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范曾認為《文匯報》連續刊登的郭慶祥等人撰寫的文章侵犯其名譽權,起訴該報社及文章作者,要求登報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要求郭慶祥賠償其名譽及精神損失費500萬元。昨天(10月31日),郭慶祥接受採訪時稱,他發表的那篇文章中並沒有提到“范曾”,而且文章是針對藝術收藏界的不正常現象提出批評,並不存在對范曾進行名譽攻擊。
范曾起訴稱,2010年5月至6月間,郭慶祥等人先後在《文匯報》發表《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等三篇署名文章,捕風捉影,對他進行侮辱、詆毀。范曾認為,對方沒有任何事實依據,隨意貶損其名譽,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嚴重侵害其名譽權。此案將於11月9日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郭慶祥稱,《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寫的是他二十多年的收藏經歷和真實體驗,談了他自己的觀點,不存在針對個人的言論攻擊。他説,文中所寫的“流水作畫”是有事實依據的,如果范曾認為他寫的是指范曾本人,那麼他也能拿出范曾“流水作畫”的證據。
“早在1995年,榮寶齋業務經理米景陽找到我,稱他的好友范曾在法國購買了一處房産,因沒錢支付房款了,請我幫忙購買范曾200張畫。當時的價格是每平方尺4000元。我隨即打了200多萬元過去。很快拿到了第一批畫,展開一看,題材與技法嚴重雷同。疑問之下,到其畫室一看,很多3平方尺的宣紙都用吸鐵石整齊地吸在畫墻上,‘老子出關’‘鍾馗’‘達摩’等題材幾乎和前100張沒有什麼兩樣,都是這幾個人物造型來回組合。”郭慶祥説,“我認為他的這種程式化、模式化的製作過程不是一個藝術家的創作,也就是一個工匠的簡單勞動。工作現場就像是工廠車間的流水線,複製自己的作品,已和印刷品沒有什麼區別。在了解了這200幅畫的內容和製作過程後,認為作品題材重復過多,就叫朋友趙剛拿了其中數十幅作品要求范曾換一些新的題材。最後換回來十幾張花卉作品。”
郭慶祥認為,真正的藝術品是不能論斤稱論尺量的,而且范曾在事情定下後一個月左右,就畫完了100張作品,這是匪夷所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