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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遺如何“進校園”?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6-30 10:26:10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

在近年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及其宣傳實踐中,“進校園”是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和一個較為常見的語匯。這種做法在工作路向上的正確性和宣傳口徑上的切合性,的確非常值得肯定和倡導,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起碼,在宣傳非遺並確立非遺保護的社會輿論和思想觀念方面,成績顯而易見。

然而,仔細觀察也不難發現,這種圍繞非遺保護的“進校園”實踐及其宣傳活動,其手段和目的,依然主要停留在直觀展示和輿論宣傳的層面,較少或者説還沒有全面系統地深入到事關非遺保護長效性的日常制度化操作層面。換言之,目前的非遺“進校園”活動,主要是將一些非遺保護項目以展演和展示的方式介紹到各級各類學校的師生中去,更多屬宣傳的手段,較少進入課堂和教材,變為文化傳承由知識普及到技能培訓再到學術傳播等更為深廣的領域。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3年10月17日在法國巴黎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的設想與解釋,非遺保護的具體思路與做法“是指採取措施,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生命力,包括這種遺産各個方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承傳(主要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和振興”等至少包括上述9個方面的內容。其中除明確提出“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來承傳非物質文化遺産,其他諸如研究、宣傳、弘揚等義項也與“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關聯,均屬非遺保護“進校園”的題中應有之義;而據2011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第三十四條有關“學校應當按照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開展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教育”的規定,現代化的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具有傳承和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責任與義務。這就把對非遺的傳承與傳播工作,上升為國家意志,定性為全民職責。

為此,有關非遺保護“進校園”的工作,便具有了更加豐富的內涵,賦有了更為巨大的使命。參照國際公約的相關倡導和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通過制度化的頂層設計和專門化的配套實踐,來進一步優化非遺保護“進校園”的思路,完善非遺保護“進校園”的實踐,便成為今後一個時期非遺保護“進校園”工作的主要任務。

首先,要通過對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專業目錄(2011)》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的進一步修訂與完善,查漏補缺,將有關非遺各門類的相關專業及知識內容,增補到兩個目錄之中,從而在制度層面打通、完善並規範、引導非遺“進校園”的專業路徑。如將那些本不該遺漏的曲藝、雜技等傳統藝術門類納入“藝術學”門類學科屬下的一級學科範疇,並將“非物質文化遺産學”等相關新興學科與專業納入兩個目錄的相關範疇。以使原本旨在作為“進行學位授權審核與學科管理,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學位授予與人才培養工作基本依據”的兩個目錄,也能成為非遺“進校園”工作被納入現代教育尤其是高等級學位化教育的流程軌道和使之擁有自身專業文化身份的政策保障與法規依據。以之彰顯非遺的文化價值,確立非遺的文化地位,喚醒非遺的文化自覺,培育非遺的文化自信,推動非遺的文化自強,深化非遺的文化傳承。

其次,在此基礎上,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穩步推進非遺“進校園”的專業路徑,包括課程設置與教材建設。比如,在中小學的義務教育階段,設立“鄉土教育”課程並將本地的非遺知識納入鄉土教材的主要內容,通過普及各地非遺的本土知識,配套開展知家鄉、愛故土、懂非遺、傳文化的綜合性興趣培養與切實性鄉情教育;再如,在一些地方性大學,結合“特色學科”和“特色專業”的設置與建設,引導並規範不同類型高等教育的自主開展,在使各地非遺在進入當地高校特色專業選擇與設置的實踐過程中,切實糾正和防止普遍存在的高等教育“同質化”辦學偏誤,推動非遺傳承與高教改革的雙贏發展;又如,在一些條件具備的專業領域,積極主動地開展相應的學位教育,通過諸如碩士和博士的專業教育及學位授予,大力提升非遺傳承的深度與廣度,使非遺的保護與傳承工作,從技術和藝術層面擴展提升到學術層面,以配套推進非遺傳承的實踐向度。

同時,結合目前許多非遺科目缺乏相應專業教師的客觀實際,總結近年來一些地方的成熟做法,如將各級各類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聘為兼職教師乃至專業教授,讓他們結合已有相關專業的技能性實踐教學和新建相關專業的開創性傳承教育,走進校園、走上講臺,親自講授並現身示範相關的專門知識與專業技能,也是非遺深度“進校園”的現實選擇與必由之路。而為了提高非遺教學的課堂效果,加快各類非遺教材的編寫進度,同時還應鼓勵高校教師與非遺傳人開展密切協作,通過課堂教學的互助實施與教材編寫的互補配合,探索和建立非遺教育的特色發展之路。

對於非遺的有效傳承和深度保護來説,現代學校教育是最具潛力和效力的途徑。現代化的學校教育作為當今專業技能教育和文化知識傳承的主陣地與主渠道,必須作為非遺傳承和保護的主要杠桿與強力支點加以利用。尤其面對當今許多年輕人由於資訊傳播的不對稱和文化傳承的不系統包括教育內容及課程設置的不均衡,普遍存在著的崇洋媚外思想和數典忘祖傾向,如熟悉貝多芬而不知道瞎子阿炳,熟知港臺歌星而不知道自己曾祖父的名字,喜歡過耶誕節和情人節而不懂得端午節的內涵與春節的要義等。通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大力普及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産知識,強化中華文化的根基,便成為當務之急。而許多傳統的地域文化水土的嚴重流失,已然使得許多的地方性非遺項目保護包括戲曲、曲藝和民歌演員的專門培養,出現了要從學習本地方言亦即重建自身的文化植被做起的堪憂現象。這就表明,將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承與傳播全面系統地納入現代學校教育,使之在“進校園”的過程中真正深化為“進課程”“進教材”和“進課堂”,進而深入青年人的大腦與心靈,是何等的急迫和重要。

質言之,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承與保護,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宏偉事業,“進校園”作為非遺保護的一種思路和實踐、一種策略與手段,因而必須豐富和拓展、深化和提升。學校教育的特殊功能,決定了它有傳承保護非遺的天然職責與客觀條件;非遺保護的最終目的決定了學校教育是傳承非遺的主要途徑與有效手段;而非遺保護的理想初衷即保護人類文化多樣性及重建正確文化價值觀的崇高追求,決定了只有在青年人的心靈裏播下非遺保護的良好種子,建構非遺傳承的長效機制,才是保護非遺最為深刻和有效的絕佳辦法。非遺“進校園”,因而既是現實的手段,也是長遠的打算;既是非遺保護即文化傳承的必須,也是教育改革即人才培養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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