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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藝術類考生報考必讀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2-01 14:01:32 | 文章來源: 中國美術高考網

 

校考: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

其餘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確需跨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須經擬設考點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並報本校主管部門備案。2010年教育部批准河北傳媒學院、大連藝術學院、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成都理工大學廣播影視學院四所院校可跨省組織省級統考範圍以外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校考;

招生學校下設的二級學院(係)不得自行設點組織校考。

教育部規定:校考要在春節後進行,3月底前結束。

校考合格標準由招生學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校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發放數量原則上按與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4:1的比例發放。

獲准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基礎上組織校考的招生學校也可根據考生省級統考成績及分佈情況直接劃定本校的專業合格標準。

省統考、校考及招生院校關係圖

 
省統考
校考
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
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
也可跨省組織校考
普通高校本科藝術專業
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
在本地組織校考,跨省需申請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高職專業
只能使用省統考成績
對省統考未涉及專業,可在學校所在地進行校考
二級學院(係)
只能使用省統考成績
不可組織校考


五、填報志願

1.獲得省統考合格證或校考合格證(若招生學校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再行組織校考,則考生須在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基礎上再獲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願。

未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願。考生填報的藝術類院校(專業)志願以其戶籍及報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願資訊為準。

2.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藝術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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