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與收藏家 將對簿公堂

時間:2010-11-04 21:04:54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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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

郭慶祥

深圳特區報上海11月2日電 (深圳報業集團駐滬記者 馬信芳文/圖)著名畫家、教授范曾日前將上海《文匯報》及先後發表三篇“文化批評”文章的作者告上法庭。記者獲悉,此案將於11月9日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范曾訴稱,2010年5月至6月間,《文匯報》上先後發表了《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畫家的寂寞與熱炒》、《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的署名文章。郭慶祥在《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一文提到他的24字自評;署名為謝春彥的《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一文稱“錢眼下真的也通了不少國畫大師、小師的寶貝‘筆墨’……范某人賣畫之八字秘竅即最典型之個案也。”

范曾認為,該報社及郭慶祥、謝春彥等三文章捕風捉影,使用侮辱、詆毀的語言,侵害了自己名譽權。范曾要求該報社賠償精神損失費20萬元,郭慶祥和謝春彥分別賠償500萬元和20萬元。

作為國內著名收藏機構玥寶齋的當家人、著名收藏家郭慶祥,昨在滬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是他對當前畫壇、文壇上出現的一種低俗和惡俗現象的“文化批評”,不存在針對個人的言論攻擊。記者注意到,文中提及的“流水作畫”恐怕會成這場官司的“癥結”,便問確有其事?郭慶祥當即回應:“早在1995年,榮寶齋業務經理米景陽找到我,稱他的好友范曾在法國購買了一處房産,因沒錢支付房款,請我幫忙購買范曾200張畫。當時的價格是每平方尺4000元。我隨即打了200多萬元,很快拿到了第一批畫,展開一看,題材與技法嚴重雷同。疑問之下,到其畫室一看,很多3平方尺的宣紙都用吸鐵石整齊地吸在畫墻上,‘老子出關’‘鍾馗’‘達摩’等題材幾乎和前100張沒有什麼兩樣,都是這幾個人物造型來回組合。”郭慶祥説,“我認為他的這種程式化、模式化的製作過程不是一個藝術家的創作,也就是一個工匠的簡單勞動。工作現場就像是工廠車間的流水線,複製自己的作品,已和印刷品沒有什麼區別。在了解了這200幅畫的內容和製作過程後,認為作品題材重復過多,就叫朋友拿了其中數十幅作品要求范曾換一些新的題材,最後換回來十幾張花卉作品。”

郭慶祥現在依然認為,藝術家最重要的是真誠,像這樣不斷複製自己的作品,是對收藏家的不公平。作為一名收藏者應該有對文藝作品粗製濫造現象發表評論的責任和權利。“批評諸如范曾這類現象,不存在個人名譽攻擊,而是體現了當下一名藝術品收藏者的社會責任和文化擔當。”

同時被范曾列為被告的還有上海畫家謝春彥,記者昨連線畫家,謝春彥告訴記者,《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一文是他一篇論文中的一節,當時報紙搞文化批評,就拿來發表了。但他表示,目前他還沒有收到“傳票”,所以他不便發表意見,既然對方訴諸法庭,那就法庭上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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