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訴媒體侵犯名譽權

時間:2010-11-04 17:46:59 | 來源:新京報

展覽>

  上海一家報社先後刊登了3篇文章,提到著名畫家范曾的自評,並稱“范某人”被錢通了筆墨。近日,范曾訴至法院,稱名譽權被侵犯,索賠540萬元。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生於1938年的范曾是著名畫家、中國藝術研究院終身教授。他訴稱,今年5月至6月間,上海一家報紙先後發表三篇署名文章,署名為郭慶祥的《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一文提到他的24字自評,署名為謝春彥的《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一文稱“錢眼下真的也通了不少國畫大師、小師的寶貝‘筆墨’……范某人賣畫之八字秘竅即最典型之個案也。”

  范曾起訴該報社及郭慶祥、謝春彥,稱三文章使用侮辱、詆毀的語言,侵害自己名譽權。范曾要求該報社賠償精神損失費20萬元,郭慶祥和謝春彥分別賠償500萬元和20萬元。據了解,郭慶祥和謝春彥均為書畫界人士。昨日,記者致電被訴報社,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此事。謝春彥的女兒表示父親不在家,自己不便表態。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京公網安備110108006329號 京網文[2011]0252-085號
Copyright © Ch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 All

資訊|觀點|視頻|沙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