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術界,關於國辦畫院(指政府提供經費和管理的畫院)的話題近年曾被炒得沸沸颺颺,有人説要加大投入,加強管理;有人説要斷糧斷奶,推向市場;還有人指責畫院是用納稅人的錢養了一群不下蛋的雞,呼籲政府解散國辦畫院等等。
毋庸置疑,新中國畫院建制的出現,是國家和各級政府重視民族藝術的重要標誌,也是發展中國畫藝術的重要舉措。如果説十年動亂前成立的畫院安置和團結了一批承前啟後的大師級畫家,解決了他們的歸屬和生活問題;那麼,其後成立的畫院則將一大批老、中、青畫家聚集在畫院的旗幟下,培養了中國畫壇的一支主力軍,特別是在推動中國傳統繪畫的創新和繁榮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改革大潮下的今天,畫院只靠回顧歷史的“壯舉”為自己辯護是不夠的,必須直面現存的問題。只有通過主動的創造性工作,造就今日的輝煌,才能奠定應有的地位。
部分畫院先天不足
新中國畫院的誕生解決了中國畫的生存和發展所面臨的許多問題,從整體上推動中國畫的創作,後來的部分綜合性畫院的建立雖然擴大了主旨範圍,這無疑有發展的一面,但國家對綜合性畫院缺少理論上的論證。
1957年,國家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各成立一座中國畫院,北京畫院條件成熟後成立,而上海中國畫院于1960年才正式成立,這3年中上海中國畫院籌備組在院址選擇、基建、人員調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相比之下,有些上世紀80年代以後成立的畫院準備不足,有的有人無辦公地點,有的有地卻無固定專業人員。同為政府辦畫院,有的畫院機構健全、目標明確,有的卻與自己的定位極不相稱。
2004年,在上海舉行的畫院改革工作座談會上,吉林省書畫院的一段表白令我們擔憂:“吉林省書畫院是由吉林省美術創作室、吉林省畫院演變過來的,從建院起已經走過24個年頭了。沒有獨立院舍,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足130平方米。畫家沒有畫室,只能在自家住房畫畫,或是自租畫室創作。活動經費24年來只有下跌,沒見上揚。這種現狀與省級創作群體、美術創作‘省級隊’極不相稱,是養不起又捨不得放棄的那種名字很好聽的單位。”
辦畫院是一件嚴肅的工作,豈能一哄而上?目前,我國除青海、西藏(不含台灣)兩省外,幾乎每個省都有自己的畫院,但由於各種原因,存在著很大差異,這給政府宏觀管理和指導帶來一定困難。
畫院隸屬關係混亂
全國的30余家省級畫院,同為國辦,即政府撥款,但隸屬關係不盡相同。目前畫院的隸屬關係模式主要有3種:一種為省文化廳或市文化局直屬;一種為省(市)文聯直屬;一種為省委或市委宣傳部直屬。有的隸屬關係和業務領導關係一致,有的隸屬關係和業務領導關係分離。政府職能部門的文化廳(局)與省委領導機構部門的宣傳部及群眾團體的文聯雖然統稱為文化宣傳部門,但這3家的各自職能無疑有差異,所以對宗旨一致的畫院管理必然也出現差異,特別是在人事、考核、經費的投入和使用等方面。河南省有兩家省級畫院,一家隸屬文化廳,一家隸屬文聯,在參加全國活動時還需要有關部門協調。省級以下畫院的隸屬關係更是五花八門了,有人大、政協還有民政局等等。
如果將畫院當做一個公益性事業單位來建設,在各方面工作流程走上正軌,在層層實行目標責任制的今天,對畫院的管理應分層次出臺相應的政策。
隊伍老化、管理弱化
儘管這個問題提得比較尖刻,卻是實際情況。這些問題曾在2000年年底的全國畫院工作座談會上提得比較突出,但幾年過去了,有的畫院注意吸收年輕人才,有的畫院故步自封、抱殘守缺,仍用建院時人員狀況的老眼光對待今天的新人。因為建院時基本凝聚了本地區國畫創作與研究的突出人才,二三十年後,創業的原班人馬都已到了退休年齡,卻找不到與原班人馬水準相當的專業人員。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改革開放的步伐和人才流動的速度、趨向已不再是畫院建院時的狀況,發達城市和地區對人才的吸引措施,特別是高等院校藝術教育的迅猛發展,都決定了畫院並不一定是畫家的首選單位,尤其是理論研究人才,高校“教授”“碩導”“博導”的頭銜和高於畫院數倍的薪水,都使畫院對中青年藝術人才的吸引缺乏力度,有的畫院不但沒有吸引來人才,還流失了原有的專業人員。在兩种經濟體制轉換和社會改革的大潮中,許多畫院反應遲緩,等待觀望者多,積極進取者少,仍靠吃大鍋飯過日子。管理鬆散是改革滯後的重要原因之一,也與缺少量化管理指標、缺乏明確的任務要求有直接關係。有的畫家希望任務越少越好,自由度越大越好。有的畫院畫家放任自流,各行其是,自由散漫。畫院沒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即使有了也未能得到認真執行,缺乏應有的監督機制。不少畫院依賴思想嚴重,仍然想躺在國家身上,有的則靠租房度日,國家大量投資的藝術設施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窮廟富和尚”現象日益嚴重。
畫院的影響力減弱
除少數幾家銳意進取的畫院外,許多畫院的功能在弱化,社會影響力在減弱,一些畫院把主要精力用在求得生存上,而在推動創作、繁榮學術、培養人才方面顯得工作力度不夠,展示畫院整體實力的學術、創作活動不多。有的畫家放棄崇高的藝術理想和追求,金錢至上,終年混跡于市場,沒完沒了地複製“商品畫”,忘記了自己是一位國辦畫院的畫家。從第十屆全國美展入選作品來看,全國畫院系統畫家作品入選率下降,部分畫院連一件作品也未能入選。當然全國美展作品入選和獲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能將此作為衡量畫院創作水準的唯一標準,但提高畫院的整體創作實力,增強畫院在繪畫領域的學術地位已迫在眉睫。
畫家作品市場流通管理缺失
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畫院畫家作為國有事業單位的職工,又是個體藝術生産者,有著雙重體制的好處。隨著書畫市場發展,經濟效益對畫家的誘惑越來越大,端著國家的飯碗,幹著自己的私活,畫院這一普遍現象引起不少美術界人士的不滿,使得國家出錢養畫院、養畫家的現行體制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畫家賣畫,在藝術品走向市場的今天,是一種必然,但如何處理好主題任務與個人出售作品的關係,如何加強對畫家作品市場流通的管理,是國辦畫院必須思考的問題,在此方面,上海中國畫院等已有可借鑒的經驗。如何兼顧國家(納稅)、集體和個人之間的關係,使藝術品流通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並使作品流通給畫院建設和發展帶來益處,對此,國辦畫院似乎沒有相應管理機制,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所有這些,都是畫院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果不正視這些問題並逐步予以解決,完成畫院既定的目標必然成為一句空話。從筆者參加的由文化部相關部門召開的兩次全國畫院工作座談會可以看出:畫院在新中國美術史中有著獨特的地位,畫院對於先進文化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著重要作用,事業發展前途不是簡單地取消畫院,不是不加區別地推向市場,而是在深化改革的基礎上轉變機制,求得更好的發展,國家對畫院事業仍然會給予支援。
對於畫院,這無疑是顆“定心丸”。但並不是説畫院可以高枕無憂睡大覺,可以四平八穩地挂著牌子守株待兔,畫院目前仍有著生存壓力,如果不認清形勢、轉變觀念、奮發進取、有所作為,國家想養也養不長久,即使養了也有名無實,最終將被時代無情地遺棄。因此,國辦畫院必須明確自己肩負的光榮使命,必須直面存在的問題,銳意改革,穩步度過發展低谷期,在社會變革中獲得新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