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原志陽
時至當下,隨著中國當代藝術的興起、發展,各種所謂的民營美術館、藝術館瞬間林立,在國內颳起了一陣美術館潮。當然,美術館的興起和增多對於我們當下這麼一個極為缺乏美育培養和視覺審美的國家和民族有著極大的正面需求,但由於其在短時間內迅速興起且數量之多,故而也引發了眾多的缺陷和問題。諸如當下很多所謂的美術館不管自我功能是否完善健全,似乎只要挂起“美術館”的牌坊,自己便是正當性的美術館了,更有些在專業人士看來,連畫廊都不可稱之的一些藝術商店(不論其面積大小,功能多少。)也以美術館自居,除去此類藝術商店類的美術館外,在北京的798里還出現了一些以國家和地區命名的美術館,如,以朝鮮、香港等地命名的美術館,由於自身功能、館內軟硬體不足的原因,也導致了此類美術館的徒有虛名。與此類“美術館”相比,國外的很多藝術機構、畫廊空間相對來説則要規範和專業的多。就798藝術區而言,佩斯畫廊、尤侖斯藝術中心、伊比利亞藝術中心,這些藝術空間的命名和自身功能並無矛盾與不妥之處,且它們在專業度、場館開放性、以及展覽品質上絕不輸于國內的專業美術館。於此同時,再觀國內的如此之多的雜亂美術館,這也使得我們無法斷定諸類“美術館”製造者的目的與意義何在。他們是進行藝術品買賣與藝術投資嗎?他們是運用金錢資本進行自我藝術包裝嗎?還是他們欲想玩弄藝術,而有無有玩耍之本領,從而製造出一個個怪胎美術館(所謂的美術館、藝術館)來擾亂藝術,愚弄大眾?
面對諸多混亂的美術館現象,弄清楚何為美術館就顯得尤為必要。單就“美術館”一詞而言,它意指用於藝術品展示且為公眾提供視覺需求的展覽場所,並在藝術品收藏和學術研究上需有一定的建樹。“美術館”一詞于20世紀之初被翻譯過來,其在英、法、德文中通用Museum,而Museum則來源於希臘文Meusion(繆斯)一詞,意為一個專門為供奉古希臘神話中掌管詩歌、繪畫等九個不同藝術門類的女神的場所,這也是其“公共性”的首次體現。與國內不同,國外通常稱美術館為博物館,觀西方美術館史,我們可以知曉,近現代博物館的興起主要得之於西方諸大家族之收藏。如,義大利的烏菲茲博物館便是建立在美第奇家族的家族收藏的基礎上而建立起來的。在美第奇家族居住在佛羅倫薩的幾百年內,他們收藏了大量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作品,包括達芬奇、拉斐爾、米開朗基羅、提香等藝術家的作品,而之後這些人物都成了世界上公認的大師。並且,作為歐洲第一個現代化的博物館,烏菲茲博物館擁有四十多個展廳,藏品數多達10萬餘件,且多數為繪畫藝術品。作為有數百年發展歷史的烏菲茲博物館,他擁有的藏品數量、學術價值、展廳專業度、展館的開放性以及參與歐洲藝術史發展的進程與影響力,使得我們無需置疑它的國際專業美術館地位。
同樣,作為時下諸多伴隨藝術發展與演繹的中國當代美術館,不僅在學術收藏上要有助於學術推進,在其他方面也應具有作為美術館的特定講求,如在功能上,美術館要求具有學術展覽、學術研究以及學術收藏等最為基本的功能性講求。在館內設置上,其要求包括學術委員會、學術中心、展覽中心、展藏中心、宣傳中心、拓展中心等部門。在場館要求上,包括展覽展廳、圖書室等核心場館,其中,展廳的大小、高度等硬體性要求也需依據美術館本身的定位而進行自我選定和設計。當然,這些所謂的學術軟體和場館硬體性要求也只是其可以被稱作為美術館的少量前提性條件,除此之外,有一點是極為重要的,即美術館的公共性,這一點是所有美術館都要擁有且必須擁有的,無論是官方的還是非官方的。然而,觀測國內現有的諸多美術館,如若以此點作為比試準則,將其與現有的諸多畫廊相比,這些自居類的美術館也只能面帶紅粉,不言自輸了。其實,美術館作為一個人類精神場的公共空間,它的“公共性”屬性在其源發之初便以嚴肅的神性標準給於界定。作為一個展示人類精神文化的場所,沒有什麼可以含羞或遮蔽的,不僅不應設置門檻,相反,更應敞開大門,笑迎公眾才是。以收取“門票”之類的計策來阻截公眾的視覺上和精神上的權利是極為低下的不可取行為。儘管很多“館員”會以“非營利”之詞來自我釋義,以口辯式的方式來維護其美術館的形象,同樣或以“場館維護”之類的言辭來作為其正當性收取費用的“合法性”理由,但“館員”們為何不在展覽進行之前,便將經費中的“門票”性費用贏取從草稿、文件中割除,以此扼殺掉自我心生的以榨取他者合法性視覺需求而換來“牛奶”與“麵包”的謀策與手段。
當然,作為現實中存在的美術館糟粕我們有對其進行揭示之權利,但美術館作為人類精神性承載的神性空間,我們依然有對其對進行完美性想像與實體性建構的行為。畢竟,還是有部分美術館作為一個展示時代文藝前沿的空間産物,其在給予人類視覺審美、精神孕育、文化反省等方面有著不可磨滅的功勞與地位,另外,游離于官方體制之外的美術館更是如此的學術貢獻與藝術作為。與國有類美術館相比,由於非體制內美術館不受太多的政治文化、官方意識形態的管制與限定,故而它可以更多的展示時代精神前沿的事物。然而,除去此類民營類美術館的藝術作為與優勢特徵之外,在這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中,即使作為一個可以觸摸人類精神的公共性美術館場所,它也無法避免市場的干預和影響。面對著這樣一條無形的市場鎖鏈,也許怎樣將學術性升級,將精神場所純化才是當代所有美術館人急需思考的一個問題。當然作為一個展示先鋒視覺的場館,美術館功能以及其限定性的語義勢必會不斷演繹與擴展,同時在演繹路上亦會面對更多的鎖鏈與挑戰。但不管如何發展,相信有一條是極為堅信的,即它面向公眾的公共性屬性,在這一點上,撇去它的原發屬性(作為供奉文藝之神的神性空間)不談,僅就其在現代美術館發展史中,即從它由個人收藏的懷抱中走出來之時便已成為不可篡改的法則。試問,對於一個承載人類視覺文化、精神思想的場所,它到底應該歸屬於誰?答案是肯定的,它始終是屬於人類共有的精神財富。
發表于《畫·藝》雜誌 |