人難以保持獨立人格,受商業利益驅使,也跟他們惡劣的生存狀況有關。
“中國年輕一些的策展人大部分都在做‘無償’的策展勞動,真正能從中獲利的很少。”王立新向記者表示,“一般精心策劃的展覽,從頭忙到尾平均也就能掙兩三萬元。獨立策展人是個痛苦的職業,因為沒有機構可以領取資金,所以必須一年到頭為策劃展覽而找錢。”
據了解,在西方,策展人的學術後盾通常是博物館,而經濟後盾通常是基金會。只要方案好,就有可能獲得經濟上的保證,從而可以有效地實施。
對此,鄒文告訴記者:“國內的美術館還沒有將展覽納入到由策劃人來策劃的方式上,國內也幾乎沒有基金會資助獨立策展人的活動。有的大多是專項基金,因此‘李可染’基金是不可能給‘吳作人’辦展覽的。”
同時,鄒文還提到,策展活動需要相應的資金,全靠國家掏錢是不現實的。中國還沒有完全形成社會文化藝術基金的積累、管理和發放機制,甚至缺乏支援産生這種機制的政策法規。在這些根本性的支援沒有解決之前,策展活動很難有根本的改觀。
近年來,政府的資金扶持和基金會的資助雖然對策展活動的開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企業的資金投入也是不容小視的社會力量。據鄒文講,企業對展覽活動進行直接的資金資助在西方很普遍,他們有的是和藝術家定了“期貨”,先投入資金支援藝術家開展覽,以後再向其索求創作作品,而這種回報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許的,也是健康的。
藝術家為策展人開工資?
“由於中國策展制度的特殊性以及策展資金來路狹窄,中國策展人的待遇還是很可憐的。”鄒文告訴記者,“在國外,一個展覽的前期投入資金是包含策展人的那部分費用的。策展人會按份額從中提取相應的費用。而中國的情況卻不是如此,一個展覽能有資金支援就很不容易了。而且即便有了資金也是劃撥到藝術家手裏,或者乾脆直接由藝術家來承擔這筆費用。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更為重要的是,資金本來應該先經策展人手,直接用於運作展覽,而後再把利潤分給藝術家。現在反倒成了資金先入藝術家手,發工資給策展人。這樣本末倒置的情況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展會的品質,而展覽的整體效應就更難保證了。”
同樣的,王立新也提到了這個問題。他説:“國外一個展覽基本上是按照一個項目來運作,那麼前期的投入中有一部分比例是拿給策展人的。而中國的策展人現在無非就是賺點稿費罷了。”
對於當下這種情況,業內其實早有聲音。針對“獨立策展人”一説,業界的許多人就表示不認同此種説法。據了解,他們大多認為中國沒有獨立策展人,有的也是自由職業策展人。策展活動有了就策一策,沒有就閒下來,幾乎很少有人能夠完全靠策展來養活自己。因此不能從經濟上獨立,就難有“獨立策展人”一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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