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在旅途之中,很多地方比如威斯敏斯特教堂、白金漢宮和議會都是禁止拍照的。當然這項規定並不局限于英國,而是一個世界性的現象。
不過一些大的藝術博物館,像紐約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和波士頓美術博物館已經改變了政策,觀眾可以對部分館藏進行拍攝。然而,在有些專題展覽中,拍照還是禁止的——儘管這些展覽往往是人們參觀的主要原因。
有些人認為現在是時候轉變策略了,博物館應該找到創造性的方式來滿足人們拍照的慾望,同時確保他們的藝術品安然無恙。
五個“禁止拍照”政策出臺的原因
首先,普遍認為閃光燈會對藝術品造成損傷,比如傷害繪畫和古董表面的顏色。取消閃光燈的影響會使藝術品保持在原初的狀態,從而節省修復的費用。然而,康橋大學的研究者馬丁 •埃文斯的研究表明“公眾使用的閃光燈對藝術品造成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第二,禁止拍攝提高了遊客體驗。熱愛藝術的人會經常光顧博物館,甚至成為會員或者向更多的朋友推薦。當一堆人拿著自拍杆兒對著藝術品拍攝時,其他人很難靜下心來認真地欣賞作品了。有時候,對某藝術品拍照的人一多,會造成交通擁堵。禁止拍照可以使得人流順暢,並且保證大家的安全。一定程度上,它也減少了博物館的保險費用,因為一些攝影師會找很特別的角度拍攝,比如從陽臺上捕捉畫面。降低受傷的幾率以使博物館運作成本更低。
第三,禁止拍攝使得禮品商店壟斷了圖像的版權。這樣禮品店的書籍、海報以及明信片就成為藝術品、名勝古跡清晰圖像的唯一合法來源。
第四,禁止拍攝也確保了藝術品的安全。竊賊或恐怖分子會通過照片來分析出報警系統以及錄影機的位置,再找適當的機會下手。雖然偷藝術品的賊並不多,但一偷往往就會上頭條新聞。當然,也有人會説,將照片傳到網上不會妨害藝術品的安全,反而會讓它更加安然無恙。因為如果更多人知道了某件藝術品專屬於某個博物館,那麼即便被偷,它也很難找到銷售渠道。因此,拍攝和分享圖像應該被鼓勵,而不是被禁止。
第五個理由是,拍攝照片可能會涉及到版權問題。一旦作家、作曲家和藝術傢具有了獨家的版權,那麼誰想複製這些作品,就必須支付費用。版權通常在藝術家死後保留70年。這意味著絕大多數的博物館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品、希臘雕像和印象派繪畫已經不存在版權保護問題。所以版權更多是對現代藝術品説的,特別是借助博物館的空間來展出的藝術品。只要不是博物館的永久收藏,繪畫和雕塑的版權都屬於藝術家本人。而有的時候,個人拍攝並上傳的作品通常不會對藝術家造成影響,反而提高了藝術品的認可度及傳播度,甚至增加版權持有人的價值。
博物館應該做些什麼?
博物館和名勝古跡藏品的價值往往上百萬。有些館藏價值連城,人們乾脆稱之為“無價之寶”。然而,就是這些機構,往往永遠缺錢,他們不斷想辦法增加收入和降低成本。禁止拍照就成了一項策略,這項政策非常重要,因為對於典型的美國藝術博物館來説,禮品店比門票、講座、特展和咖啡館的收入都要高。
但是隨著科技的發展,高品質的照相機越來越小,越來越便攜。 Snapchat和谷歌公司推出的服裝使得隨身攜帶小型間諜相機不再只出現在科幻小説之中。
那麼,如何在保證博物館收入的情況下,滿足群眾的拍照慾望?一個成功的案例是盧安達的自然歷史博物館,遊客只有在交了拍照費的情況下才可以隨意拍攝照片。而在紐波特大廈(Newport Mansions),手機可以拍照,但單眼等高級相機是被禁止的。但是隨著手機相機日漸發達,這只能是一個權宜之計。
禁止三腳架和自拍杆兒在情理之中,因為它們不僅會造成交通擁堵,操作不當還有可能損害藝術品。但是,在這樣一個每個人都有手機相機的時代,禁止拍照意義並不大。或許是時候改變一下策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